永嘉八面锋 - (TXT全文下载)

书籍类目:子藏 - 类书
书籍内容:

卷一

一 至言若迂有益于国
仁人之言,其始若迂阔而不可行,及要其终而究其所成,则夫取利多而终以无弊者,无有能过其说。故夫子之于卫,尝欲正名,而子路笑之矣;有若之于鲁,尝欲以彻,而鲁君非之矣。夫卫之乱,若非正名之所能理;而鲁之饥,若非彻之所能救。然而欲无饥与乱,则莫若此二者,何也?其取利也远,故取之多而民不知;其致力也深,故政不暴而事有渐。

国家当以匮财为常,勿以乏用为惩;当以养财为急,勿以聚财为意。优游以当之,暇裕以待之,节用以为之先,通济以为之权,崇本以为之政,谨察州县以为之纪纲,赈恤灾害以为之左右。愚非为是长者之言、不急之说,事理之极至盖如此也。

昔刘晏之在唐,号为善理财者,而晏之言曰:“户口滋多,赋税自广。”观晏之言,不啻不知为利,正当倾倒坐困耳。然财非天雨鬼输。不厚其所出,而厚其所取,其末不可继。此理固无难晓者。晏之言若缓而切,若迂而直,若费而优。不能使人不悠悠于此尔。至于钱流地上,报政无留,然后前日之所谓悠悠者,于此始决然矣。

梁惠王以利国问孟子,而孟子对以仁义。曹刿以战问鲁庄公,而庄公对以听狱。夫仁义非所以为利,而听狱亦非所以为战。古之君臣虽若迂阔而不切于事情也,然天下之理未有仁而遗其亲,未有义而后其君。彼以利而责望民,则民散而为利之从,而卒不获吾之所求矣。孟子之言,非有见于斯乎!狱,死地也。战,亦死地也。人之在缧绁之中,锱铢之施,视若金石;毛发之惠,视若丘山。使君临一国者,小大之狱,皆必用情,有哀矜之意,而无喜怒之私,则是昔之居死地者,尝受其赐,今安得不赴死地以答其赐哉!民既乐为之死,则陷坚却敌特余事耳。庄公之言,非有见于斯乎!班超不扰事。见后(即“法以治民不贵乎扰”条)。

卫之乱而孔子正名,秦楚交兵而孟子言义。盖非正名不能已乱,非言义不能息兵故也。

天下之患,莫大于逆于所不可为而止。以其可为而为之,庶乎其有成也。逆其不可为而止,则天下无可成之功矣。何者?天下未尝有百全之利也。举事而待其百全,则亦无时而可矣。圣人之举事也,利一而害十,有所不忍为;利十而害一,当有所必为;利害之相当,有所不能为———以其害之相当,虽得其利,而其为害亦足以偿矣,不若安于无事之为愈也。

夫去猛虎之为害者,焚山而不顾野人之菽粟;去蛟之为患者,断流而不顾渔人之网罟。天下之事,其所利者大,则其所害者小,固有国者之乐为也。赵欲以长安君质齐,太后不可。大臣强谏,太后益怒。左师触龙以其王赵之福,一说而行之。是王赵之利大,而质齐之辱不足计也。汉高皇捐黄金数万斤与陈平,以间楚。恣其所为,不问出入,而楚之君臣卒以相疑而至于亡。是亡楚之利大,则黄金之费不足爱也。

忍弃其所(不可弃)〔爱〕者,必有其不可弃者也。刃在头目,断指不顾;病在心腹,灼肤不辞。彼岂以为不足爱而弃之哉!是必有其不可弃者而夺其爱也。

三 阴去其弊则怨不生
人有常言:“天下之事苟有当于理,虽拂乎人情,勿恤也。”吾则非之曰:“事虽当于理,而情则拂乎人,而事不能以终济。莫若阴有以去之,使人由之而不知,而怨乱不作之为愈也。”汉人不力农,使之力农,未必乐也。惟晁错以为不若使之入粟者赐爵,则农自劝。楚人不事蚕,使之事蚕,未必乐也。惟高郁以为不若使之输税者以帛而代钱,则蚕自劝。诸侯之强大,削之则必变也。而贾谊以为分王其子弟,则有以悦其心,而其势自弱。荒远之屯,敌至则弃而走。陆贽以为募士使居焉,则人当自为战。夫天下之弊,贵乎阴有以去之,则事无有不济者矣。

四 工于所察遗于所玩
士大夫之有为于斯世,未尝不为去弊之说,而多至于遗其耳目之所玩。是以弊之在天下,去之虽若甚多,而算计见效,茫然如捕风搏影,卒不能有益于人之国也。

环坐而议政,皆曰官不可不省也,而至于任子之弊、三年之郊动以万计。此最为滥官之大者,则习以为常而不怪。皆曰俗不可不敦也,而至于榷酤之弊,倡优幄耀世而招之。此最为伤风教之甚者,则恬然不以为耻。异端皆言不可长,而度牒之降则未有能为之言者。农桑皆言不可缓,而末作之炽则未有能为之一说。如此等弊,士大夫不惟不能言之,亦且不自知之。耳目习熟,玩以为常。不知其源之浊则其流无自而清、其表之枉则其影无自而正也。

五 示人以法不若以意
田子与隰子登台南望不言,而隰子知其意在于伐宋。齐威公谋于台而口吃,而役人知其意在于伐莒。曹公下“鸡肋”之令,而杨修知其意在于退师。上之人举目摇足,而天下已知其意之所在。是故以法示人不若以意示人。其意在是,其法不在是,则不令而自行;其法在是,其意不在是,则虽令而不从。

汉文帝诏书数下,岁劝民耕殖,而野不加辟。至于示敦朴以为天下先,而富庶之风自还。意之所重,无待于法也。唐德宗即位,用杨炎议,作两税法。新旧色目,一切罢之。未几,刻剥之令,纷然继出。法虽备具,意常诛求也。人主无不泄之意,而密意常在于所向之(外)〔中〕。天下之人伏其外而窥其中,以其泄而得其密。是故背人主之所令,以阴合其所向,天下之情甚易晓也。

子之养亲也,脍炙以为羞,礼也。蛙蛤以为进,非礼也。父告子以所膳,必曰脍炙,而不曰蛙蛤也。然退而察其亲,则蛙蛤之为嗜。为子者何惮而不进之以蛙蛤哉!夫父曰脍炙,而子曰蛙蛤。曷为不(以其所命而以其所不命耶)〔以其所不命而易其所命耶〕?盖其所命者饰也,其所不命者真也。

齐威公谋于台而口吃,人知其伐莒;揖朝而逊,人知其释卫。任官之道,示之以法,不若示之以意。其法是也,其意非也,虽重而亦轻;其意是也,其法非也,虽轻而亦重。且学士之任,未为崇贵也,唐太宗一贵尚之,而天下之人歆艳素美,往往指为登瀛洲者,非重其官也,重其意也。师儒之官,学者之指南也。鱼朝恩一升讲座,而缙绅名流耻与之列,往往以横经讲道为鄙。非轻其官,轻其意也。

荀子曰:“人主之患,不在乎不言用贤,而在乎诚必用贤。夫言用贤者,口也;却贤者,行也。口行相反,而欲贤者之至,不亦难乎!”

六 法令之行当自近始
苏文忠公厉法禁之说,曰:“圣人之制刑,知天下之畏乎刑也。是故施其所畏者。自上而下,公卿大臣有毫发之罪,不终朝而罢随之。是以下之为不善者,知其无有不罚也。”至哉斯言!“夫天下之所谓权豪贵显而难令者,此乃自古圣人之所借以徇天下也。舜诛四凶而天下服,何也?此四族者,天下之大族也。夫惟圣人能击天下之大族,以服小民之心。故其刑至于措而不用。周之衰也,商鞅、韩非刑酷法以督责天下。然其所为得者,用法始于贵戚大臣,而且及于疏贱。故能以其国霸。由此观之,商鞅、韩非之刑,非舜之刑;而所以用刑者,亦舜之术也。”

商鞅欲变法,而不赦公孙贾之贵幸。赵武灵王欲行胡服,而不恤公子成之异议。赵奢欲收租税,虽平原君之贵,杀其用事者九人。

方今驭吏之难,莫难于赃吏。盖朝廷亦求所以禁之矣,而未尝得所以禁之之方。宽以养其廉,则尝狃上之宽而不知畏。绳之以法,则虑其怨而不服。抑将何以处也?愚以为用宽不如用度,用法不若先服其心。天下心服而后法可尽行,赃可尽禁也。夫何故?天下之所以服者,常生于不偏;而其不服也,常起于不平。

《孟子》曰:“夫子教我以正,夫子未出于正也。”己不正而正诸人,父不能以行其子,况正天下而不出于正者,谁也?岂非朝廷之大吏耶?大吏而不正,不正而法不行矣。至于举法以禁小吏,宜其怨而不服矣。昔陆宣公之秉政,至于蕃镇之靴鞭亦确不受。虽德宗喻之而不奉诏。以为靴鞭之一弊,必至于金玉。则今之大吏省卒徒自给者,恬不知禁;而箱篚之大于靴鞭者,亦熟视而不问。此何理哉!大吏不正而责小吏,法略于上而详于下,天下之不服,固也。

七 大体立则不恤小弊
合抱之木,不能无数寸之朽;径寸之珠,不能无微之嫌。良法之在天下,吾固知其不能无小弊也。惟其大体既正,则小弊有所不足虑矣。是故夏(道)〔人〕尊命,商人尊神,周人尊礼,而当时不文之弊,三代卒不以是而废其所尊;夏政尚忠,商政尚质,周政尚文,而当时以野以鬼以之弊,三代亦不以是而变其所尚。诚以其大体既正,则微疵小害虽时有之,亦势之所不免也。

汉文帝除肉刑,定笞法,而或者议其外有轻刑之名,内实杀人。是不知文帝之大体也。宣帝枢机周密,综合名实,而或者议其王成之赏、赵盖杨韩之诛。是不知宣帝之大体也。天之春温而秋凛。春岂无一日之寒,秋岂无一日之热哉!亦不失四进之体击已。传曰:“本必先颠,而后枝叶从之。”管仲曰:“四维不张,国乃灭亡。”韩子曰:“纪纲者,脉也。脉不病,虽瘠不害;脉病而肥者死矣。”左氏之所谓本,管仲之所谓维,韩氏之所谓脉,吾之所谓体也。固其本,张其维,寿其脉,大体立矣。区区之小弊,不足深虑也。

唐世之法,大抵严于治人臣,而简于人主之身;遍于四境,而不及乎其家。州、闾、乡、井断断然施之实政,而宗庙朝廷之上所谓礼乐者,皆虚文也。当是时坊团有伍,而闺门无政。古人制度,宜不如此。上下以相维,而父子夫妇不足保。古人纪纲,宜不如此。

周人之大,不若邾、莒,存于战国相吞噬之间,殆数百年。独立于既弱之后,虽秦、楚、三晋之强,犹有所畏而不敢动。秦之强加于吴、越,不二世而匹夫荷梃夺之,曾不若周人既弱之后。

唐赞曰:“高祖之兴亦何异?因时而起者欤!虽其有治有乱,或绝或微,然其有天下,年几三百。可谓盛哉!岂非人厌隋乱而蒙德泽?继之以太宗之治。制度纪纲之法,后世有以凭借扶持,而能永其天命欤!”

汉承秦后,民始息肩。萧何作画一之法,曹参载清净之说。后之议者,谓参幸当与民更始之际,不能立法度、兴礼乐、为汉建长久之计。不知秦鼎沸乱,息薪为策;秦病烦热,安形为务。

汉治之大体,正在于清净不扰。抚摩其痛痒,劳来其呻吟,与之相生养之具,假其岁月,以极其涵养之功,而返忠厚浑朴之气。如斯而已。必欲从事于区区之弊,如汉儒所谓改正朔、易服色、定历数、协音律、作《诗》《书》、建封禅,果足以救当时之疮痍凋瘵、轻浮锲薄之习乎?

以文帝之圣,岂不足于建立?奏更法令,循于苟且;请兴礼乐,谦逊未遑。方且镇之以渊默,示之以敦朴,守之以木强敦厚之吏。虽稽古礼文之事缺然,亦略不以为意。岂不曰汉家制度?虽云未具,而大体不可乱耶!

卷二

八 以势处事以术辅势

处天下之事,不可以不因其势。辅天下之势,不可以不用其术。汉文帝之治尚宽,文帝之势也。至于杀使者而必诛,差首虏而必治,盗环欲致之族,犯跸欲弃之市,此又辅宽之术也。汉宣帝之治尚严,宣帝之势也。至于务行宽大之诏,酷恶为贤之责,黄霸以宽而见擢,延年以严而见诛,此又辅严之术也。居文帝之时,而为宣帝之严;居宣帝之时,而为文帝之宽;是之谓不审势。有文帝之宽,而不辅之以宣帝之严;有宣帝之严,而不济之以文帝之宽:是之谓不得术。

昔晁错言兵事于文帝之时,其说曰:“山林积石,草木所在,此步兵之地,车骑十不当一。土山丘陵,曼衍相属,此车骑之地,步兵十不当一。平陵相远,仰高临下,此弓弩之地也,短兵百不当一。两阵相近,可前可后,此长戟之地也,剑盾三不当一。”是说也,用兵之势也。又曰:“兵不全利,与空手同。甲不坚密,与袒裼同。射不能中,与无矢同。中不能入,与无镞同。”是说也,辅势之术也。用兵而不察其势,固不足以取胜;察势而不辅之以其术,则亦有败而已。

岂惟用兵?凡天下之事,莫不尽然。今之屯田,不可行于内地,而可行于远地;今之劝农,不必责于江浙,而当责于两淮:势也。屯田既行于远地,劝农既责于两淮,而又当得牧农御众之才,以尽其规画措置之方;术也。盖自江而南,井邑相望,所谓闲田旷土,盖无几也。是田有所不可屯,农有所不必劝,又将何施焉?

施之既得其势,而行之又不可以无术。具其室庐,治其钱,假贷其粮食,免宽其租赋,授之以种殖之法,率之以劝课之政。以如是之术,济如是之势,则沙砾之场化为膏腴;荆棘之丛变为桑麻,可指日而俟也。不然,徒讲其政,不察其势,是犹于步兵之地而用车骑,于弓弩之地而用长戟。徒察其势,而不得其术,是犹士卒之不服习、器械之不精利,农之实效终无时而可见也。

昔韩延寿守冯翊,不劝农;龚遂守渤海,则劝农。若延寿、龚遂可谓审其势者也。劝课农桑,出入阡陌,教令种殖,至使卖剑买牛,卖刀买犊。若遂则又可谓得其术者也。至于大江以北,黄茅白苇荟蔚盈目,苍烟白露弥满百里,不于此而屯田,不于此而劝农,其可乎!

九 不以小利伤国大体
为大者不屑于其细,而事之非甚迫者,君子不枉己以从之也。今夫千金之家,虽其甚欲,必不屑为贩负之所为。诗礼之儒,虽其甚窭,终不敢鬻先世之图籍。何者?所伤者大也。是以计天下者,当不顾区区之小利,而深防乎廉隅之际,可也。

昔晁错说汉文帝,令募天下入粟县官,得以拜爵,得以免罪。夫上之获利以佐国也,下之脱祸以省刑也。一举而二利从,至便也。而识者每不可,曰“长恶而伤死也”。儒者之论,大抵迂阔而不切时变。然使稍知体者观之,虑其终,稽其弊,则宁不食而死,无(宁)贸贸然以自蹙也。

今天下所可虑者,循一切而忘大体也。淫湎者先王所禁,今反劝焉。贱谷粟之养,盛醪醴之设。白昼大都之中,列倡优,具幄,耀市人而招之,曰:“吾酒尔!吾色尔!”此甚可愧也。负乘者,圣人所戒,今反诱焉。闾巷之子,侩贾侠商,轻剽以射什一之利。辈流所不齿。国家捐告身而委之,曰:“吾官尔,吾禄尔。”此甚可惜也。问其然,曰“利之也”。岂惟是哉?度牒数万,以天下钱谷之人耳。滋异端,耗生齿,不恤也。楮数寸以劝,无有岁月之智耳。长妄伪滥,桎梏不顾也。夫伐冰之家不与民争利。而诡遇以获禽,一艺者之所羞为,至于朝廷独安为之。既务其细而忘其大,则以其不知体也。

神宗熙宁间,执政以河朔灾伤,国用不足,乞今岁亲郊两府不赐金帛。司马温公与(李)〔孙〕觉、王、王安石同对。温公言:“救灾节用,宜自贵近始,可听两府辞赐。”安石曰:“常衮辞赐馔,时议以为衮自知不能,当辞位,而不当辞禄。且国用不足,非当今急务也。”王进曰:“救灾节用,宜自贵近始。司马光言是也。然所费无几,恐伤国体。王安石言亦是。惟明主裁择。”上曰:“朕意与光同。。”温公语曰:“臣非谓今日得两府郊赏能富国也,欲陛下以此为裁省之始耳。且陛下强裁省之则失体。今臣以河北灾伤,自求省郊赍,从其所请,以成其美。何伤体之有?”

裴匪舒奏马苑之利,刘仁轨以非嘉名而止之。

唐宇文融括客户事,凡得客户田八十余万,岁入数百万缗。其利非不厚矣,而杨以为不可。张说常引大体廷争。事见《宇文融传》。

《萧望之传》载张敞上书,令有罪者入谷以备边。望之不可云云。事竟罢。

十 使人之畏不若使愧
使人有所畏,不若使人有所愧。盖有所愧,则不忍欺;而有所畏,则不敢欺。人之情迫于畏而不敢欺者,不得已也。得已则复自若也。且法令以格其前,刑罚以督其后。此人君之所可畏也。然法令有时而穷,刑罚有时而不及。天下于其所穷、所不及之处要当保其无穷耶!故夫人君所恃以革天下者,惟曰愧其心可也。闾巷少年终日袒裼而奋呼,过衣冠揖逊之君子,则未有不逡巡而却退;猎夫之勇,弯弧挟矢以驰骋于山林,过浮屠老子之宫,则敛衽肃容而委蛇于其侧。孰谓士大夫风俗之弊,而独无愧之之术乎!

今天下之所甚病者,在于士大夫之奔竞而官吏之贪墨也。吾以谓奔竞不必抑,要先于奖恬退;贪墨不必惩,要先于崇廉耻。夫仁义之性著在人心,末流之弊生于人欲。彼方冒昧乎利达之涂,颠冥乎富贵之境,而吾惟恬退之是奖、廉耻之是崇。追巢许于上古,追夷齐于中古,则端静之余声、峻洁之末观皆足以激颓风而警流俗。岂必日抑之惩之而后可革乎!入逊畔逊路之境,而虞芮之争以息。闻饿于首阳之风,而顽夫之贪以廉。名义之足以愧人心也如此。

古之治天下者,有使其人不忍欺,有不敢欺,而又有不能欺。若汉之文帝是不忍欺者也,武帝不敢欺者也,宣帝不能欺者也。然不忍者,出于其诚,而不敢欺者与夫不能欺者,特其威与察而已。威与察之用,有时而穷,则不欺之心亦与之为有穷。诚之用,无时而尽,则不欺之心亦与之为无尽。

吾观文帝于资长者,允恭渊默,见于躬行之际;不明不德,形于诏旨之辞。其所以尚忠厚、崇名义者,如护元气,如保赤子,卒能激流俗而起愧心。吏不深刻,俗不告讦,自爱重而恶犯法,务宽厚而耻过失。廉平醇谨之吏,彬彬然盛于当时。非其至诚不息,不忍欺之明效大验欤!

若夫武宣则不然。杀戮非不惨,明察非不至,然宫闱之严,或者逆节犹露;宗庙之敬,或者包藏祸心。此非臣子之所忍为而为之,况其他乎!威有所不至,察有所不及,彼其欺者未尝不自若也。呜呼!武帝刑政满天下,而不能禁恶逆于庙堂之上。文帝至诚在方寸,而朴厚忠实之风,形见于一时之久。治天下者,亦何贵夫斯人之不敢欺与不能欺耶!

《敦欲论》曰:汉之文帝承秦之余,旧染犹在。文帝一以君子长者待之。镇之以渊默,示之以敦朴,行之以质木重厚之人。比其久也,昔之告讦无行,与谇语无亲者,人人自重,耻言人过失。汉之治,荡然与泰和同风。乃知书可焚、儒可坑,是古者可禁,而为民生厚者不销铄也。

十一 为治勿使人窥其迹
人君之治天下,使人爱之畏之,而其术不穷。要必有不测之恩威行乎其间可也。夫为人主而使人可名以恩,可指以威。爱之或不威,畏之或不爱,则其术穷;其术穷,则治亦穷。亦知夫天乎!雨露以为恩,而有不测之雷霆。雷霆以为威,而有不测之雨露。使夫霆者日轰轰焉,以求夫潜伏废坠者而击之,则人不知畏矣。使夫雨露者日焉,以求夫生殖繁息者而泽之,则人不之德矣。惟其术之不测,此天下所以鼓舞、安于造化而不自知也。为人主者,其威雷霆,其恩雨露,皆出于不测之间,则人之视之者,若可爱,又若可畏,其道神矣。其道神,则其治更出于无穷。是故不必多杀之为严,杀一人亦严也;不必斗授疋赐之为惠,而政令辞色皆惠也。

贤哉,汉之文、宣、光武、肃宗也!文帝、肃宗天资仁柔者也。宣帝、光武天资刚明者也。惟其出于天资,故人皆得以指其偏者而后定。可以指定,则可以窥矣。而四君者,不可窥也。薄昭,文帝舅也。窦宪,肃宗椒房之懿也。当时薄太后惟一弟,且素号长者;而宪亦著功西域。二人之于周礼,议贤议能,皆在优容者。。杀一汉使,文帝遽命群臣往哭之,必置之死。宪一夺沁园,肃宗遽以(胡)〔孤〕雏、腐鼠目之。虽仅以免死,而阴、马诸族皆已屏气股栗。壮哉,仁者之勇乎!天下其孰敢以文帝、肃宗为一于仁柔也哉!宽大诏则下之廷尉,平则立之。是天下固不敢以宣帝为一于刑名也。敕冯异以安集,语诸母以直柔。天下亦不敢以光武为一于刚断也。夫如是则其恩也,其威也,特平定也。天下不知其所以为恩为威,则怠者劝,懦者立,奸者怀,远者服。呜呼!四君之治,所以独优于七制者,其以此欤。若乃元帝之优游不断,卒衰孝宣之业;显宗苛察为明,而亲以杖撞郎。此皆一于刚柔,诚不足与之埒也。

方岁之成春,乾坤之晏温,动殖之宁止,岂不乐哉?而一坐谈笑未竟之间,或失色于迅雷之骤惊:惨者,舒伏者,奋句者。达天地造化之政令,发于顷刻而变于四海,莫敢或玩而为之者。变而耸,耸而齐之也。

十二 处利害外则所言公
抱瓮而知轻重者,必在瓮外;望室而知高下者,必在室外;处当世而知当世之利害,必在利害之外也。夫天下利害不难知也。人能心平而气定,高不为名所眩,下不为利所怵者,类能言之。至其自处于名利之间,则公议迫于私情,国谋夺于身计,而利害之实乱矣。且天下之利害与一己之利害孰大孰细、孰轻孰重?而一为名利所动,则知有一己之利害,而不知有天下之利害。言用兵者,但知成功之为贪,而不知胜负之有系于国也。言财谷者,但知多积之为夸,而不知聚敛之有害于民也。苟求便于一己,而不暇恤其当否之如何,此士大夫之为通患,而古今之所同然也。

昔邹忌之貌不如徐公之美。问于其妻,曰:“徐公何能及公也?”已而,问其妾,曰:“徐公何能及公也?”已而,问其客,曰:“徐君不若公之美也。”既见徐公,孰视以为不及。窥鉴而自视,则诚不如。乃曰:“妻之美我者,爱我也;妾之美我者,畏我也;客之美我者,有求于我也。”士大夫之言利害,得无类是乎!

“六太息”之书,不出于汉廷之诸老,而陈于洛阳之年少。三十字之献,不见于唐室之公卿,而见于晋州之男子。晋州男子见《元载传》。

昔石勒尝使人读《汉书》,闻郦食其劝立六国后,惊曰:“此法当失。何遂得天下?”及闻留侯谏,乃曰:“赖有此耳!”夫以汉高帝之智,岂不及石勒哉?高祖处利害之中,故其智昏;石勒处利害之外,故其智明也。

卷  三
十三 兼才则随所遇而能
昔者禹有功于水土也,然禹之功不在于此,而遇于此也。使必以禹之贤不外是,则其所能者不亦卑乎!稷固有功于播种也,然稷之气施不在于此,而遇于此也。使必以稷之所施尽于是,则其所以及人者不亦陋乎!伊尹之才,该于所学,故天下未定,伐夏救民则身之。天命所归,相与扶持而协赞则亦身之。伊尹之学,其初未期伐夏用也。时乎伐夏,则以除残而已。不伐夏,则伊尹之学果无可施乎!周公之才,亦该于所学,故三监作难,举兵而东征,则为之。淮夷既平,而持盈守成则为之。周公之学,其初未言为东征计也。时乎东征,则以之平暴乱而已。不东征,则周公之学果无所之乎!

若夫后世之人则不然。裨谌之智,谋于野则获,谋于邑则否。孟公绰之贤,(扰)〔优〕于为赵、魏老,不可以为滕、薛大夫。黄霸之才,长于治民,及为丞相,总纲纪号令,风采不及丙、魏。功名损于治郡时。薛宣所在而治,为世吏师,及居相位,以苛察失名。彼其才则诚有限,而其器诚有极也。强其所不能,冒而为之,则亦败事而已。

十四 不习不能不久不精
人皆曰:“居今而效古,诚难也。”愚则曰:“居今而效古,要之以目前,诚难也;要之以持久,不难也。”何者?天下之事,不习则不能,不久则不精。齐、楚之异音,求其同焉,固难也。然居于庄
岳数年,虽日挞而求楚语,不可得者,习之而久也。胡、越之同声,求其异焉,固难也。然长而成俗,虽至死而不相违者,习之而久也。惟技也亦然。庖丁之解牛也,三年之后,未尝见全牛;十九年之后,刀刃若新发硎。非习于解之之久乎!纪昌之视虱也,数月之间,始浸大焉;三年之后,如车轮焉。非习于视之之久乎!

事之在天下,大抵然也。所患者,其不能持之以至诚、待之以岁月尔。孰谓士大夫之习射、兵之寓农有不可施于今日耶?抑尝以乡兵水战之事而观之,三丁择一,蠲其租赋,闲月习射,岁终大校。李抱真施之于泽潞,比三年而皆为精兵。北人固不闲于南方之水也,然造船数百,命唐降卒教北人水战。世宗行之于周,而数月之后,纵横出没,殆胜唐兵。然则士大夫之射,兵之寓农,诚使讲而习之、习而久之,三代乡射之法、井田郊遂之制可复见于今日也。

十五 法以治民不贵乎扰
详于法者,有法外之遗奸;工于术者,有术中之隐祸。药所以治病也,用药已过,则药之所病,甚于未药。耘所以治苗也,耘之数数,则蹂践之害,酷于稂莠。凡天下用意过当之事,往往旧害未除,而新弊复作者,其患正在此尔。

曹参为齐相,避正堂,舍盖公,咨以治道,得清净之说,用以治齐,不扰狱市。粹然有君子长者之风。其后继萧何为相,举事无所变更。择郡国吏木讷于文辞、重厚长者为丞吏。吏之言文深刻、欲务声名者,斥去之。见人有细过,专务掩匿覆盖之。其相业犹治齐也。后之议者,谓参幸当与民更始之际,不能立法度、兴礼乐,为汉建长久之计,苟幸其一旦之安,而废其经远之虑。盖不知参为汉建无穷之基者,正此也。

自春秋战国以及秦项之际,纵横捭阖之说行,而天下之俗浮;刑名法家之说胜,而天下之俗薄。浮薄之风相扇相激,而极为秦项之祸。大汉之兴,民始息肩,知有生人之乐也。如病者出于九死之余,惟当屏绝外事,安坐饮食,以惭复其已耗之血气。虽未衣冠佩玉、进趋揖逊,君子固不以为废礼也。汉于斯时,当洗涤吾民之疮痍,而抚摩其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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