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灸问对 - (TXT全文下载)

书籍类目:医藏 - 中医典籍
书籍内容:

  针灸问对 明 汪机

  刻针灸问对叙

  石山居士校集诸方书于朴墅精舍。南涧子过之。出示针灸问对一册。南涧子受读。作而言曰。嘻。余于斯集。重有感焉。是可刻也已。夫道仁也。夫医仁术也。术之神者。莫捷于针 。盖人受天地一气以生。本自流通充溢。阏注羸痼。斯病矣。是故轩、岐、仓、扁针之说兴焉。方其心悟神遇。动会肯綮。游刃有间。而目牛无全。夫亦善通天地一气。非外铄也。是故其为书也。言赜而粹。辞微而则。旨邃而玄。后世学无根要。遂苦其奥。置而不讲。

  徒夸于手法取穴之末。若今之针 家者。扣其所以。瞠目无对。无惑乎施之靡效尔。斯集也。汇为问对。粹以赜章。则以微着。玄以邃通。俾夫神于昔者。神于今。完天和。溥仁术者。其斯取的无穷焉。又从而引伸触长。以仁夫身者仁其心。时其私翳而针 之。认得为己之中。将周流动荡。无一息之匪仁。圣门求仁功夫。岂待别易涂辙。则夫斯集也。进于技而几于道矣。若彼支离色取。曰求仁求仁者。其真为不知痛痒。乌足以语此。嘻。余于斯集。重有感焉。是可刻也已。居士姓汪氏。讳机。字省之。别号石山。夙业儒。医其余事。而他方书称是。已悉有刻云。

  嘉靖壬辰年菊月南涧程镔子砺书

  序

  客有过余者。坐间语及针灸。盛称姑苏之凌汉章。六合之李千户者。皆能驰名两京。

  延誉数郡。舍此他无闻焉。余曰。休歙有商于彼者。亦尝从之游而授其业矣。因得闻其详焉。语凌则曰。熟于穴法。凡所点穴。不必揣按。虽隔衣针亦每中其穴也。语李则曰。用意精专。凡所用穴。必须折量。以墨点记。方敢始下针也。余尝论之。凌则尚乎简略。李则尚乎谨密。取穴之法。简略者终不及谨密者之的确也。但素、难所论针灸。必须察脉以审其病之在经在络。又须候气以察其邪之已至未来。不知二家之术。亦皆本于素、难否乎。客曰。皆非吾之所知也。余因有感。乃取灵枢、素、难及诸家针灸之书。穷搜博览。遇有论及针灸者。日逐笔录。积之盈箧。不忍废弃。因复序次其说。设为问难以着明之。遂用装潢成帖。名曰针灸问对。以便老景之检阅焉。庶或亦有补于针灸之万一也。后之精于此者。尚惟改而正之。幸甚。

  嘉靖庚寅冬长至日祁门朴墅汪机省之序

  卷之上

  或曰。内经治病。汤液醪醴为甚少。所载服饵之法才一二。而灸者四五。其他则明针法无虑十八九。厥后方药之说肆行。而针灸之法。仅而获存者。何也。

  曰。内经上古书也。上古之人。其知道乎。劳不至倦。逸不至流。食不肥鲜。以戕其内。衣不蕴热。以伤其外。起居有常。寒暑知避。恬 虚无。精神内守。病安从生。虽有贼风虚邪。莫能深入。不过凑于皮肤。经滞气郁而已。以针行滞散郁。则病随已。何待于汤液醪醴耶。当今之世。道德已衰。以酒为浆。以妄为常。纵欲以竭其精。多虑以散其真。不知持满。

  不解御神。务快其心。逆于生乐。起居无节。寒暑不避。故病多从内生。外邪亦易中也。经曰。针刺治其外。汤液治其内。病既属内。非藉汤液之荡涤。岂能济乎。此和、缓以后。方药不宜于今。汤液宜于今。而不宜于古也。

  经曰。上古作汤液。为而弗服。中古之时。服之万全。当今之世。必齐毒药攻其中。针灸治其外。虽形弊血尽而功不立。此之谓也。

  或曰。针灸宜于古。而不宜于今。吾已闻命矣。然今之病。亦有针灸而愈者。何也。

  经其病立已。盖病之初起。邪之新客。当此之时。元气未伤。邪气尚浅。以针除之。甚得其宜。

  学人察识于此。而于用针治病。亦可以知其大概矣。故曰。上工刺其未生者也。其次刺其未盛者也。其次刺其已衰者也。下工刺其方袭者也。与其形之盛者也。与其病之与脉相逆者也。故曰。方其盛也。勿敢毁伤。刺其已衰。事必大昌。

  或曰。九针之所主。皆外伤欤。抑亦有内伤欤。

  经曰。一曰 针。头大末锐。令无得深入。主病在皮肤无常者。二曰员针。筒身员末。

  主无。四曰锋针。筒其身。锋其末两三隅。主四时八风。客于经络为痼病者。令可以泄热出血而发痼病也。五曰铍针。末如剑锋。主寒与热争。两气相搏。合为痈脓。可以取大脓也。六曰员利针。令尖如 。且员且锐。微大其末。反小其身。主虚邪客于经络而为暴痹。令可深内以取之也。七曰毫针。尖如蚊虻喙。长一寸六分。静以徐往。微以久留。主邪客经络。而为寒热痛痹者也。八曰长针。锋利身薄。主深邪远痹。八风内舍于骨解腰脊骨腠间也。九曰大针。大如梃尖。微员。主淫邪流溢于节解皮肤之间。以写机关之水也。九针长短大小各有所施。不得其用。疾弗能移。病浅针深。内伤良肉。病深针浅。病气不写。病小针大。气写大甚。病大针小。气不泄泄。机按。今之针士。决痈用锋针铍针。其他诸病。无分皮肤肌肉血脉筋骨。皆用毫针。余者置而不用。甚有背于经旨矣。于此而知九针所主。多系外邪薄凑为病。用针施泻。深中病情。使今之人而有是病。针亦在所必用。若夫病邪大甚。元气已伤。

  决非针之所能济矣。假如痨瘵阴虚火动。法当滋阴降火。针能滋阴否乎。痿症肺热叶焦。

  法当清金补水。针能补水否乎。经曰。阴阳形气俱不足。勿取以针。而调以甘药是也。知此则病之可针不可针。亦可以类推矣。奈何世之专针科者。既不识脉。又不察形。但问何病。便针何穴。以致误针成痼疾者有矣。间有获效。亦偶中耳。因而夸其针之神妙。宁不为识者笑耶。

  或曰。针灸当明经络。可晓以否。

  曰。直行者。谓之经。经有十二。所以行血气。通阴阳。以荣于身者也。其始从中焦注手太阴、阳明。阳明注足阳明、太阴。太阴注手少阴、太阳。太阳注足太阳、少阴。少阴注手厥阴、少阳。少阳注足少阳、厥阴。厥阴复注手太阴也。(此则荣气之行也。然卫气昼但行于阳。而不行于阴。夜但行于阴。而不行于阳。不与荣同道。不与息数同应。)

  又曰。五脏之道。皆出于经隧。以行气血。气血不和。百病乃变化而生。是故守经隧焉。(隧。潜道也。经脉行而不见。故谓之经隧。详见阳经外络内。阴经内络外条。)旁出者。谓之络。(经之横支。交接别经者。)十二经有十二络。(如太阴属肺。络大肠。手阳明属大肠。络肺之类。)兼阳跷络、阴跷络、脾之大络。为十五络也。皆从十二经之所始。转相灌溉。朝于寸口、人迎也。又曰孙络。(小络也。经脉为里。支而横者为络。络之别者为孙络。

  又曰。节之交三百六十五会者。络脉之渗灌诸节者也。节者。神气之所游行出入者也。非髀肉筋骨也。)

  问曰。荣卫之气。亦有别乎。

  曰。荣者。水谷之精气也。和调于五脏。洒陈于六腑。乃能入于脉也。故循脉上下。贯五脏。络六腑也。卫者。水谷之悍气也。其气剽疾滑利。不能入于脉也。故循皮肤之中。分肉之间。熏于肓膜。散于胸腹。逆其气则病。从其气则愈。不与风寒湿气合也。(详见井荥俞经合注)

  或曰。经脉与络脉异乎。

  曰。经脉十二者。伏行分肉之间。深而不见。其虚实也。以气口知之。诸脉之浮而常见者。皆络脉也。诸络脉不能经大节之间。必行绝道而出入。复合于皮中。其会皆见于外。故诸刺络脉者。必刺其结。上甚血者。虽无结。急取之。以写其邪而去其血。留之发为痹也。凡诊络脉。色青则寒且痛。赤则有热。鱼际络青。胃中寒。鱼际络赤。胃中热。其暴黑者。留久痹也。其有赤有黑有青者。寒热气也。青短者。少气也。凡刺寒热。皆多血络。必间日一取。

  大血尽而止。乃调其血实。

  或曰。经病络病。治有异乎。

  经曰。邪之客于形也。必先舍于皮毛。留而不去。入舍于孙络。留而不去。入舍于络脉。

  。五脏乃伤。此邪之从皮毛而入。极于五脏之次也。如此。则治其经焉。(邪客于经。左盛则右病。右盛则左病。亦有移易者。左痛未已。而右脉先病。如此者。必巨刺之。左刺右。

  右刺左。必中其经。非络脉也。)今邪客于皮毛。入舍于孙络。留而不去。闭塞不通。不得入于经。流溢于大络。(即前血络。外不得出。内不得入故也。)而生奇病也。(病在血络谓奇邪)夫邪客大络者。左注右。右注左。上下左右。与经相干。而布于四末。其气无常处。

  不入于经俞。故曰缪刺。(络病。其痛与经脉缪处也。亦宜左刺右。右刺左。虽与巨刺同。

  此刺络而彼刺经也。)

  或曰。十二经脉皆络三百六十五节。节有病。必被经脉。治之亦有法乎。

  曰。五脏得六腑。相为表里。经络支节。各生虚实。其病所居。随而调之。病在脉。调之血骨。淬针药熨。病不知所痛。两跷为上。身形有痛。九候无病。则缪刺之。(缪刺者。刺络脉。左痛刺右。右痛刺左。)痛在于左。而右脉先病者。巨刺之。(巨刺者。刺经脉也。左痛刺右。右痛刺左。)必谨察其九候。针道毕矣。

  或曰。经病亦有宜刺者乎。

  经曰。肝病。实则两胁痛引少腹。善怒。虚则目KT KT 无所见。耳无所闻。善恐。如人将捕之。取其经厥阴与少阳。(非其络病。故取其经。取厥阴治肝气。少阳调气逆。)气逆则头痛。

  耳聋不聪。颊肿。取血者。(胁中气满。独异于常。乃气逆之诊。随其左右。有则刺之。)

  心病。实则胸中痛。胁支满痛。膺背肩甲间痛。两臂内痛。虚则胸腹大。胁与腰相引痛。取其经少阴、太阳。舌本下血。其变病。刺 中血。(或呕变也。 在掌后。去腕半寸。) 脾病。实则身重善饥。肉痿。足不收。行善螈。脚下痛。虚则腹满。肠鸣飧泄。食不化。取其经。太阴、阳明、少阴血。肺病。实则喘咳逆气。肩背痛。汗出。尻阴股膝髀 足皆痛。虚则少气不能报息。耳聋嗌干。取其经。太阴、足太阳外。厥阴内血。(太阳外。厥阴内。则少阴也。视少阴足脉。左右有血满异常者。刺之。) 肾病。实则腹大胫肿。喘咳身重。寝汗憎风。

  虚则胸中痛。大小腹痛。清厥意不乐。取其经。少阴、太阳血。(注云。凡刺之道。虚补实写。不虚不实。以经取之。是谓得道。经络有血。刺而去之。是谓守法。犹当揣形定气。先去血脉。而后乃调有余不足也。)

  或曰。六腑病形刺法何如。

  经曰。大肠病者。肠中切痛而鸣。冬日重感于寒则泻。当脐痛。不能久立。与胃同候。

  取巨虚上廉。 胃病者。腹胀。胃脘当心而痛。上支两胁。膈咽不通。食饮不下。取之三里。

  小肠病者。小腹痛。腰脊控睾而痛。时窘之后。当耳前热。若寒甚。若独肩上热甚。及手小指次指间热。若脉陷者。此其候也。取之巨虚下廉。 三焦病者。腹胀。小腹尤坚。不得小便。

  窘急。溢则水留为胀。取之委阳。膀胱病者。小腹偏肿而痛。以手按之。即欲小便而不得。肩上热。若脉陷。及胫踝后足小指外廉皆热。取之委中。 胆病者。善太息。口苦。呕宿汁。

  心中澹澹。恐人将捕之。嗌仲介介然。数唾。在足少阳之本末。亦视其脉之陷下者。灸之。取阳陵泉。(凡刺此者。必中气穴。无中肉节。中肉节。则皮肤痛。中筋。则筋缓。邪气不出。补写反。则病益笃。)

  或曰。精气津液血脉。亦有别乎。

  经曰。两神相搏。合而成形。常先身生。是谓精。上焦开发。宣五谷味。熏肤。充身。

  泽毛。若雾露之溉。是谓气。腠理发泄。汗出溱溱。是谓津。谷入气满。淖泽注于骨。骨属屈伸。泄泽补谓脉。精脱者。耳聋。气脱者。目不明。津脱者。腠理开。汗大泄。液脱者。骨属屈伸不利。色夭。脑髓消。胫酸。耳数鸣。血脱者。色白。夭然不泽。其脉空虚。

  或曰。病有在气分者。在血分者。不知针家亦分气与血否。

  曰。气分血分之病。针家亦所当知。病在气分。游行不定。病在血分。沉着不移。以积块言之。腹中或上或下。或有或无者。是气分也。或在两胁。或在心下。或在脐上下左右。一定不移。以渐而长者。是血分也。以病风言之。或左足移于右足。或右手移于左手。移动不常者。气分也。或常在左足。或偏在右手。着而不走者。血分也。凡病莫不皆然。须知在气分者。上有病。下取之。下有病。上取之。在左取右。在右取左。在血分者。随其血之所在。

  应病取之。苟或血病写气。气病写血。是谓诛伐无过。咎将谁归。

  或曰。三阴三阳。气血多少之刺。可得闻乎。

  曰。经曰手阳明大肠、足阳明胃经。多血多气。手少阳三焦、足少阳胆、手少阴心、足少阴肾、手太阴肺、足太阴脾六经。少血多气。 手厥阴心包络、足厥阴肝、手太阳小肠、足太阳膀胱四经。多血少气。故刺阳明。出血气。刺太阳、厥阴。出血恶气。刺少阳、太阴、少阴。出气恶血。故曰。知脏腑血气之多少。而用补写是也。

  或曰。形气病气。何以别之。

  经曰。形气不足。病气有余。是邪胜也。急写之。形气有余。病气不足。急补之。形气不足。病气不足。此阴阳俱不足也。不可刺之。刺之则重不足。老者绝灭。壮者不复矣。形气有余。

  病气有余。此阴阳俱有余也。急写其邪。调其虚实。故曰。有余者写之。不足者补之。此之谓也。(夫形气者。气谓口鼻中喘息也。形谓皮肉筋骨血脉也。形胜者。为有余。消瘦者。为不足。其气者。审口鼻中气。劳役如故。为气有余也。若喘息气促气短。或不足以息者。为不足。故曰。形气也。乃人之身形中气血也。当补当写。不在于此。只在病来潮作之时。病气精神增添者。是病气有余。乃邪气胜也。急当写之。病来潮作之时。精神困穷。语言无力及懒语者。为病气不足。乃真气不足也。急当补之。若病患形气不足。病来潮作之时。病气亦不足。此阴阳俱不足也。禁用针。宜补之以甘药。不已。脐下气海穴取之。)

  或曰。病有脏腑阴阳内外高下。何别何治。愿详言焉。

  经曰。内有阴阳。外亦有阴阳。在内者。以五脏为阴。六腑为阳。在外者。筋骨为阴。

  皮肤为阳。故曰。病在阴之阴者。刺阴之荥 。病在阳之阳者。刺阳之合。病在阳之阴者。刺阴之经。病在阴之阳者。刺脉络。

  又曰。病有形而不痛者。阳之类也。无形而痛者。阴之类也。无形而痛者。其阳完而阴伤之也。急治其阴。无攻其阳。有形而不痛者。其阴完而阳伤之也。急治其阳。无攻其阴。阴阳俱动。乍有形乍无形。加以烦心。命曰阴胜其阳。此谓不表不里。其形不久。

  经曰。风寒伤形。忧恐忿怒伤气。气伤脏乃病。脏伤形乃应。风伤筋脉。筋脉乃应。此形气外内之相应也。治此者。病九日。三刺而已。病一月。十刺而已。多少远近。以此衰之。久痹不去身者。视其血络。尽出其血。帝曰。内外之病。难易之治何如。伯高曰。形先病而未入脏者。刺之半其日。脏先病而形乃应者。刺之倍其日。

  经曰。刺诸热者。如以手探汤。刺寒清者。如人不欲行。阴有阳疾者。取之下陵、三里。正往无殆。气下乃止。不下复始也。疾高而内者。取之阴之陵泉。疾高而外者。取之阳之陵泉。经曰。病在上者。阳也。病在下者。阴也。痛者。阴也。以手按之不得者。阴也。深刺之。痒者。阳也。浅刺之。病先起阴者。先治其阴。后治其阳。病先起阳者。先治其阳。后治其阴。(病在上者。下取之。在下者。上取之。病在头者。取之足。在腰者。取之 。病生于头者。头重。生于手者。臂重。生于足者。足重。治病者。先刺其病所从生者也。)

  经曰。病始手臂者。先取手阳明、太阴而汗出。病始头首者。先取项太阳而汗出。病始足胫者。先取足阳明而汗出。足太阴可汗出。足阳明可汗出。故取阴而汗出甚者。止之于阳。取阳而汗出甚者。止之于阴。

  或曰。经言病有虚邪。有实邪。有贼邪。有微邪。有正邪。何谓也。

  经曰。从后来者。为虚邪。从前来者。为实邪。从所不胜来者。为贼邪。从所胜来者。

  为微邪。自病者。为正邪。假令心病由中风得之。为虚邪。木在火后。生火为母也。饮食劳倦得之。为实邪。土在火前。为子也。中湿得之。为贼邪。水克火也。伤寒得之。为微邪。火胜金也。伤暑得之。为正邪。火自病也。

  或曰。有正经自病。有五邪所伤。针治亦当别乎。

  经曰。忧愁思虑。则伤心。形寒饮冷。则伤肺。恚怒气逆。上而不下。则伤肝。饮食劳倦。则伤脾。久坐湿地。强力入水。则伤肾。此正经自病也。盖忧思喜怒。饮食动作之过。而致然也。风喜伤肝。暑喜伤心。饮食劳倦喜伤脾。(劳倦亦自外至)寒喜伤肺。湿喜伤肾。此五邪所伤也。盖邪由外至。所谓外伤也。凡阴阳脏腑。经络之气。虚实相等。正也。偏实偏虚。失其正。则为邪矣。由偏实也。故内邪得而生。由偏虚也。故外邪得而入。机按。经言凡病皆当辨别邪正内外虚实。然后施针补写。庶不致误。

  或曰。经言虚者补之。实者写之。不虚不实。以经取之。何谓也。

  经曰。虚者补其母。母能令子实也。实者写其子。子能令母虚也。假令肝病虚。则补厥阴之合。曲泉。实则写厥阴之荥。行间。不虚不实。以经取之者。是正经自病。不中他邪。当自取其经。如井主心下满之类。正经自病。所谓忧愁思虑则伤心。强力入水则伤肾之类是也。不虚不实。是诸脏不相乘。故云自取其经(重解卷末)

  或曰。经言无实实。无虚虚。损不足。益有余。何谓也。

  经曰。此谓病有虚实也。假令肝木实。肺金虚。金木当更相平。当知金平木。假令肺实而肝虚。微少气。用针不补其肝。而反重实其肺。所谓实其实。虚其虚。损不足。益有余也。

  或曰。七情所伤之病。何以察识。亦可以刺否。

  经曰。智者之养生也。必顺四时而适寒暑。和喜怒而安居处。节阴阳而调刚柔。如是则邪僻不生。长生久视。故心怵惕思虑。则伤神。伤神则恐惧自失。脾忧愁而不解。则伤意。意伤则乱。肝悲哀动中。则伤魂。魂伤则狂忘不精。肺喜乐无极。则伤魄。魄伤则狂。肾盛怒而不止。则伤志。志伤则喜忘。恐惧而不解。则伤精。精伤则骨酸痿厥。是故五脏主藏精者也。不可伤。伤则失守而阴虚。阴虚则无气。无气则死矣。故用针者。察观病患之态。以知精神魂魄之存亡得失之意。五者以伤。针不可以治之也。

  又曰。肝藏血。血舍魂。肝气虚则恐。实则怒。脾藏营。营舍意。脾气虚则四肢不用。

  五脏不安。实则腹胀。泾溲不利。心藏脉。脉舍神。心气虚则悲。实则笑不休。肺藏气。气舍魄。肺气虚则鼻塞不利。少气。实则喘喝。胸盈仰息。肾藏精。精舍志。肾气虚则厥。实则胀。五脏不安。

  必审五脏之病形。以知其气之虚实而谨调之也。

  又曰。肺心有邪。其气留于两肘。肝有邪。其气留于两腋。脾有邪。其气留于两髀。肾有邪。其气留于两 。凡此八虚者。皆机关之宝。真气之所过。血络之所游。邪气恶血固不得住留。住留则伤筋络骨节。机关不得屈伸。

  故病挛也。

  或曰。八正之候何如。

  经曰。候此者。常以冬至之日。立于叶蛰之宫。其至也。天必应之以风雨者矣。风雨从南方为虚风。主伤人杀害。故圣人谨候虚风而避之。邪弗能害。)其以夜半至也。民皆卧而弗犯。故其岁民少病。以昼至也。民皆懈惰而中之。故民多病。虚邪入客于骨而不发于外。至其立春。阳气大发。腠理开。因立春之日。风从西方来者。民皆又中于虚风。此两邪相搏。经气结代者矣。故诸逢其风而遇其雨者。命曰遇岁露焉。而岁之和而少贼风。则民少病而少死。贼风邪气寒温不和。则民多病而死矣。

  或曰。诸病逆顺。可得闻乎。

  经曰。腹胀身热脉大。一逆也。腹鸣而满。四肢清泄脉大。二逆也。衄而不止脉大。三逆也日而死矣。腹大胀。四末清。脱形泄甚。一逆也。腹胀便血。脉大时绝。二逆也。咳溲血脱形。脉时而死矣。工不察此而刺之。是谓逆治。五夺者。形肉已夺。一也。大夺血之后。二也。大汗出之后。三也。大泄之后。四也。新产及大血之后。五也。此皆不可写。热病脉静。汗已出。脉盛躁。一逆也。病泄。脉洪大。二逆也。着痹不移。 肉破。身热。脉偏绝。三逆也。淫而夺形。身热。色夭然白。及后下血 笃重。四逆也。寒热夺形。脉坚搏。五逆也。小儿病。头毛皆逆上者。必死。

  或曰。经言痹病有众痹。有周痹。何分别耶。

  经曰。众痹者。此各在其处。更发更止。更居更起。以右应左。以左应右。非能周也。

  刺此左右。各当其所。痛从上下者。先刺其下以遏之。后刺其上以脱之。痛从下上者。先刺其上以遏之。后刺其下以脱之。此内不在脏。而外未发于皮。独居分肉之间。真气不能周。故曰周痹。

  问曰。经言凡痹往来。行无常处者。在分肉间痛。刺之以月。死生为数。何也。

  经曰。用针者。随气盛衰以为 数。针过其数。则曰脱气。不及日数。则气不写。左刺右。

  。二日二 。渐多之。十五日十五 。十六日十四 。渐少之。(如是刺之则无过数。无不及矣。)

  或曰。经言热病有五十九刺。可得闻欤。

  经曰。热病三日。气口静。人迎躁者。取之诸阳。五十九刺。以写其热。而出其汗。实其阴是。头入发一寸旁三分各三。凡六 。更入发三寸。边五。凡十 。耳前后口下者各一。项中一。凡六 。巅上一。囟会一。发际一。廉泉一。风池二。天柱二也。热病七日八日。脉口动。喘而短(一作弦)者。急刺之。汗且自出。浅刺手大指间。热病汗且出。及脉顺可汗者。取之鱼际、太渊、大都、太白。写之则热去。补之则汗出。汗出太甚。取之内踝上横脉以止之。热病七八日。脉微小。病溲血。口中干。日半死。脉代者。一日死。热病已得汗。脉尚躁。喘且复热者死。热病七八日。脉不躁。躁不散数。后三日中有汗。三日不汗。四日死。

  热病脉尚盛颇有寒者。热在髓。死不可治。又热病不可刺者有九。一曰。汗不出。大颧发赤。哕者死。

  二曰。泄而腹满甚者死。三曰。目不明。热不已者死。四曰。老人婴儿。热而腹满者死。五曰。汗不出。呕下血者死。六曰。舌本烂。热不已者死。七曰。咳而衄。汗不出。出不至足者或曰。刺热病亦有异乎。

  或曰。寒热瘰 在颈腋者。何气使然。

  经曰。此皆鼠 寒热之毒瓦斯。留于脉而不去也。鼠 之本。皆在于藏。其末上出于颈腋之间。

  其寒热。审按其道以予之。徐往徐来以去之。其小如麦者。一刺知。三刺已。若反其目视之。其中有赤脉。上下贯瞳子。见一脉。一岁死。见一脉半。一岁半死。见二脉。二岁死。见二脉半。二岁半死。见三脉。三岁死。见赤脉不下贯瞳子。可治也。

  或曰。痈疽何以治之。

  经曰。痈疽之生。脓血之成。积微之所生也。故圣人自治于未有形也。愚者遭其已成者。脓已成脓血者。其惟砭石铍锋之所取也。所谓多害者。观逆顺也。其白眼青。黑眼小。一逆。

  内药而呕。二逆。腹痛渴甚。三逆。肩项不便。四逆。音嘶色脱。五逆。除此五者。顺矣。

  或曰。水肿之病。宜刺乎。

  经曰。经脉满则络脉溢。络脉溢则缪刺之。以调其络脉。使复其形而不肿。缪刺者。不分隧。脉微弱者。今亦往往而缪刺之。祸不旋踵。盖不审经言。脉络满溢。宜缪刺之理也。

  或曰。人有肥瘦白黑小长。刺法同乎否乎。

  经曰。年质壮大者。血气充盈。肤革坚固。因加以邪。刺此者。深而留之。婴儿者。其肉脆色少。肉廉廉然。薄唇轻言。血清气滑。易脱于气。易损于血。刺此者。浅而疾之。壮士真骨者。坚肉缓节。监监然。此人重则气涩血浊。刺此者。深而留之。多益其数。劲则气滑血清。刺此者。浅而疾之。常人者。视其黑白。各为调之。其端正敦浓者。血气调和。刺此者。

  无失常数也。

  或曰。匹夫大人。刺法同乎。

  经曰。气滑则出疾。气涩则出迟。气悍则针小而入浅。气浊则针大而入深。深则欲留。

  浅则。春气在毛。夏气在皮肤。秋气在分肉。冬气在筋骨。凡刺病者。各以其时为齐。故刺肥人以秋冬之齐。刺瘦人以春夏之齐。

  经曰。营之生病也。寒热少气。血上下行。卫之生病也。气痛时来时去。怫气贲响。风寒客者内热。刺布衣者以火淬之。刺大人以药熨之。以熨寒痹所刺之处。令热入至于病所。起步内无见风。每刺必熨。如此病已。所谓内热也。

  或曰。三虚三实者。何谓也。

  经曰。三虚者。乘年之衰。逢月之虚。失时之和。因为贼风所伤。是谓三虚。故论不知三或曰。人身有四海。何也。

  经曰。胃者水谷之海。其输上在气街。下至三里。冲脉者。为十二经之海。其输上在于大杼海。其输上在于其盖。下在风府。气海有余者。气满胸中。 息面赤。不足。则气少不足以言。血海有余。则常想其身大。怫然不知其所病。不足。常想其身小。狭然不知其所病。水谷之海有余。则腹满。不足。则饥不受谷食。髓海有余。则轻劲多力。自过其度。不足。则脑转耳鸣。胫酸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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