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乘起信论略述 - (TXT全文下载)

断灭无明名为种智。
  论。又问曰至多不能见 述曰。下显智用能普利益。于中问答。此问也。即由前说有大智用能普益生故为此问。
  论。答曰至法身不现故 述曰。此答也。诸佛如来等者。初举法也。法身平等遍一切处者。平等遍在众生心故。无有作意故。说自然者。能无功用起作用故。但依众生心现者。依厌求一随其胜劣即现报化粗细用故。众生心者如镜等者。次举喻也。如是已下后法合也。心有垢者。谓有染著生死过患而无厌求见佛之机名为有垢。法身不现者。法身遍在众生心中而不能现报化用也。非有烦恼垢故不现。以善星等烦恼心中亦见佛故。
  论。已说解释分次说修行信心分 述曰。次明第四修行信心分。于中有二。初结前起后。后正显修行信心。此初也。上显大乘明解释分。今明起信故次应说修行信心。
  论。是中依未入至修行信心 述曰。次下正显。于中有三。初就人标意。次约法广辨。后防退方便。此初也。所言未入正定众生者。亦是大乘不定聚人。然不定聚有胜有劣。胜者乘进。劣者可退。前信成就发心之相。为彼胜人信满者说令发三心住正定位。今此修行信心者为彼劣人可退。同前发心住正定位。所为虽别趣是同。
  论。何等心云何修行 述曰。次下第二约法广辨。于中有二。先发二问。后还两答。此初也。
  论。略说信心有四种 述曰。下答有二。先答信心。后明修行。中有二。初标。后释。此初。
  论。云何为四至真如法故 述曰。下释四信。即分为四。此初信有得佛因也。真如既是诸佛所师。众行之源故云根本。乐念观察故名为信。是后三信根本故故初明也。
  论。二者信佛至一切智故 述曰。此信由因所得之果。果因成故次明也。
  论。三者信法至波罗蜜故 述曰。此即信有得佛之行。佛依法成故次明也。教理行果四法之中。前明理果此信行也。必信由教方信此三故。于此中亦显信教。
  论。四者信僧至如实行故 述曰。此即信有起行之人。法籍人弘故次明也。
  论。修行有五门能成此信 述曰。下答修行。于中有三。初举数标意。次依数列名。后依名别解。此初也。前虽学起四不德信。若无行成则信不坚不坚之信遇缘便退。故修五行以成四信。
  论。云何为五至五者止观门 述曰。此依数列名也。以诸菩萨定惠变修止观齐运。二不相离故合二度为第五门。
  论。云何修行至向菩提故 述曰。次下第二种门别释。于中有二。初略明前四。后广释止观。前中又二。初别明四行。后总明深障。别中显其四种修行。即分为四。此初也。文中初则别明三种施相为修正因。不应已下总劝所修。离于僻执而求正果。三种施相如文可见。
  论。云何修行至妄起至罪故 述曰。此中即显三种戒相。所谓不盗等者。此依在家显摄律仪戒。遮在家人多造恶故。若出家者等者。此依出家明摄善法戒。已离诸恶劝进善故。当护已下。亦依出家显摄众生戒。不令他恶是悲护故。
  论。云何修行至苦乐等法故 述曰。此中则显二种忍相。应忍他恼。不怀报者。耐怨害忍。亦当忍于利衰等者。安受苦忍。荣润名利。侵损名衰。过诬名毁。越赞名誉。委欲为称。实责名讥。逼迫名苦。适意名乐。此违顺境名为八风。能动行人妄生喜怒。若住平等谛察真如。纵遇他恼无怀报心。虽遇八风其心不动。既由谛察二忍方成。是故亦显有三忍也。
  论。云何修行至速离众苦 述曰。此中即显三种精进。于诸善事不退等者。被甲精进。如世被甲无退屈故。当念过去久远等者。摄善精进。念昔虚苦令勤善故。自利利他速离苦者。利乐精进。欲脱他苦自精进故。
  论。复次若人至众多障碍 述曰。次下第二除障方便。于中有二。先障。后治。此初也。先世多有重罪等者。此举内因之业障也。魔鬼病苦所恼乱者。感外缘恼之报障也。世间事务所牵缠者。此显所起烦恼障也。
  论。是故应当至善根增长故 述曰。此明治障法也。是故应当礼拜等。此即总明除障方便。如人负债依附于王。则于债主无如之何。如是行人礼拜诸佛。诸佛所护能脱诸障。忏悔等者。即显别除四障之法。诸恶业障忏悔除。谤正法障劝请除灭。嫉妒他胜随喜对治。乐著三有回向对治。常不休废得免诸障等者。此结前方便免障生善也。
  论。云何修行止观门 述曰。下明止观。于中有二。初问。后释相。此初也。
  论。所言止者至观义故 述曰。次下释相。文中有二。初略明。后广显。略中亦二。先举别修以明随顺。后举双运释随顺义。此初也。谓止一切境界相者。由先分别作诸外尘。今以觉惠唯识道理破外尘相境。相既止。无所分别。故名止。分别因缘生灭相者。先由修止其心沉没。今觉惠观察因缘生灭之相发生妙智故为观。随顺奢魔他观义等者。梵云奢魔他。此翻止。毗钵舍那此译为观。译此论者为方便及正止观故。于此中加此随顺奢摩他等。谓于方便而存梵言。于正止观而为华语。即正止观名之为观。双运之时是正观故。若此文中。皆就华言。应言随顺止观义。随顺观观义。谓方便时止诸尘相是能随顺正观之止。故言随顺止观义也。又能分别因缘相故。能顺正观之观故。言随顺观观义也。
  论。云何随顺至双现前故 述曰。此显双运释随顺义。以此二义渐习等者。显能随顺之方便也。不相舍离双现前者。明所随顺之正观也。即止时观即观时止。止观齐均名不相离等也。
  论。若修止者端坐正意 述曰。次下第二广明止观。于中有二。先明别修。后显双运。别中有三。先止。后观。止中有五。一修止方法。二显止胜能。三辨止魔事。四简止真伪。五欲止劝修。初中有二。初明胜人能入。后显障者不能前中亦二。初托静息心修止方便。后止成得定除障不退。前中又二。初明修止次第。此初也。住静处者。修止缘也。具而言之。应有五缘。闲居静处。持戒清净。衣食具足。得善知识。息诸缘务。今略举初云住静处。言端坐者。是显调身。身若却倚。或复低屈。及今傍侧。既生懈慢。复引昏沉。故端其身结加趺坐。言正意者。是显调心。末世行人正愿者少邪求者多。苟求名利现寂静仪。心既不止。无由得定。离此耶求故云正意。欲令其心与理相应。自度度他至无上道。名调心也。
  论。不依气息至见闻觉知 述曰。自下第二修止次第。于中有二。初约坐修止。后余亦起。前中亦三。先离倒境心。后除失念。此初也。言气息者观境。言形色者即骨琐等青黄赤白四种相也。空地水等五一切处皆是事空所缘境界。见闻觉知是识一切处。通前即显十一切处。于此诸境推求了达知唯自心不复托缘。故言不依。
  论。一切诸想至念念不灭 述曰。此离倒心也。一切诸想随念皆除者。此除分别内心想也。前虽令离取倒境相。若存内心亦是妄倒。是故内心一切分别随起想念皆除遣也。亦遣除想者。此遣能之妄想也。前令离念说想皆除。非谓有于能除之想。除想若存亦非离相。是故亦遣能除想也。以一切下释其亦遣能所以。以一切法本无所想无有念念生灭体故。所除之想既不可得。岂更得存能除想也。
  论。亦不得随心至以心除心 述曰。次下第三除失念心。于中有二。初举非想制。后示除方便。此初也。不得随心外念境者。此令不起外失念相。谓修止者常须作意。岂唯离于倒境。倒心亦不住心失念外境。后以心除心者。此令不起内失念相。前心失念。念著境时既舍于境。后心失念。念著内心。即以止心除心也。
  论。心若驰散至住于正念 述曰。次下示除正念方便。于中有二。初令住正念。后示正念相。此初也。前虽制言不得失念。若时失念如何摄持。故此示令摄住正念。此正念者即无念也。若不起念自不驰散。故言心散即当摄来。非谓以心摄驰散心。以心摄心心不息故。至此无念不散之位名住正念。无别可住。若有所住名邪念故。
  论。是正念者至念念不可得 述曰。此示正念相也。谓离所取能取二相心无所得契证真如。是正念相。当知唯心无外境者。此显正念离所取相也。即复此心亦无等者。此显正念离能取相。离二取相都无所念契证心源。名得住也。
  论。若从坐起至随顺观察 述曰。此显余仪亦修止也。非直坐时。常修此止。余威仪中常思方便。顺于法性不动道理。
  论。久习淳熟至速成不退 述曰。此即胜人能入之中成得定除障不退。久习淳熟其心得住等者。此明止成入证。深伏烦恼信心等者。此显得定入位。文易可知。无烦更解。
  论。唯除疑惑至所不能入 述曰。前来已显能入之人。显障者所不能入。此中即举七种障人。一疑惑者。凡愚之人怀犹豫故。二不信者。阐提之人不希望故。三诽谤者。外道之人起邪见故。四重罪者。十恶等人心不净故。五业障者。五逆之人心极恶故。六我慢者。自高之人不屈学故。七解怠者。放逸之人心纵荡故。于此七中随有一者即不能入。
  论。复次依是至一行三昧 述曰。次下第二修止胜能。于中有二。初显三昧能知真义。后显真如门三昧本。此初也。依是三昧即知等者。初立胜能相者体也。谓一切下次显其义。诸佛法身与众生身释法界字。皆意所知差别法故平等无二释一相字。凡圣同真无二体故。即名已下显立其名。此释知字。能知法一相心者。是即名为一行三昧。一谓真如。是三昧境。行谓行解。是三昧。入此三昧尽知恒沙诸佛法界无差别相。
  论。当知真如至无量三昧 述曰。此显真如为三昧本。谓此真如是三昧体。三昧乃是真如之用。一切三昧顺真而生故。说真如为三昧本。若人修行真如三昧即能渐生无量。以此正观真如体故。
  论。或有众生至男女等相 述曰。次下第三辨止魔事。于中有二。先略。后广。略中又二。先障。后治。此初也。所言众生无善根力者。此举障因。谓无增上胜善根力非都无也。则谓已下显能障者。魔谓天魔。性乐生死恐出其境。故障修止。鬼谓堆场鬼。神谓精媚神。由修邪道堕此类中。是故总名外道。鬼神憎嫉行人亦障修止。或于已下举其恼相。如前三类皆能怪变。或现恶形以怖其心。或现美色以迷其意。或现杂相以易所专。故言坐中现恐怖等。
  论。当念唯心至终不为恼 述曰。此略辨治也。一切诸境尚唯自心。何况坐中境非心也。是故观察唯心之理。恼境自灭不能乱。魔境皆依动念生故。观察唯心非彼知故。
  论。或现天像至是真涅槃 述曰。次下广辨魔事差别。于中有二。先辨魔事。后显对治。初中显其五对。此即第一所现形声对也。以此现形说法异相或乱行人令失本道。是故皆名为魔障也。
  论。或令人知之名利之事 述曰。此第二所得通辩对。知宿命等。显得三通。辨等已下显成四辨。
  论。又令使人至种种牵缠 述曰。此第三所起惑业对也。数嗔喜等是所起惑。舍本行等是造诸业。
  论。亦能使人至使人爱著 述曰。此第四所得定住对也。得诸三昧少似等者。此所成定。或复令人一日等者。此所住禅。
  论。或复令人至颜色变异 述曰。此第五所变食色对。文相易知。无烦配释。
  论。以是义故至是障业障 述曰。上辨魔事。此显对治。行者常应观察等者。此劝观察。不堕邪网。谓诸魔等以如前事网罗行者令堕其中。是故常应智慧观察。必莫令其出离之心却堕邪网。行其颜邪道。当勤正念不取等者。此后示其观察之法。谓有如前邪相现时。但自修习本所修行。都无动念。名勤正念住。正念故发生智慧。了法即心。更何所取。知心即如。何有能著。是故名为不取不著。由不著故业障所起所有邪相无不远离。故言远离是诸业障。
  论。应知外道至名利恭敬故 述曰。次下第四简止真伪。于中有二。初举外内二定以别邪正。后对理事二定以明真伪。前中又二。初明邪定。后显正定。谓彼外道所得三昧皆不能离分别烦恼。多起诸见。又亦不离俱生烦恼。多生耽著。又亦不伏所知障故。恃定生慢故。云不离见爱我慢心也。由不伏惑而贪名利故。言贪著名利等也。
  论。真如三昧至渐渐微薄 述曰。此显内定是正也。谓既远离一切相故。真如三昧故。在定中离于心相。离于真相。故言不住见相得相。若在散心。于诸善亦生懈怠。亦不恃定慢诸善品。故言出定亦无懈慢。由定契真损惑种力故。出定时现惑不起。故言烦恼微薄也。
  论。若诸凡夫至无有是处 述曰。次对理事二定以明真伪。于中有二。初明理定是真。后显事定之伪。此初也。谓诸凡十信人等修行大乘菩萨行者。莫不皆信真如三昧得入十住称姓位中。除此更无能入之道。故云不习无有是处。然如来种有其二种。一者本住。谓众生身本觉真性。即是起如来之种本来有故。二者始起。谓初住上得定信心往如来家当绍佛位。是为佛种即方起故。今此得入如来种者。即是始起如来种也。
  论。以修世间至外道见故 述曰。此显事定之伪也。何以要由真如三昧方入种姓不退位中故。此答云。以不净观安钵念等诸禅三昧有相可坏皆名世间。由有相故而有四过多起味著。依我见起系属三界与外道共。若为发通而修此者。常须善友教授护念。不尔则起外道见也。
  论。复次精勤至十种利益 述曰。次下第五示止利益。于中有二。初总标。后别释。此初也。
  论。云何为十至之所护念 述曰。次下别释。别释十种即分为十。此初也。由修三昧正因相应。得入佛种蒙佛护也。
  论。二者不为至所能恐怖 述曰。由修三昧正智相应。知境本空知心无念。不为魔等现形恐怖。
  论。三者不为至之所惑乱 述曰。而外道者。著诸见。修三昧者。见不动。故不为彼所惑乱也。
  论。四者远离至渐渐微薄 述曰。达境唯心不诽唯识。知心无起不谤真如。由达识如甚深法故。非但不谤不起新业。亦了诸法无有自性。故重罪障渐得薄也。
  论。五者灭一切疑诸恶觉观 述曰。由此证了唯识真如不生犹豫疑惑之心。况复更生诸恶寻伺。
  论。六者于如来境信得增长 述曰。谓本始觉名曰如来。修行所观即名为境。修三昧者虽未契证。信此真如本无念也。
  论。七者远离至勇猛不法 述曰。知一切法即涅槃相。所求果无忧不成。于已学法不悔修行。于生死法而知梦幻。修行而勇猛。久处而无怯。
  论。八者其心至他人所恼 述曰。有高傲者轻蔑于他。为他轻忍便生恼恨。心调顺者谦下于他。为人所敬不为恼也。
  论。九者虽未至不乐世间 述曰。虽然未得常在定中。由前定力衰烦恼种纵在。敬心不起现惑。由此不著世间法也。
  论。十者若得至之所惊动 述曰。若时得住三昧之中心如虚空无挂碍故。虽有疾声终无惊动。
  论。复次若人至是修观 述曰。上显修止。下显修观。于中有三。初修观之意。次辨所修观相。后结观分齐。此初也。若唯修止。便有四失。一心沉没失。息缘偏寂顺痴相故。二起懈怠失。其心止息弃余业故。三不乐味。寂静轻众善故。四不起大悲失。不观苦境自乐寂故。
  论。修习观者至须臾变坏 述曰。次辨观。于中有四。一法相观。二大悲观。四精进观。初中有四。一无常。二诸苦。三无我。四不净。此观于无常倒也。显世间法迅速无常故。说有须臾变等。
  论。一切心行至以是苦 述曰。此明修观除乐倒也。言心行者。谓彼四蕴体迁流故。以有逼迫坏疾迁流总别苦性故。名为苦。
  论。应观过去至忽尔而起 述曰。此观无我除我倒也。过去如梦者。已灭难追故。现在如电者。刹那不住。未来如云者。无常忽起故。由观三世无有自性能离我相故除我倒。
  论。应观世间至无一可乐 述曰。此观不净除净倒也。此除四倒名法相观。除前第一心沉没失。
  论。如是当念至甚为可愍 述曰。此大悲观除前第四不起悲失。如是当念众生等者。先观苦境为悲因也。众生如是甚可愍者。见苦因相而生悲也。
  论。作是思惟至第一义乐 述曰。此誓愿观。因悲立愿。愿修众善除前第二不乐善失。愿令我心难分别者。此不颠倒愿。即愿体也。下有三愿。显其愿用。遍于十方修行等者。明长时愿。以无量方便救拔等。明广大愿。令得涅槃。明第一愿。愿既是心。亦得名为四种心也。
  论。以起如是至以无懈怠 述曰。此精进观。因愿策勤除前第三起懈怠失。一切时处简声闻行。不于一切时处修故。随己堪能等者。简凡夫行。不量自力顿修便止故。
  论。唯除坐时至应作不应作 述曰。此第三结观分齐也。唯除端坐修止之时。若余一切悉当观察。顺理应作。违理不应作。
  论。若行若住至观止俱行 述曰。上显别修。下明双运。于中有三。初总标俱行。次显其行相。后总结双运。此初也。则四运于中威仪常俱行也。
  论。所谓虽念至性不可得 述曰。下显行相。于中有二。初显顺理俱行止观。后显对治俱行止观。此初也。所谓已下初明即止而修。于观自性无生者。约非有义以明止也。业果不失者。约非无义以明观也。此二不二故云即念。此即顺于不动真际建立诸法。良以非有即是非无。故不动止而起观也。虽念已下后明即观而修。于止因缘业报约非无义以明观行。性不可得约非有义以明止行。此二不二亦云即念。此即随顺不坏假名而说实相。以法非无即是非有故。不舍观而入止也。然此止观说虽前后。在行者心镕融。不二之性即实性故。
  论。若修止者至不修善根 述曰。此显对治俱行止观也。谓修止者除二种过。正除凡夫人法二执。以是住著世间因故。兼除二乘法我之见。以是法怖生死因故。若修止者心安真境。何乐世间。宁怯生死。谓修观者亦除二失。正除二乘不观众生不起大悲狭劣心过。兼除凡夫不观无常而生懈怠不修道过。
  论。以是义故至不相舍离 述曰。次下第二总结双运。于中有二。初显具德。后明阙失。此初也。谓凡夫人不因修止得不乐世间难起精进。若二乘人不因修止得不怖生死。无以起悲。此则以止而助观也。若二乘人不观心行念念生灭。凡夫之人不观三世无我不净。无以厌离而住于止。此即以观而助于止。故言止观共相助成。
  论。若止观不具至菩提之道 述曰。此显阙失。菩提道者。即是法界菩提因也。止心寂归法性体。观心照用顺法性用。止观俱行双顺体用。既显法性得成菩提。若唯修止。不顺真用不发种智。若唯修观。不归真体轮回无息。是故不具非入菩提。
  论。复次众生至意欲退者 述曰。次下第三防退方便。于中有二。初举可退之人。后显防退之法。此初也。初学是法者。此明行劣。以住已下举处释成。内心既劣。外胜阙缘。信行难成。故得退也。即是将退入二乘也。
  论。当知如来至摄护信心 述曰。次下显其防退之法。于中有二。初正显其法。后别引经证。初中有二。初劝知念诸佛摄护。后显知念所得之益。此初也。当知十方诸佛如来有胜神通善巧方便。摄受护念修信心者不令退堕。劝初心者起如是念勿生怯弱。
  论。谓以专意至永离恶道 述曰。此后显其知念之益。为此行者。以知如来专意念故。随其愿乐见佛因缘。得生净土见佛不堕。
  论。如修多罗至终无有退 述曰。下引经证。于中有三。初显得往生。后显住正定。此初也。然生净土有其愿行。若人专念西方等者。此显行也。所修善根愿求等者。此明愿也。即得往生常见等者。显由行愿得往生也。
  论。若观彼佛至住正定故 述曰。此显住正定也。若至净土得闻法已。渐次修行观见彼佛真如法身。名毕竟生。得住种性正定位故。即佛法身名为佛家。观心随顺名往生也。
  论。已说修行至劝修利益分 述曰。上来已释修行信心。次下第五劝修利益。于中有二。初结前起后。后正示劝修。此初也。前来已说显法正宗。此是其欲法流通。即显题中论之一字。显论功能令受持故。
  论。如是摩诃演法至我已总说 述曰。次下正示利益劝修。于中有三。初总标结前说。次举信谤损益。后总结劝修。此初也。摩诃演者。举所劝修大乘法也。诸佛秘藏者。显大乘法是甚深也。我已总说者。显以略文摄广义也。
  论。若有众生至无上之道 述曰。次下显其信谤损益。于中有二。初信受福胜。后谤毁罪重。前中有二。初约三慧总举其益。后别显三慧所有益相。此初也。若有众生欲于等者。此明依论为得道因。无念真理名如来境。知而契顺名为正信。不谓念证名离诽谤。大智所游名大乘道心。离能所证会名入。当持此论思量等者。此明依论起三慧行。究竟能至无上道者。明依行缘所得胜果。
  论。若复有人至之所受记 述曰。次下别显三慧益相。于中有三。谓闻思修。此初也。真如本觉共佛齐同。一念证会与佛无异闻。而喜悦不怯修行。当知此人定绍佛种。佛与受记。决定无疑。
  论。假使有人至不可为喻 述曰。此思慧益也。十善虽多人无漏业。思论虽少佛无漏因。由是过前不可为喻。
  论。复次若人至无有边际 述曰。此明修慧益也。若人等者。显时少福多。假令已下据量多相。何以故下释多所以。此论所明法性之理。性体无际。德亦无穷。起修慧者契顺性德。功德无边欲莫能尽。
  论。其有众生至受大苦恼 述曰。次下显其毁谤罪重。于中有四。一谤成重罪。二诫劝止谤。三释罪重意。四转释所由。此初也。极造五逆但五劫苦。谤此论者经无量劫受于十方阿鼻极苦。以是诸佛师母法故。
  论。是故众生至不应诽谤 述曰。此诫劝心谤也。由是毁谤获大罪故。纵未曾闻不堪思修。但可仰信。不应诽谤。
  论。以深自害至三宝之种 述曰。此释罪重意也。造五逆者但能自害。非断三宝。非为深害。谤此法者岂惟自他堕大苦趣。亦断自他三宝之种。名深自害亦害他人。断绝一切三宝种也。
  论。以一切如来至入佛智故 述曰。次下转释断三宝意。于中有二。初明佛宝依法而成。后显僧宝依法而有。此初也。如来依此得涅槃者。明过现佛因法成果。菩萨因修入佛智者。显未来佛以法为因。故谤法者断佛种也。
  论。当知过去至得成净信 述曰。此显僧宝依法成也。夫言僧者。和合为义。净信无违方得名僧。三世菩萨既依此法得成净信。故谤此法亦得名为断僧宝也。佛僧断故法亦不行。是故名为断三宝也。
  论。是故众生应勤修学 述曰。前来已显信谤损益。此即第三总结劝修。是毁谤者自害害他成大损故。众生欲求自利利他成大益者于此论中应勤修学。
  论。诸佛甚深至一切众生界 述曰。上来已显法施正宗。此显回向流通分也。文中四句。显于大乘理教行果以成一颂。初句正显所说之法显说所依大乘理也。谓即一心是佛所证。含其二门。齐限不分名甚深义。具包三大无所不运名广大义。次句正显能诠之文。依理所起大乘教也。我随智量分所显理。以其略文而摄多义。起此大乘总持教也。次句正显福施群生。显修大乘之愿行也。谓如法性无所不至。我此依理起教功德亦如法性施群生也。后句正显福施之益。显依行愿所得之果利。普令众生得于大乘果利益也。

  大乘起信论略述卷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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