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孙龙子注 - (TXT全文下载)

不见坚,而坚离。白既与坚离,则三者离其一矣,此一者不能盈于石,故离也。所以离者,以其藏而不见也。】
  
  曰:石之白,石之坚,见与不见,二与三,若广修而相盈也,其非举乎?【客言:石有白色,有坚质,祗以人有见有不见,故为二为三,然有色必有质,有质必有色,犹物有广必有修,有修必有广,举其一,则二在其中矣。岂得以为未举乎?】
  
  曰:物白焉,不定其所白;物坚焉,而不定其所坚(四十七)。不定者兼,恶乎甚石也?【主言:万物有白,不定为何物之白;万物有坚,不定为何物之坚。有此二者不定,恶乎定其为石也。『甚』,当作『其』。】
  
  曰:循石,非彼无石,非石,无所取乎白石。不相离者,固乎然其无已。【客言:以手循石,思天下非有此物,则天下无石矣。无石,又何所取乎?白、石并其不相离,而无之矣。其意谓:若言相离,惟无石而后可耳。】
  
  曰:于石一也,坚、白二也,而在于石,故有知焉,有不知焉;有见焉,有不见焉。故知与不知相与离,见与不见相与藏。藏故,孰谓之不离。【旧注:以手拊石,知坚而不知白,故知与不知相与离也,以目视石,见白而不见坚,故见与不见相与藏也。按:『离』与『藏』,互言也。】
  
  曰:目不能坚,手不能白,不可谓无坚,不可谓无白。其异任也,其无以代也。坚、白域于石,恶乎离?【客言:目手异用,能相代耳。然坚、白自在石内,未尝离也。】
  
  曰:坚未与石为坚,而物兼未与为坚,而坚必坚其不坚。石物而坚,天下未有若坚,而坚藏。【旧注:坚者,不独坚于石,而亦坚于万物。故曰『未与石为坚』,而物兼也,亦不与万物为坚,而固当自为坚,故曰『未与为坚,而坚必坚也』。天下未有若此独立之坚而可见。然亦不可谓之为无坚。故曰『而坚藏』也。】
  
  白固不能自白,恶能白石、物乎?若白者必白,则不白物而白焉。【旧注:世无独立之坚乎,亦无孤立之白矣,故曰『白固不能自白』。既不能自白,安能自白于石与物?故曰『恶能白石、物乎』。若使白者必能自白,则亦不待白于物而自白矣。黄、黑与之然。旧注:黄、黑等色亦皆然也。石其无有,恶取坚白石乎?故离也。离也者因是。如是,则白亦藏也。坚与石既藏,则倘无石即无坚白石矣,惟其藏,故离也。谓之离者,因其本是离也。力与知果,不若因是。言欲以智力争,必谓不离者不若,因其本是离,即谓之离。】
  
  且犹白以目以火见(四十八)。而火不见,则火与目不见,而神见。神不见,而见离。【旧注:『神』谓『精神』也。人谓目能见物,而目以因火见,是目不能见,由火乃得见也。然火非见白之物,则目与火俱不见矣。然则见者谁乎?精神见矣。夫精神之见物也,必因火以目乃得见矣。火、目犹且不能为见,安能与神而见乎?则神亦不能见矣。推寻见者,竟不得其实,则不知见者谁也。故曰『而见离』。按:言不但坚、白、离而已,且目也,火也,见也,无一不离者也。】
  
  坚以手,而手以捶,是捶与手知而不知,而神与不知。神乎?是之谓离焉。【此言手与捶皆离,即神亦离也。知坚必以手,而手必锤之,手以捶而知,手本不知也。捶之知,乃手知,亦非捶知也。是捶与手皆知而不知也。捶与手既皆不知,则知者神也。然不以手捶,则神亦不知也。如是,则神亦离也。】离也者天下,故独而正。
  
  名实论弟六
  
  天地与其所产焉(四十九),物也。【天地与所产物,皆物也。】
  
  物以物其所物而不过焉,实也。实以实其所实而不旷焉(五十),位也。【如大木取其胜栋梁之任,细木取其胜榱桷之任,而不过焉谓之实也。胜栋梁之任者,取以为栋梁;胜榱桷之任者,取以为榱桷,而不旷废谓之位也。】出其所位,非位;【栋梁为榱桷,榱桷为栋梁,非位也。】位其所位焉,正也。
  
  以其所正,正其所不正;以其所不正(五十一),疑其所正。【因有不正者,虑其所谓正者亦有不正。言当审察之也。】
  
  其『正』者,正其所实也;正其所实者,正其名也(五十二)。【如能胜栋梁、榱桷者,实也;谓之栋梁、榱桷者,名也。】
  
  其『名』正,则唯乎其彼此焉。【旧注:『唯』,应辞也。】谓彼而彼不唯乎彼,则彼谓不行。谓此而此不唯乎此(五十三),则此谓不行。
  
  其以当不当也,不当而当乱也(五十四)。【谓者,呼其名也。呼彼而彼不应乎彼,则彼之呼不行;呼此而此不应乎此,则此之呼不行。由其所以当之者,不当也。不当而妄以当之,则乱也。】
  
  故彼,彼当乎彼,则唯乎彼,其谓行彼。此,此当乎此,则唯乎此,其谓行此。其以当而当也,以当而当,正也。
  
  故彼,彼止于彼;此,此止于此。可。【止于彼,不呼以此;止于此,不呼以彼。则可。】彼此而彼且此,此彼而此且彼,不可。【呼此为彼,则彼且转为此;呼彼为此,则此且转为彼。不可。】
  
  夫名实谓也。知此之非此也(五十五),知此之不在此也,则不谓也(五十六)。知彼之非彼也,则不谓也(五十七)。
  
  至矣哉,古之明王!审其名实,慎其所谓。至矣哉,古之明王!
  
  《公孙龙子注》一卷讫。
  
  太岁在旃蒙赤奋若闰四月番禺汪氏微尚斋校刊。
  
  九曜坊翰元楼书籍铺雕印。
  
  《公孙龙子》校勘记
  
  〈迹府〉
  
  楚人遗弓:『人』,守山阁、墨海金壶本作『王』。
  
  公孙龙,赵平原君之客也:守山本、金壶本、湖北书局本均接上『孔穿无以应』句,不别提行。三槐堂本提行。
  
  以齐国无士何也:『以』,守山本、金壶本及《孔丛子》公孙龙篇均作『而』。【俞樾《读公孙龙子》云:『以』乃『如』之误。】
  
  唯见侮而不斗:『唯』,《孔丛子》作『虽』。《吕氏春秋》十六正名篇同。
  
  其所以为士也:《吕氏春秋》作『是未失其所以为士』。
  
  意未至然与:《吕氏春秋》作『意者未至然乎』。
  
  相与四缪:《孔丛子》作『曲谬』。湖北本作『四谬』。
  
  臧三耳:《吕氏春秋》十八淫辞篇:『孔穿、公孙龙相与论于平原君所,辨至藏三牙。』【王应麟《汉艺文志考证》同(五十八)。】谢墉云:臧三耳,见《孔丛子》。『耳』,篆文近牙,故传写致误。愚意『臧』、『』古字通用,谓羊也。此作『藏』,尤误。卢文弨云:作『三耳』是也。龙意两耳形也,又有一司听者,以君之故,为三耳。
  
  〈白马论〉
  
  则有马如已耳:『如』,湖北本作『而』。
  
  以有白马为非马:『非』,守山本作『有』。
  
  有白马不可谓有马也:俞樾云:『有马』当作『无马』。就所离言之,白为一物,马为一物,明明有白有马,不可谓无马也。
  
  〈指物论〉
  
  不为指而谓之指,是兼不为指:俞樾云:『兼』,乃『无』之误。天下之物本不为指,而人谓之指,是无不为指矣。
  
  〈通变论〉
  
  曰变非不变可乎:守山本、金壶本、三槐本『曰』下有『谓』字。俞樾云:既谓之变,则非不变可知。何足问乎?疑『不』衍文。当作『「谓变非变,可乎?」曰:「可。」』下文『羊合牛非马,牛合羊非鸡,青以白非黄,白以青非碧』,皆申明变非变之义。
  
  曰右有与可谓变乎曰可曰变只曰右:俞樾云:『变只』无义,『只』疑『奚』之误。奚者,问辞也。犹言当变何物也。问者意谓『右而变则当为左矣』,仍答曰『右』,可证明上文『变非变』之义。
  
  曰二无左:守山本、金壶本、三槐本『二』下有『苟』字。
  
  而羊之非羊也牛之非牛也:湖北本作『而牛之非羊也,羊之非牛也』。
  
  举是乱名是谓狂举:湖北本作『举是谓乱名是狂举』。
  
  恶乎其黄矣哉:守山本、金壶本、三槐本『黄』上多『有』字。
  
  〈坚白论〉
  
  一可乎:『一』,守山本、金壶本、湖北本均作『二』。
  
  而得其所坚者:金壶本此句无『者』字,下有『得其坚也』句。
  
  而石必得以相盛盈:俞樾云:『盛』,衍字。
  
  而不定其所坚:金壶本无『而』字。
  
  恶乎甚石也:『甚』,湖北本作『其』。
  
  〈名实论〉
  
  以其所不正:守山本、金壶本无此句。
  
  知彼之非彼也:守山本、金壶本、三槐本此句下有『知彼之不在彼』句。俞樾云:『知此之非此也,知此之不在此也,则不谓也。』下文当云:『知彼之非彼也,知彼之不在彼也,则不谓也。』两文相对,可据以订正。
  
  此编刊竣,获见近人孙诒让《札迻》云(五十九):
  
  《公孙龙子迹府弟一》(六十):『王曰:「讵士也,见侮而不斗。」』明梁杰刊本『讵』作『巨』,古通(六十一)。《荀子正论》篇(六十二):『是岂巨知见侮为不辱哉?』杨注(六十三):『巨』与『遽』同。明刊《子汇》本、钱熙祚本均作『讵』(六十四),疑校者所改。
  
  〈通变论〉『羊与牛唯异』,『唯』与『虽』通(六十五)。『羊有齿,牛无齿,而羊之非羊也,牛之非牛也(六十六),未可。是不俱有,而或类焉。』……疑当作『而牛之非羊也,羊之非牛也』,下文云:『羊有角,牛有角,牛之而羊也,羊之而牛也,未可。是俱有而类之不同也。』文正相对。
  
  ……『左右不骊』,……『骊』,『丽』之借字(六十七)。谢注以『骊』为色之杂者,非是(六十八)。
  
  『白足之胜矣……』,……『之』当作『以』。
  
  〈坚白论〉……『一一不相盈……』(六十九),……当作『一二不相盈』。后文『于石一,于坚、白二也』即此义。
  
  『且犹白以目以火见,而火不见』,《墨子经说下》篇(七十):『智以目见,而目以火见,而火不见。』此文亦当作『且犹白以目见,目以火见,而火不见』,今本脱『见』、『目』二字也(七十一),……
  
  谨补记于后。
  
  《公孙龙子》篇目考(七十二)
  
  《汉书艺文志【名家】》
  
  《公孙龙子》十四篇
  
  赵人。师古曰:即为坚白之辩者(七十三)。
  
  毛公九篇。
  
  赵人。与公孙龙等并游平原君赵胜家。师古曰:刘向《别录》云:论坚白同异以为可以治天下,此盖《史记》所云『藏于博徒者』(七十四)。【王应麟《汉艺文志考证》(七十五):《公孙龙子》十四篇。《唐志》三卷。今一卷(七十六)。司马彪曰(七十七):坚白谓坚石非石,白马非马(七十八);异同谓使异者同(七十九),同者异。东莱吕氏曰:告子『彼长而我长之,彼白而我白之』,斯言也,盖坚白同异之祖。《孟子》累章辩析,历举玉、雪、羽、马、人五白之说,借其矛而伐之,而其技穷。】
  
  《旧唐书经籍志【名家】》(八十)
  
  《公孙龙子》三卷,龙撰(八十一)。
  
  《新唐书艺文志【名家】》(八十二)
  
  《公孙龙子》三卷。陈嗣古注《公孙龙子》一卷。贾大隐注《公孙龙子》一卷。【郑樵《通志略》同。】
  
  《宋史艺文志【名家】》(八十三)
  
  《公孙龙子》一卷。【赵人。马端临《文献通考》(八十四):《公孙龙子》三卷。《汉志》十四篇(八十五)。今书六篇。首叙孔穿事,文意重复。《通志略》:《公孙龙子》,今亡八篇。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八十六):《公孙龙子》三卷。其为说浅陋迂僻,不知何以惑当时之听。《崇文总目》(八十七)、晁公武《郡斋读书志》并作三卷。】
  
  《大清四库全书总目提要【杂家】》(八十八)
  
  《公孙龙子》三卷【两江总督采进本】。周公孙龙撰。案《史记》(八十九):赵有公孙龙为坚白异同之辩(九十)。《汉书艺文志》:龙与毛公等并游平原君之门。亦作赵人。高诱注《吕氏春秋》,谓龙为魏人。不知何据。《列子释文》:龙字子秉。庄子谓惠子曰:儒、墨、杨、秉四,与夫子为五。秉即龙也。据此,则龙当为战国时人。司马贞《索隐》谓龙即仲尼弟子者。非也。其书《汉志》著录十四篇,至宋时八篇已亡。今仅存〈迹府〉、〈白马〉、〈指物〉、〈通变〉、〈坚白〉、〈名实〉,凡六篇。其首章所载与孔穿辩论事,《孔丛子》亦有之,谓:『龙为穿所绌』,而此篇又谓『穿愿为弟子』(九十一)。彼此互异。盖龙自著书,自必欲伸己说。《孔丛》伪本出于汉晋之间。朱子以为孔氏子孙所作,自必欲伸其祖说。记载不同,不足怪也。其书大旨(九十二),疾名器乖实,乃假指物以混是非,借白马而齐物我,冀时君有悟而正名实。故诸史皆列于名家。《淮南鸿烈解》称:公孙龙粲于辞而贸名。扬子《法言》称:公孙龙诡辞数万,盖其持论雄赡,实足耸动天下(九十三)。故当时庄、列、荀卿并着其言。为学术之一特品目,称谓之间,纷然不可数计。龙必欲一一核其真而理究不足以相胜,故言愈辩而名实愈不可正(九十四)。然其书出自先秦,义虽恢诞而文颇博辩(九十五)。陈振孙《书录解题》概以『浅陋迂僻』讥之。则又过矣。明锺惺刻此书,改其名为《辩言》。妄诞不经。今仍从《汉志》题为《公孙龙子》。又郑樵《通志略》载此书,有陈嗣古注、贾大隐注各一卷。今俱失传。此本之注乃宋谢希深所撰。前有自序一篇,其注文义浅近,殊无可取。以原本所有,姑并录焉。
  
  姚际恒《古今伪书考》(九十六):《公孙龙子》,《汉志》所载,而《隋书》无之,其为后人伪作奚疑?近人顾实《〈汉艺文志〉讲疏》:名者,凡治学者所共有之事。今惟《公孙龙子》尚为确信之书。姚说非也。读其书,初觉诡异,而实不诡异也。
  
  《公孙龙子注》跋
  
  右《公孙龙子注》一卷,陈东塾先生撰。唐陈嗣古、贾大隐二注久佚,今惟存宋谢希深注。先生引『旧注』即谢说也。龙书,《汉志》著录十四篇,宋亡八篇,仅存六篇,而各家书目多沿《唐志》称三卷。
  
  四库本、道藏本皆然。通行之守山阁本、墨海金壶本、湖北崇文书局本、三槐堂本皆一卷,与《宋志》及王伯厚说合。今从之。先生〈指物论〉注稿初本、改本并存,是知尚未写定。归道山后,门人传抄,互有出入。嗣于哲孙仲献茂才处获见先生手稿。【卷首原题《公孙龙子浅说》,各篇后均有自记:『己酉七月阅过,改若干处。』『庚戌四月再阅,改若干处。』又记云:『恂须再阅加注,以发其义。』先生之不自满假如此。按:己酉、庚戌为道光二十九年、三十年。距今七十五年矣。】假归谨校数过,多所是正,而参阅诸刊本,仍有抵牾,未敢臆测。今悉依原稿迻录,略加整理,附按语以申明之。字句歧异者,别为校勘,记其篇目存佚及公孙龙事迹见于他书足资考证者附录于后。世多讥龙『恢诞』,然如〈通变论〉云:『黄其正矣,是正举也。』『碧则非正举矣。』『与其碧,宁黄。黄,其马也,其与类乎?碧,其鸡也,其与暴乎?』『暴则君臣争而两明也,两明者昏不明,非正举也。』『名实无当,骊色章焉,故曰:「两明也。」两明而道丧,其无有以正焉。』假物寓恉,足以砭世砺俗。名家已成绝学,先生此注,发明义趣,深有裨于读此书者。校录既竟,用识简末。乙丑仲春门人汪兆镛记于澳门峨眉街寓楼。
  
  【校记】
  
  (一)弟,四库本、中华本均作『第』,下同,不另注。
  
  (二)四库本无『形』字。
  
  (三)四库本句首有『其』字。
  
  (四)四库本『人』作『王』。
  
  (五)四库本『修』作『修』。
  
  (六)『讵』,四库本同,中华本则作『巨』。
  
  (七)『非』,四库本同,中华本则作『罪』。
  
  (八)『缪』,四库本同,中华本则作『谬』。
  
  (九)此段文字见《孔丛子》卷下,用文渊阁四库全书作校点底本。
  
  (十)『元』,当作『玄』。
  
  (十一)『大』,四库本作『太』。
  
  (十二)『校』,四库本作『交』。
  
  (十三)『十』,四库本作『古』。
  
  (十四)四库本无『所』字。
  
  (十五)四库本无前一『龙』字。
  
  (十六)“无”,四库本作“吾”。
  
  (十七)『明』,四库本作『分』。
  
  (十八)『翻』,四库本作『飜』。
  
  (十九)『鹢』,四库本作『鶂』。下同,不另注。
  
  (二十)『睹』,四库本作『覩』。
  
  (二十一)『元』当作『玄』。
  
  (二十二)四库本『志』作『智』。
  
  (二十三)四库本『说』作『悦』。
  
  (二十四)第二个『是』,四库本作『异』。
  
  (二十五)『辩』,四库本作『辨』。
  
  (二十六)四库本此句作『因顾谓众宾曰』。
  
  (二十七)『辩』,四库本作『辨』。
  
  (二十八)『辩』,四库本作『辨』。
  
  (二十九)原稿无此句,据四库本补。
  
  (三十)中华本此句作『有白马,为有白马之非马』。
  
  (三十一)四库本无『则』字。中华本此句则作『如有马而已耳』。
  
  (三十二)中华本此句作『以有白马为有马』。
  
  (三十三)四库本、中华本句末均有『也』字。
  
  (三十四)四库本、中华本此句之上尚有『异黄马于马』一句。
  
  (三十五)『不』,中华本作『是』。
  
  (三十六)前一『有』字,中华本作『以』。
  
  (三十七)两『莫』字前,四库本、中华本均有『物』字。
  
  (三十八)中华本无『指』字。
  
  (三十九)四库本、中华本首『变』字前均有『谓』字。
  
  (四十)此句四库本作『苟二无左』,中华本则作『二苟无左』。
  
  (四十一)此句四库本作『羊有齿,牛无齿,而羊牛之非羊也、之非牛也』,中华本作『羊有齿,牛无齿,而牛之非羊也,羊之非牛也』。
  
  (四十二)此句四库本、中华本均作『举是谓乱名』。
  
  (四十三)四库本、中华本均无『谓』字。
  
  (四十四)色,四库本作『德』。
  
  (四十五)中华本『一』作『二』。
  
  (四十六)此句四库本、中华本均作『拊不得其所白而得其所坚,得其坚也,无白也』。
  
  (四十七)四库本、中华本均无『而』字。
  
  (四十八)中华本无前一『以』字。
  
  (四十九)『焉』,中华本作『者』。
  
  (五十)四库本、中华本均无『而』字。
  
  (五十一)中华本无此一句。
  
  (五十二)这两句四库本作『以其所正,正其所不正;疑其所正,其正者正其所实也。正其所实者,正其名也』。
  
  (五十三)『而』后之『此』,四库本、中华本均作『行』。
  
  (五十四)四库本、中华本均无后一『当』字。
  
  (五十五)中华本『非』字后无『此』字。
  
  (五十六)『则』,中华本作『明』。
  
  (五十七)此句中华本作『知彼之非彼也,知彼之不在彼也,则不谓也』。
  
  (五十八)原脱『书』字。
  
  (五十九)以下一节,以雪克、陈野校点《札迻》(齐鲁书社,一九八九年七月第1版)为校订底本,校注简称『今本』。
  
  (六十)今本只有『迹府弟一』四字。
  
  (六十一)此句今本作『案:「巨」’与「讵」通』。
  
  (六十二)今本『篇』下有『云』字。引文『侮』字后有『之』字,『辱』字后有『也』字。
  
  (六十三)今本『注』下有『云』字。
  
  (六十四)此句之前,今本尚有『此与《荀子》同』一句。『钱熙祚本』,今本作『钱本』。『均』,今本作『并』。
  
  (六十五)『通变论』,今本作『通变论弟四曰』。『通』下今本尚有『此书常见』一句。
  
  (六十六)今本无首『牛』字。
  
  (六十七)今本『骊』字后有『并』字。
  
  (六十八)今本此句作『谢以为色之杂者非是』。
  
  (六十九)此段引文不全。『坚白论』,今本作『坚白论弟五』。
  
  (七十)今本篇目前有『案』字,『篇』字下有『云』字。
  
  (七十一)『脱』,今本作『捝』。今本无『也』字。
  
  (七十二)以下文字据文渊阁四库全书(简称『四库本』)所载校点。
  
  (七十三)以上一段,四库本《汉书艺文志》中为夹注。原书如此,一仍其旧。
  
  (七十四)以上一段,四库本《汉书艺文志》中为夹注。原书如此,一仍其旧。
  
  (七十五)四库本以上两句在此段文字之末。
  
  (七十六)此段文字见《汉艺文志考证》卷七,并未全录,文字亦稍有参差。
  
  (七十七)司马彪这段话,原系《汉艺文志考证》夹注。
  
  (七十八)四库本句末有『也』字。
  
  (七十九)『异同』,四库本作『同异』。
  
  (八十)见该书卷四十七。
  
  (八十一)『龙撰』二字四库本原系夹注。
  
  (八十二)见该书卷五十九。
  
  (八十三)见该书卷二百五。
  
  (八十四)见该书卷二百十二。
  
  (八十五)《汉志》指《汉书艺文志》。下同,不另注。
  
  (八十六)原书脱『孙斋』二字。
  
  (八十七)见该书卷五,作『一卷』。『并作三卷』,殆原书刊误。
  
  (八十八)见该书卷一百十七。
  
  (八十九)『案』,四库本作『按』。
  
  (九十)『辩』,四库本作『辨』。
  
  (九十一)『篇』,四库本作『书』。
  
  (九十二)『旨』,四库本作『指』。
  
  (九十三)『足』字后四库本有『以』字。
  
  (九十四)『辩』,四库本作『辨』。
  
  (九十五)『辩』,四库本作『辨』。
  
  (九十六)这段文字,非《大清四库全书总目提要》所有,殆汪氏所自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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