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县制度考 - (TXT全文下载)

  一、全年补水四千零九十七两五钱二分四厘一毫七丝(每年无未完)。

  新竹县额征钱粮银两(光绪二十年五月查)

  正耗:一、银四万零九百七十五两二钱四分一厘七毫。内:除存留坐支各款银一千三百一十九两七钱三分零六毫,但此款衙门办公事开销。

  实征:一、银三万九千六百五十五两五钱一分一厘一毫。每一年三、四月开征起,收至明年五月为止。惟历年所收有九成六分,余外四分均系重大错误以及荒埔无人承完。

  带征前年民欠钱粮项

  旧管未完两钱分厘毫丝忽

  一、光绪十四年分二五、二四三.九六二七○

  一、同十五年分五七九一.八七七一九

  一、同十六年分九九二八.六二九二○

  一、同十七年分一三、二二一.三二六八○

  一、同十八年分一五、七六○.一○八八○

  新收(光绪十九年新收)

  一、光绪十四年分一二二二.四二二○○

  一、光绪十五年分三一二.六○六四○

  一、同十六年分一、一一三.五八○八○

  一、同十七年分二、一五八.六六五六○

  一、同十四年分○○.六二九六○

  一、同十五年分○○.六二九六○

  一、同十六年分一一二.五○二四○

  一、同十七年分一九六.九三一二○

  一、同十八年分七八八.三一五二○

  实在未完

  一、光绪十四年分二五、一一○.九一一一○

  一、同十五年分五、四七八.六四一一九

  一、同十六年分八、七○二.五四六○○

  一、同十七年分一○、七六五.七三○○○

  一、同十八年分一四、九七一.七九三六○

  一、同十九年分一五、四六五.六二一六○

  注意:光绪二十年征租数目未报。

  应支存留各款银

  一、银一千三百一十九两七钱三分零六毫,内:

  一、知县俸银四十五两。

  一、门子二名、皂隶一十六名、马快八名、轿伞扇夫七名、禁卒八名、库子四名、斗级四名、民壮四十四名,共九十三名,每名工食银六两二钱,共银五百七十六两六钱。

  一、圣庙香灯银二两五钱二分。

  一、春秋祭祀启圣公文庙、山川社稷邑厉等坛祠祭品银一百二十三两二钱。

  一、武庙祭品银一十八两。

  一、文昌祠祭品银一十二两。又诞辰祭品银六两。

  一、祈晴祷雨香烛银一两二钱。

  一、习仪拜贺银六钱。

  一、文庙、城隍社稷等坛修理银一十一两三钱五分七厘。

  一、新科举人花币旗匾银一两三钱三分三厘。

  一、会试举人盘缠银三十两。

  一、进士花币旗匾银二两。

  一、乡饮银六两。

  一、县学岁贡生旗匾六钱二分五厘。

  一、县前、大湖口、中港、杨梅坜等四铺铺司兵一十二名,共工食火炬银八十四两八钱一分六厘。

  一、训导一员,俸银四十两。

  一、斋夫一名半,工食银九两三钱。

  一、门斗一名半,工食银九两三钱。

  一、廪生四名,廪粮艰一十二两五钱七分三厘。

  一、膳夫一名,工养银六两六钱六分七厘。

  一、孤贫四十六名口粮银一百六十五两六钱。又孤贫衣布银二十五两零九分七厘六毫。

  一、囚粮银二十两。

  一、典史一员,俸银三十一两五钱二分。

  一、额廉银二十两。

  一、门子一名、皂隶四名、马夫一名,共六名,每名工食银六两二钱,共银三十七两二钱。

  一、岁、科两试考棚工料银二十二两二钱二分二厘。

  钱粮项下平余银两

  一、年无定额。光绪十九年分平余银四千八百五十四两五钱一分二厘三毫二丝二忽。

  前抚宪刘于清赋案内奏明:自光绪十四年改征新粮起,每征正项银一两,随即收平余银一钱五分,以为津贴各州县办公之需。嗣又奉文饬将所收平余尽数解司,以备支给动用等因,通行遵照在案。理合登明。

  钱粮项下补水银两

  补水银向与钱粮银一同解送,故无补水数目清册。

  正耗银一两,补水银一钱。

  串票钱

  一、上下忙征收钱粮每户填用串票二张,每张收串票钱三十文,二张共钱六十文。此项系征收钱粮之经办人自己收入开销,不是官长开销。

  ●正供榖石

  查新升供榖与正供榖不同,光绪十四年未设钱粮以前,即有征收。后来改收钱粮,则不要收供榖。册内所写各前流交字样,系光绪十四年以前各任之官收存未解布政司;后来无解,一人交一人,故十八年尚有办理此项公事。

  ●田园租额

  两钱分厘毫丝忽微

  上则田每一甲,三.○八五六一○○

  中则田二.五二三五一○○

  下则田二.○八○五四○○

  下下则田一.六六四四三二○

  下下则田减二成,一.三三一五四五六

  上则园二.五二三五一○○

  中则园二.○八○五四○○

  下则园一.六六四四三二○

  下下则园一.三三一五四五六

  一等沙田(一等不入田)一.三三一五四五六二等沙田(二等不入田)○.九三二五○○○三等沙田(三等不入田)○.六六六二五○○一等沙园(一等不入园)○.九三二五○○○二等沙园(二等不入园)○.六六六二五○○三等沙园(三等不入园)○.四○○○○○○

  田园租额每甲应正耗银

  两钱分厘毫丝忽微上则田二.四六八四九○○中则田二.○一八八一○○下则田一.六二四四三○○下下则田一.三三一五五○○下下则田减二成一.○六五二四○○上则园二.○一八八一○○中则园二.六六四四三○○下则园一.三三一五五○○

  下下则园一.○六五二四○○

  上则沙田(一等不入田)一.○六五二四○○

  中则沙田(二等不入田)○.七四六○○○○

  下则沙田(三等不入田)○.五三三○○○○

  上则沙园(一等不入园)○.七四六○○○○

  中则沙园(二等不入园)○.五三三○○○○

  下则沙园(三等不入园)○.三二○○○○○

  ●田园甲数算法

  台地田园论甲,每甲四方各二十五戈,每戈长一丈二尺五寸。每甲折大陆(原文清国)弓步计十一亩四分一强。每亩二百四十弓为亩,六尺四方为一弓;故一甲相均日本九反十五步。

  ●征税时期

  每年向以二月初开征起收,至六月止为上忙;七月起收,至十二月止为下忙。第各业户不能如期起完,每须至四月底方即奏销造报。

  所有收粮,乃由粮总派差下乡往催各业户赴柜完纳。所分上下忙字样,乃系办公事章程有分,而业户赴完乃作一次完清,无分上下忙两次。其实征册系于每年要开征起收之前先抄一付,以为收粮时夹销各号,庶不致临时有误。每抄实征册一付,须要三、四个月方得清楚。

  ●柜书及认充结状式

  一、竹堑堡收钱粮柜书一名,许云汉总办。

  一、竹北上堡收钱粮柜书一名,黎赐。

  一、竹北下堡收钱粮柜书一名,曾新。

  一、竹南堡收钱粮柜书一名,叶翔。

  认充结状式

  具认充结状人黎赐,今当大老爷台前结得赐认充竹北上堡溪南柜书额缺,凡有征收钱粮,自当按卯摊缴足数,不敢有侵渔短欠以及舞弊情事。如有此情,愿甘坐罪。合具认充结状是实。

  年月日具认充结状人黎赐。

  保家结状式

  具保状本城铺户甘永和号(即召棠),今当大老爷台前保结得黎赐一名充当竹北上堡溪南柜书额缺,凡有征收钱粮,自当按卯摊缴足数,不敢有侵渔短欠情事。如有此情,惟召棠赔缴清款,不敢冒保。合具保结状是实。

  年月日具保结状人甘永和号。

  ●按卯阻缴钱粮银

  每月分为三卯摊缴,十日为一卯,所有应收各业户粮银一同缴在粮总报数缴官。如有业户玩延,该由粮总拿禀追收。

  ●新竹县地亩及租银

  一、上则田二千零三十五甲六分六厘八毫三丝九忽,租银五千零二十五两零二分二厘九毫六丝九忽九微七纤。

  一、中则田四千四百五十二甲九分二厘七毫零八忽七微,租银八千九百八十九两六钱零四厘七毫八丝一忽四微一纤。

  一、下则田八千五百二十二甲四分六厘二毫七丝一忽二微,租银一万四千一百八十五两零五分九厘五毫八丝三忽三微九纤。

  一、下下则田六千零八十四甲六分九厘五毫三丝三忽二微,应征钱粮银八千一百零二两四分九厘三毫一丝三忽五微。

  一、上则园二甲六分五厘七毫六丝,应征钱粮银五两三钱六分五厘一毫八丝四忽一微四纤。

  一、中则园九十三甲一分三厘八毫九丝,应征钱粮银一百五十五两零二分三厘三毫六丝五忽六微。

  一、下则园七百九十六甲零三厘七毫六丝六忽四微,应征钱粮银一千零五十九两九钱六分零四毫五丝五忽四微一纤。

  一、下下则园五百七十六甲零三厘四毫六丝二忽二微,应征钱粮银六百十三两六钱一分三厘一毫四丝五忽四微七纤。

  一、一等沙田一千一百四十六甲四分一厘一毫八丝四忽,应征钱粮银一千二百二十一两一钱九分九厘七毫一丝三忽零七纤。

  一、二等沙田一十三甲零四厘一毫一丝,应征钱粮银九两七钱二分八厘六毫六丝零四微。

  一、三等沙田四百二十八甲四分三厘九毫八丝,应征钱粮银二百二十八两三钱五分四毫一丝三忽四微。

  一、二等沙园五十甲零六分七厘九毫八丝,应征钱粮银二十七两零一分二厘三毫六丝三忽四微。

  一、三等沙园四千二百二十八甲八分八厘六毫八丝五忽四微,应征钱粮银一千三百五十三两二钱四分三厘七毫九丝八忽九微。

  以上共计地亩二万八千四百三十一甲零八厘一毫七丝零一微,租银四万零九百七十五两二钱四分一厘七毫。

  实在田园(光绪十六年查察)

  万千百十甲分厘毫丝忽微万千百十两钱分厘毫丝忽微纤上则田二、○三五.六六八三九○应征银五、○二五.○二二九六二九七中则田四、四五二.九二七○八七应征银八、九八九.六○四七八一四一下则田八、五二二.四六二七二○应征银一四、一八五.○五九五八二三九下下则田六、○七八.八○八九二三应微银八、一○六.一九五二一三五○上则园二.六五七六○○应征银五.三六五一八四一四中则园九三.一三八九○○应征银一五五.○二三三六五六○下则园七九九.三一八六四四应征银一、○六四.三二九二五五四一下下则园五七六.九六七四二二应征银六一四.六○六七四五四七

  减二成不入则田园

  万千百十甲分厘毫丝忽微万千百十两钱分厘毫丝忽微纤一等沙田一、一四六.四一一八四○应征银一、二二一.一九九七一三○七二等沙田一三.○四一一○○应征银九.七三八六六○四○三等沙田四二八.四三九八○○应征银二二八.三五八四一三四○二等沙园五○.六七九八○○应征银二七.○一二三三三四○三等沙园四、二二八.八八六八五四应征银一、三五三.二四三七九八九○每年共应征银四万零九百八十四两七钱五分。实在田共……………………。实在园共……………………。竹堑堡千百十甲分厘毫丝忽微上则田一一五九九○七七七四中则田一七一六二二五一三四下则田二七一○二六四○二八下下则田二六六四九二○一六

  共田五八五二八八八九五二上则园一二一六中则园七四六一六七下则园三○七八六五七○八下下则园八七二七二七六

  共园四七○九七一一六八

  另沿山沿海沿溪一带田园一等沙田五一五八八二等沙田(无)三等沙田(无)一等沙园(无)二等沙园四七七二四三等沙园五二三七三○五四四

  共沙田五一五八八

  共沙园五二八五一二九九四香山堡万千百十甲分厘毫丝忽微纤上田三七八四五七六中田四一二六九八三四二九八下田一二○四四八八四六下下田九四七六一八八六

  共田一七六五七五四八三四九八上园(无)中园九四六一二下园二一八七二三六七八下下园一六八五六五四四

  共园三九六七五○三一八

  另沿山沿海沿溪一带田园

  一、二等沙田(无)三等沙田○三四九二等沙园六六二八八三等沙园一四五二五六一○四

  共沙田○三四九

  共沙园一四五九一八七八四新埔堡甲上田二四○一五七七四中田九一○六九三三下田八一六○一八七七八下下田一七七二二七五

  共田二一四四○九七三一八中园○五四二五下园一七六八二四下下园五一九五四

  共园七○八三八

  另沿山沿海沿溪一带田园一等沙田一七三○八六二等沙田一七四○四三等沙田二三九九三八

  共沙田四三○四○八二等沙园三三三四九三等沙园三四七二四八

  共沙园二八○五九九大仑堡甲上田九七三二三一中田三八九二九七四下田二八六三七二一九七四下下田五三二七一○八二五一六

  共田八七二一四二五○一二

  上园○六五○八中园三二五三二下园三五二九五一下下园一三八二四○八

  共园一七七四三九九

  另沿山沿海沿溪一带田园一等沙田一一一三七三九九二二等沙田九二一一三等沙田四○二一七五三

  共沙田一五二五一二六二二二等沙园五九二一六三等沙园一○四七三六三九二

  共沙园一○五三七五五二中港堡甲上田九九二七二一六中田一○二六八五九七一下田九四○六四二四六四下下田一八七七四八五一四

  共田二六五五一七七九○四上园○七九○八中园五二六五四下园二二一三三四一七八下下园一三七二九七六二二

  共园三六四六八八

  另沿山沿海沿溪一带田园一等沙田一○二○四五二二等沙田(无)三等沙田一八三一七

  共沙田一二○三六二二一、二等沙园(无)三等沙园一○○五○二三一八

  备考:以上系光绪十六年查察。历年尚有水冲、报丈升科田甲变更,惟无近年之底册可以查察,故就此暂录,以备参考。

  ●林本源(即维源)在治下所有田园租银

  百十甲分厘毫丝一、田园六四七.五三二五

  百十两钱分厘一、税银六三六.五三八(内五两为铁路基地,减去)

  内容

  甲分厘毫丝两上田○.二六四○○.四○七三中田三.二九八○四.一六一三下田八.三一四四八.六四九九下下田一二四.九四四一一○三.九八一五减二成田一一七.二九五八七八.○八九六

  二等不入田八.二三○四三.八三七四

  三等不入田三一六.二七二六一○五.三五八三

  三等不入园六八.九一三二三一.七八三六

  ●治下各业户大租户及其管下小租户

  一、大租户林温记(即庆记)。管下竹北一堡东兴等庄小租户共四十四户。

  一、大租户高指一。管下竹北一堡东兴庄小租户共三十户。

  一、大租户吴神求(即吴銮发、吴銮胜、吴銮镒)。管下竹北一堡东兴等庄小租户共三十七户。

  一、大租户刘清苑(即刘恒昌)。管下竹北一堡东兴等庄小租户共三十一户。

  一、大租户吴益春(即金盛吉)。管下竹北一堡东兴等庄小租户共三十六户。

  一、大租户陈源泰。管下竹北二堡萃丰庄小租户共十五户。

  一、大租户曾金镕。管下竹北二堡猫儿锭庄小租户共十七户。

  一、大租户曾国兴。管下竹北二堡萃丰庄小租户共十七户。

  一、大租户曾祯祥。管下竹北二堡萃丰庄小租户共十八户。

  一、大租户徐熙拱。管下竹北二堡萃丰庄小租户共十六户。

  ●官有建物及诸庙宇

  一、新竹衙门。

  一、副总府,东门内。门一栋、堂一栋、庙二宇、兵舍十栋在前门左右。又左右后三面有连户兵舍三栋,门前空地约三百坪。

  一、把总衙门,南门街。门一栋、堂一栋。

  一、演武庭,北门内。堂二栋,前面空地约三千坪;一半官地,一半归林家。

  一、明志书院,西门街。堂五栋、门一栋。

  一、试院,南门街。门一栋、堂六栋、别院二栋。

  一、义仓,门一栋、堂二栋、仓库二栋,堂后空地七十坪。

  一、守门兵舍,东西南北四门内。瓦房四栋。

  一、育婴堂,南门街。门一栋、堂二栋。又附属纳屋二栋,堂后空地大凡二百坪。

  一、铁路地基,出东门由西至香山一带透枉菜坑有十八里大路,乃前欲造大车路,现造不成。此条系属官地。

  一、铁路票房两门,在头亭溪街东铁路傍竹围内。现系空房。

  一、孔子圣庙,东门内。正堂一栋、回廊三栋、门一栋,庭内阔大大凡二百七十坪,庭外空地大凡一百五十六坪。又文昌庙、明伦堂、乡贤祠、忠义祠、名宦祠、节孝祠、福德祠、老师衙。

  一、关帝庙,南门街。门一栋、堂四栋,门内空地大凡一百二十五坪。

  一、城隍庙,东门街。门一栋、堂二栋。又观音庙一栋,门内空地大凡三十五坪。

  一、东岳庙(又地藏、土庙同居),东门内。门一栋、附属家屋一栋,前面空地大凡一十五坪半。该庙归民人共有,地基归官有。

  一、先农庙,东门外。堂一栋、门一栋,庭内空地大凡五十坪,周围水田大片。

  一、天后宫(即妈祖庙),西门街。门一栋、堂一栋,前后有空地二处,共一百二十坪。

  一、天后宫(即妈祖庙),北门外。门一栋、堂五栋,前面空地大凡一百四十五坪。又附属水仙尊王庙,后面尚有一栋庙(即长和宫),前面空地大凡一十坪。

  一、南阜宫,南门外。堂一栋,堂前空地大凡十五坪。

  一、龙王祠,南门街。门一栋、堂一栋,门前池水大凡六十坪,门内空地大凡二十六坪。

  一、南坛大众庙,南门外。堂二栋、别堂二栋。又附属公房一栋,门前空地大凡十坪。

  一、北坛,北门外。空地大凡五十坪,归官。

  一、东坛大众庙,东门内。堂一栋,门外空地大凡一十七坪。

  一、天君坛,西门外。门一栋、堂一栋。

  一、证善堂(即菜堂,归民有),西门外一堂、东门内一堂、南门内外一堂、北门内外一堂。

  一、竹莲寺,南门外。门一栋、堂三栋。庙门内空地大凡十二坪半,辕门内空地大凡一百零五坪。

  一、福德祠(即土地庙,归民有),北门外一栋、东门内一栋、西门内一栋、南门外一栋。

  ●新竹竹堑堡隆恩息庄租榖

  收项

  一、每季共收各业主大租榖二千六百一十五石三斗一升三合。

  一、收萧文珍大租榖八石二斗五升。

  一、收浸水庄大租榖四石八斗。

  一、收浸水庄大租榖八石。

  一、收各业户园租银一百九十一元六角二瓣三周二末。

  一、收各业户地基银一十九元七角五点。

  共收租榖二千六百三十六石三斗六升三合,租银二百一十一元三角七瓣三周二末。

  开销

  一、总办馆中诸公事每季给辛工银一百二十元。

  一、管账每季给辛工银七十二元。

  一、管事二人往业户推收每季给辛工银一百零八元。

  一、馆中杂差每季给辛工银二十四元。

  一、厨子一名每季给辛工银二十四元。

  一、每季开赏各工人三节银一十八元。

  一、馆中油火纸张共银三十六元。

  一、收冬之时办酒演戏请各业户议定榖价银三十元。

  一、七月庆赞中元办酒演戏及品物共费银三十二元。

  共辛工并伙食银六百四十四元。

  另有浸水庄小租榖四十石。此条乃是台南城守衙门案牍爷油香,理合并声明。

  备考:一、此隆恩息庄租,台南府参将所管。一、经办人新竹县城内太爷街黄珍香(即加走)一、隆恩息庄田总名数存根簿在案。一、隆恩息庄田园糖廍所收租息,乃系隆恩租银之内亦有糖廍应纳隆恩庄租银,故有隆恩庄租银,故有隆恩息田园糖廍案卷。

  ●隆恩水圳租额及支用数目清册

  收项

  一、隆恩各佃全年早晚二季榖五百八十余石。据总巡蔡万俊、杨盘所言,水源由内山来至九芎林坡,又至六张犁坡,通流至九甲埔坡,引水入隆恩坡,又流通至隆恩圳并大崩隙,再分南北汴。其圳面九甲埔坡水入喉,阔二丈一尺五寸。又至隆恩坡,阔三丈,通流直至南北分汴,阔亦如是。其九芎林坡起至九甲埔上,约十一、二里;又分九甲埔坡之曲折,直透海口,约十五里许:二十六、七里。

  开销

  一、总巡蔡万俊每年工食榖五十石。

  一、总巡杨盘每年工食榖五十石。

  一、坡脚蔡宽每年工食榖二十石。

  一、同朱吉每年工食榖二十石。

  一、同杨清每年工食榖二十石。

  一、同陈开涂每年工食榖二十石。

  一、同曾水成每年工食榖二十石。

  一、考棚院丁林保每年工食榖二十石。

  一、龙王祠庙祝陈炳每年油香工食榖八十石。

  一、考棚院丁许火每年工食榖二十石。

  一、大众庙普度猪羊金纸每年谷十五石。

  一、考棚魁星楼每年油香谷八石。

  一、水龙会每年工食榖十二石。

  一、每年年节敬奉坡头谷四石五斗。

  一、每年买粪箕、沙把、藤、月桃、杨麻榖八石。

  一、管数(?)陈金星每年工食榖五十石。

  一、出庄蔡荣每年工食榖二十石。

  以上开各款共榖四百三十七石五斗。

  备考:大崩隙,用石壆并竹笼截栏水上圳。每年此崩隙倘被洪水冲坏,每年除开销款外,尚剩租榖一百余石,作为修造之资。若无被水冲坏,所尚剩之榖租,陈朝龙、高廷琛开其夫价。理合声明。

  其各佃花名簿底,陈朝龙带去内渡。若要查佃户名字,出示吊各佃户旧单底核明可也。

  其隆恩之田,每年、每甲应纳谷一石,早季收谷五斗、晚季收谷五斗,全年早晚二季共收榖一石。理合声明。

  ●新竹隆恩之根源来历情由

  但隆恩系乾隆年间在新竹城北北门口树林头庄王家与郑家互控官司,在台南府衙门较控几年,但王家开费不敷,因王家有与台南总爷相好,向其借银五千元。后因此总爷卸任,被借之银未有可还,不得已将此借项指为皇帝之库,将所存库银扣抵与总爷。原本每(?)此总爷之缺欠库五千元,指明是王家所借。无奈换过新任总爷,迫催勤讨,第王家无银可还,求将伊田地平价抵还清楚。至承买此田地以后,每任总爷收解库,名为隆恩也。

  ●新竹隆恩水圳根源

  隆恩所买水圳来历情由,但系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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