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俗通义校注 - (TXT全文下载)

书籍类目:史藏 - 志存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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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籍内容:

《风俗通义校注》 汉 应劭 撰

 
  风俗通义序〔一〕
     昔仲尼没而微言阙,七十子丧而大义乖〔五〕。重遭战国,约从连横〔六〕,好恶殊心〔七〕,真伪纷争〔八〕:故春秋分为五〔九〕;诗分为四〔一0〕;易有数家之传〔一一〕;并以诸子百家之言〔一二〕,纷然殽乱〔一三〕,莫知所从。
  〔一〕 朱藏元本作“大德新刊校正风俗通义序”。
  〔二〕 “太山”,当作“泰山”,后汉书应劭传亦作“太山”,此范晔避祖讳改;何本、郎本、钟本作“泰山”。
  〔三〕 何本、郎本、钟本“应劭” 上有“南顿”二字。应劭,范书有传。劭之字,范书作仲远,李贤注:“谢承书、应氏谱并云字仲远,续汉书文士传作仲援,汉官仪又作仲瑗,未知孰是。”惠栋后汉书补注曰:“刘宽碑阴有故吏南顿应劭仲瑗,洪适云:‘汉官仪作瑗。’官仪既劭所着,又此碑可据,则知远、援皆非也。”器案:文心雕龙议对篇:“仲瑗博古而铨贯以叙。”水经河水注东阿县下引应仲瑗,正作瑗,亦其证。郎本正文大题下署名亦作“汉南顿应劭仲瑗着”。今案:古人名字率以音近字代之,惟昔然矣,如见于史记仲尼弟子列传之南宫括、论语作南宫适,曾蒧、论语作曾点,公伯缭、论语作公伯寮,皆其比也。应氏字仲远,则其名当作卲,卲字从卩,子结反,高也。名卲字仲远,义正相应。俗书卲、劭二字多混,晋人陈卲,晋书本传作陈卲,隋书经籍志作陈劭;传见三国志魏书之刘劭,官至散骑常侍,晋书刑法志作散骑常侍刘卲,亦其比也。
  〔四〕 “撰”字,朱藏元本、吴本、两京本、胡本、汪本无。何本移此十字于序文末。按本传云:“又删定律令,为汉仪,建安元年乃奏之,… …献帝善之。二年,诏拜劭为袁绍军谋校尉。时始迁都于许,旧章堙没,书记罕存,劭慨然叹息,乃缀集所闻,着汉官礼仪故事,……录为状人纪,又论当时行事,着中汉辑序,撰风俗通,……凡所着述百三十六篇,又集解汉书,皆传于时。后卒于邺。”本序云:“今王室大坏,九州幅裂,乱靡有定,生民无几。私惧后进,益以迷昧,聊以不才,举尔所知,方以类聚,凡三十一卷,谓之风俗通义。”与本传所叙相合。盖风俗通义之撰成,当在弃泰山郡奔袁绍以后;书中劭自叙经历,最晚为“承乏东岳,忝素六载”,劭以中平六年拜泰山太守,至兴平元年弃官归袁绍,前后适为六年。此书成于归袁以后,犹题为“泰山太守”者,盖从其所历之高官。后汉书郑玄传载:“时大将军袁绍总兵冀州,遣使要玄,大会宾客。……时汝南应劭亦归于绍,因自赞曰:‘ 故太山太守应仲远北面称弟子何如?’”盖其自称官阀如此也。三国志吴书张昭传注:“汝南主簿应劭议云云,事在风俗通,昭着论驳之。”按此谓应劭作旧君议,时为汝南主簿,其事收入风俗通,非谓作风俗通在为汝南主簿时也。又案:三国志魏书武纪注引世语:“曹嵩在泰山华县,太祖令泰山太守应劭送家诣兖州。劭兵未至,陶谦密遣数千骑掩捕,嵩家以为劭迎,不设备。谦兵至,杀太祖弟于门中,嵩惧,穿后垣先出其妾,妾肥不能得出,嵩逃于厕,与妾俱被害,阖门皆死。劭惧,弃官赴袁绍。后太祖定冀州,劭时已死。”按曹操取邺,在建安九年秋,则劭盖死于是年也。
  〔五〕 汉书艺文志:“昔仲尼没而微言绝,七十子丧而大义乖。”注:“李奇曰:‘隐微不显之言也。’师古曰:‘精微要妙之言也。七十子,谓弟子达者七十二人,举其成数,故言七十。’”又刘歆传载歆移书让太常博士:“及夫子没而微言绝,七十子卒而大义乖。”家语孔安国序:“孔子既没而微言绝,七十二弟子终而大义乖。”范□春秋谷梁传序:“盖九流分而微言隐,异端作而大义乖。”文选让太常博士书李善注引论语谶(崇爵谶)曰:“子夏六十四人共撰仲尼微言。”吕延济注曰:“大义谓诗、书、礼、乐之义也。”据此,则所谓“仲尼微言”,即论语是也。
  〔六〕 韩非子五蠹篇:“从者,合众弱以攻一强也;而衡者,事一强以攻众弱也。”淮南子泰族篇:“张仪、苏秦之从衡。”许慎注:“苏秦合六国为从,张仪说为衡。”文选西都赋注引文颖曰:“ 关东为从,关西为横。”衡、横古通。文选过秦论:“ 约从离横。”李善注:“言诸侯结约为从,欲以分离秦横也。”
  〔七〕 汉书艺文志诸子略:“时君世主,好恶殊方。”此应氏所本。
  〔八〕 汉书艺文志:“战国从横,真伪分争。”此应氏所本。案汉书宣纪:“使真伪毋相乱。”法言重黎篇:“欲雠伪者必假真。”徐干中论考伪篇:“仲尼之没,于今数百年矣,其间圣人不作,唐、虞之法微,三代之教息,大道陵迟,人伦之中不定。于是惑世盗名之徒,因夫民之离圣教日久也,生邪端,造异术,假先王之遗训以缘饰之,文同而实违,貌合而神远,自谓得圣人之真也;各兼说特论,诬谣一世之人,诱以伪成之名,惧以虚至之谤,使人憧憧乎得亡,惙惙而不定,丧其故性,而不自知其迷也。”
  〔九〕 汉书艺文志:“故春秋分为五。”注:“韦昭曰:‘谓左氏、公羊、谷梁、邹氏、夹氏也。’”
  〔一0〕汉书艺文志:“诗分为四。 ”注:“韦昭曰:‘谓毛氏、齐、鲁、韩。’”
  〔一一〕汉书艺文志:“易有数家之传。”此应氏所本。又艺文志六艺略云:“凡易十三家,二百九十四篇。”隋书经籍志云:“犹以去圣既远,而经籍散佚,简札错乱,而传说纰谬;遂使书分为二,诗分为三,论语有齐、鲁之殊,春秋有数家之传。”此则行文便辞,非实事求是之论矣。
  〔一二〕汉书艺文志诸子略:“诸子十家,其可观者,九家而已。”十家谓儒、道、阴阳、法、名、墨、纵横、杂、小说,十家去小说,故曰九家。艺文志又曰:“凡诸子百八十九家,四千三百二十四篇。”汉书武纪赞:“罢黜百家。”注:“师古曰:‘ 百家谓诸子杂说。’”后汉书安纪:“永初四年二月诏谒者刘珍及五经博士校定东观五经、诸子、传记、百家、艺术,整齐脱误,是正文字。”注:“前书曰:‘凡诸子百六(案当作“八”)十九家。’言百家,举全数也。”器案:史记甘茂传:“事下蔡史举先生,学百家之说。”范睢传:“五帝、三代之事,百家之说,吾亦知之。”五帝本纪:“百家言黄帝,其文不雅驯。”则秦、汉间人已有百家之说也。
  〔一三〕“殽乱”,何本、郎本、钟本作“散乱”,臆改。汉书艺文志曰:“诸子之言,纷然殽乱。”注:“师古曰:‘殽,杂也。’”此应氏所本。广弘明集载阮孝绪七录序曰:“逮于战国,殊俗异政。百家竞起,九流互作。”
    汉兴,儒者〔一〕竞〔二〕复比谊会意〔三〕,为之章句〔四〕,家有五六,皆析文便辞,弥以驰远〔五〕;缀文之士〔六〕,杂袭龙鳞〔七〕,训注说难,转相陵高,积如丘山〔八〕,可谓繁富者矣。而至于俗间行语,众所共传,积非习贯〔九〕,莫能原察〔一0〕。今王室大坏,九州幅裂〔一一〕,乱靡有定〔一二〕,生民无几。〔一三〕私惧后进〔一四〕,益以迷昧,聊以不才,举尔所知〔一五〕,方以类聚〔一六〕,凡一十卷〔一七〕,谓之风俗通义,言通于流俗之过谬〔一八〕,而事该之于义理也〔一九〕。
  〔一〕 儒者义详本书佚文。
  〔二〕 “竞”,原校云:“一本作 ‘竟’。”朱藏元本同。严可均辑全后汉文引元刻本风俗通校语云:“一本作‘兴’。”
  〔三〕 “比谊”谊、义古通。吕氏春秋高诱序:“若有纰缪不经,后之君子,断而裁之,比其义焉。”比义义与此同。周礼大司寇:“
凡庶民之狱讼,以邦成弊之。”郑众注:“邦成,若今时决事比也。”贾公彦疏:“若令律有其断事,皆依旧事断之;其无条所,比类以决之,故云决事比。”器案:此文比字,亦比类、比例之义。汉书文纪:“比类从事。”师古注:“类比而从事。” 又刑法志:“决事比万三千四百七十二事。”师古曰: “比,以例相比况也。”后汉书陈宠传:“宠为鲍昱撰辞讼比七卷,决事科条,皆以事类相从。”又应劭传: “辄撰具……决事比例。”诸比字义并同。
  〔四〕 章句之学,先汉已有之。后汉书徐防传载:“防以五经久远,圣意难明,宜为章句,以悟后学,上疏曰:‘臣闻诗、书、礼、乐,定自孔子,发明章句,始于子夏。’”汉书艺文志载易经有章句施、孟、梁丘氏各二篇,尚书有欧阳章句三十一卷,大小夏侯章句各二十九卷,春秋有公羊章句、谷梁章句,又刘歆传载:“歆治左氏,引传文以解经,转相发明,由是章句义理备焉。”张禹传载:“禹为师,以上难数对己问经,为论语章句献之。”夏侯建传载:“自师事胜及欧阳高,左右采获,又从五经诸儒问,与尚书相出入者,牵引以次章句,具文饰说。”后汉书桓郁传载:“明帝自制五家要说章句(注引华峤书作五行章句),令郁校定于宣明殿。”又杨终传载:“作春秋外传,改定章句。”赵岐传载:“作孟子章句。”牟长传载: “着尚书章句。”何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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