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平县杂记 - (TXT全文下载)

共银六千零两。此款留为支给各衙门俸廉、役食、廪膳各项之需。奏销之时,按款造册报司作解。

  官庄二千一百三十二两七钱零。又每两加补水银二分,共银四十二两六钱零。

  税契每年按十万元契价投税,应解司税契银及司单共约银三千五百元,平二千三百八十两。

  塭饷约银二百两。又每两加补水银二分,共银四两。

  当饷约银六十两。又每两加补水银二分,共银二十两。

  炉饷银十两。又每两加补水银二分,共银二钱。

  以上,安平县逐年应解藩司共银五万六千余两之谱。另外征收城工租榖年共有九百六十三石七斗零五合二勺,按照时价变卖解府,为修理台南郡城垣之需。合并声明。

  ●安平县拨款

  按司道俸薪养廉银。

  又门子、库子、轿伞扇夫、铺司、听事、皂隶、健步等役食银。

  台南府俸薪养廉银。

  又门子、库子、步快、轿伞扇夫、禁卒、皂隶、马快、斗级等役食银。

  台南府学俸薪银。

  又廪粮、膳夫、斋夫、门斗等工食银。

  台南府经历俸薪养廉银。

  又门子、皂隶、民壮、马夫等役食银。

  安平县俸薪养廉银。

  又门子、皂隶、马快、轿伞扇夫、禁卒、斗级、民壮、铺司等役食银。

  安平县学俸薪银。

  又廪粮、膳夫、斋夫、门斗等工食银。

  安平县典史俸薪养廉银。

  又门子、皂隶、民壮、马夫等役食银。

  大武垄巡检俸薪养廉银。

  又皂隶、民壮、弓兵等役食银。

  按司狱俸薪养廉银。

  又门子、皂隶、民壮、马夫、禁卒等役食银。

  台南府县学文庙香灯银。

  台南府县学崇圣祠春秋二祭并上中下元厉坛祭品物银。

  关帝庙祭品物银。

  文昌庙祭品物银。

  习仪救护拜贺香烛银。

  祈晴祷雨谢神银。

  乡饮宾二次席银。

  进士花币旗匾银。

  新科举人花币旗匾银。

  会试举人盘费银。

  府、县学岁贡生旗匾银。

  囚犯口粮银。

  以上额定支领各款,年间就地租项下留存平余银六千两陆续支拨。奏销之时,造册作解。如有余存,如数解司。合并声明。

  ●租税(原缺题)

  一、租税沿革

  安平县旧额地租征粟,自康熙二十二年台湾隶清版图后,有司即照郑氏所取之租,改为额课:上则田每甲征粟八石八斗。中则田每甲征粟七石四斗。下则田每甲征粟五石五斗。上则园每甲征粟五石。中则园每甲征粟四石。下则园每甲征粟二石四斗。

  续垦田园,自雍正七年起,奉旨照福建同安下沙则例起课:上则田每甲征粟二石七斗四升。中则田每甲征粟二石零八升。下则田每甲征粟一石七斗五升。上则园每甲征粟二石零八升。中则园每甲征粟一石七斗五升。下则园每甲征粟一石七斗一升。

  旧垦、续垦合计,每年共征粟五万余石,每石折收民间六钱八分银二元,年计征收银一十余万元。官报销每石报解藩司约平七钱,年共平三万五千两,县官可长余银五万元,计平三万五千两。及至光绪十四年清丈,田园一律按则起课,全年计实征正赋四万八千余两;每两加平余银一钱五分、补水银一钱,统计共银六万两之谱。按八成零征收,每年奏销实收地租银,计有五万两有奇。比未清丈以前折征民间供粟六钱八分银一十万余元、平七万零两,县官报销只有五万零元、平三五千两而已。长余厘头三万数千两之多,均归县官私用。至清丈以奏销五万两有奇,因点滴归公,裁去县官厘头故也。是以上宪议准:安平县每年津贴办公经费银八千两,而现在民间缴纳地租较前减轻。此地租沿革之情形也。

  官庄(自郑氏时,由官养佃种榖抽榖、种蔗抽糖。嗣康熙二十二年,台湾隶归清版图后,有司即照郑氏抽法办理。至六十二年,始归民而征其税)

  旧额:仁和里等八庄各则官庄田园二百二十九甲七分五厘五毫一丝八忽九微,额征糖、粟等银一千零五十四两六钱零九厘。

  又续次凤山、嘉义划归安平县官庄田园额征糖、粟等银二千五百零一两二钱零九厘。

  以上年共收官庄银三千五百五十五两八钱一分八厘。

  光绪十四年清丈后,仅征官庄银二千一百三十二两七钱四分二厘三毫八丝三忽二微八纤,比从前旧额少三分之一分有奇。因清丈改则,征榖折银,较前减轻。理合登明。

  塭饷(系蓄养鱼虾之地)

  旧榖:塭饷年征银一十六两五钱。

  光绪三年福建巡抚丁日昌奏豁杂饷,此项塭饷在于豁免之列,以后无征。嗣至十四年清丈,议定塭则按甲征饷。因鱼塭多归道辕海埔管收,县中征收无几,逐年征收塭饷多少,同官庄一并造报。理合登明。

  炉饷(系设炉铸造农椇、船锭齿各项鉎器)

  光绪元年以前,征收吴丰裕等三户,每户征银五两,年计征银一十五两。以后无征。至十九年,征收陈振丰裕一户,年征银五两。二十年分征收陈振丰裕、金兴裕二户,年计征银一十两,比从前少三分之一。理合登明。

  蔗车饷

  查台湾县志载:蔗车饷征计有四十九张(每张年征饷银五两六钱),年共征饷银二百七十四两四钱。后未知于何年改征,全张年征饷银四两、半张年征饷银二两。至清丈以后,此款蔗车饷并无专款造报,以此,安平县内糖廍约有二百余张,近来少有赴县完纳廍饷。理合登明。

  当饷

  嘉庆十年,多少无定。十一年,奏销四十五户,每户征银五两,计征银二百二十五两。至光绪十九年,尚有一十五户,计征银七十五两。二十年,倒罢四户、新开一户,尚有十二户,计征银六十两;较之从前,四分仅剩一分有奇。理合登明。

  税契

  光绪三年以前,契价每百元应缴税契银并外费共有一十三元;郡民苦之。是年,郡绅蔡霞潭嘱托御史奏请每百元契价定缴税契银六元五角,其余外费一概裁除。比之从前,减轻对半。理合登明。

  一、征租办法

  地租,安平县辖下计有三十八里、堡,所有粮总书带办新丰、归仁南二里、善化里东西二堡、安定里东堡、新化里西堡共二里四堡;尚有三十二里,分各里柜书承办。应各备三联粮串,一联粮户执照、一联缴验、一联存查,送请钤盖县印。如有业户赴柜完纳者,须将应完正赋粮银若干,刷印在三联串内,连同前年旧串(如前年旧串损失,按照征底簿起串亦可)送粮总书查验无讹,由粮总书送请征比委员覆验无异,盖一验讫木戳,发交粮总书转交该柜书,将粮户执照一联截交业户,算清应完银数,并串银四尖(其串银四尖的钱四十文,内分县官账房共十文、督征四文、征比二文、粮总四文、管钱粮家丁二文、用印家丁二文、柜书十六文)。及至晚间,各柜书将本日征粮银若干、应缴串钱若干,开单连同缴验一联串,送交粮总书逐一复核,汇开总单登记征簿,送交督征委员核明盖用图章;如无派督征委员者,送交账房核明盖用图章。每月分作六卯征收,总结征数各一次。按三八卯期,应请县官升堂比差一次。至于将近奏销二、三月之前,如征数未能起色者,应严比该管差,并分出乡柜数处(如大穆降、湾里街、新市、关帝庙数处),由粮总书选派妥书督同各该里柜书,驰往催收;或有请派委员壮勇偕往征催。其噍吧哖、楠梓仙溪东西及内新丰各里离郡窵远,年间早已派令各该柜书驰往各该处设法征收。如收有成数,立即解交粮总书缴送。若至五月十五日,征收之银未至八成零之数,各里柜书及对里差应先备银摊缴;按里分未往多少,分别摊出,掣串抵收。总须至次年六月十五日以前,征有八成有奇,合四万零两之数(每一两加平余银一钱五分、补水银一钱,共二钱五分,不算在内),方可奏销。如过次年六月十五日,征收上年租额不足八成零,该知县即行撤参。其余官庄杂税,征收多少,同奏销一并造报,并无考成。此清丈后征租办法之情形也。

  官庄租完法

  由各业户备齐应完租银,自行到粮总柜书掣串完纳。如本年之租至次年六月十五日以前近奏销之时,所有未完各户,县中应即票差催完。若始终抗延不完,立即差拘押追,完清放回。

  炉饷

  当饷

  此二项,有专管饷差。本年应完之饷,须于十二月间或下年五、六月间掣串,交由饷差按户征收给串。如有倒罢之户,原串缴回(若有炉户新开,俟奉到藩司行知,掣串征收;当铺新开者,由饷(差)禀报征饷)。

  塭饷

  清丈已有议定塭则,县中征收无几(?)。本年之租,至下年六月十五日以前,备齐应完饷银,自行赴粮总书掣串完饷。如延不完纳,查出追完清楚。

  蔗车饷

  从前均系自行赴县完纳。及至清丈后,因此款蔗车之饷并无专款造报,近年以来,少有赴县完纳,未便票差催完。

  税契

  照章如有置买田园、店厝、宅地,应即自行赴县投税。承典者十年之后亦当投税。近多不认真,听从民便。

  ●工业

  国有艺事,百工与居一焉,「周礼」「考工记」备列名目。近世以来,工务繁兴,非复从前之旧。台湾货物多自外来,执艺事者亦来自福、兴、漳、泉,而传授焉。其在「论语」曰:「百工居肆,以成其事」;言工业之有资于人生日用甚巨也。志工业。

  木匠:俗名木工。每天九点钟起十二点钟止、二点钟起五点钟止为一工。工价银三角。有工半者,黎明六点钟起至八点钟止,多领工价银一角五尖。又有作一切椅棹床几诸木料器椇及箍桶匠等,皆木匠也。建屋宇者,名曰「做大木」;作一切器椇者,名曰「做小木」。有风鼓者,木匠以木制成,中有木扇,以铁为柄,用手转之,鼓风而去粟壳;米店用之。

  泥水匠:俗名土工。有大工、小工之分,与木匠一样。工作工价,每天二角五尖,小工半之。若多作早工者,加给半日工价。凡起盖庙寺、店厝,要用泥水匠及木匠。凿花匠:就坚木、杉木雕刻一切人物、花草,或庙寺店厝用;或嵌镶在椅棹床几上面,颇称工致。

  石匠:台地石少,需石无几,阶庭道路及碑碣用,均由厦门等处载来。硺工,每天工价银七角。

  锯匠:专为杉行及木匠锯木板。

  油漆匠:油漆庙寺、店厝及椅棹等,每日工价银三角。台之油漆匠,多系包工、包料者。

  竹匠:起盖草屋及搭凉棚、做竹床、竹棹、竹椅、竹几、竹篮各器椇。嘉义竹匠所作较坚好,系用桂竹、猫儿竹为之,非安平、凤山竹器所能及。又有做米筛、做一切小竹器及用竹篾组成方长一片或纵横各尺余至数尺一丈多者,便人家储粟、储地瓜签,并盖凉棚用。乡下农夫有执此业者,亦竹匠也。

  画匠:画地图及山水、人物、花木、鸟兽及神佛像;或用白描,或用丹青。

  塑佛匠:或用木雕,或以泥塑,务在能肖其像。又有泥摹印各种人物,供人家孩童玩具者,附焉。

  裱褙匠:裱褙屋宇及联幅、法帖、报条,并代制寿屏、寿帐、挽轴、挽联、牌伞等。

  铜匠:修理并制就一切铜器及炼成铜鐤。有台之铜匠所不能造者,概由外边运来。

  铁匠:一切铁器,均资其手。有大炉、小炉之分。

  刻字匠:刻木板书籍及玉、晶、石、牙、角篆隶印章。

  裁缝匠:代人家做衣服;亦有雇女工者。

  绣补匠:绣一切棹围、褥垫及■〈衤莽〉袍、裙、戏服等样。

  笔匡:制寻常之笔;佳者多来自湖州、上海、福州等处。

  造船匠:有南北二厂。北名军工厂,官设,以造哨船。厂外有民厂,一名曰厂仔,在老古石地方;又有帆厂在其边。南厂亦设以造船。是亦木匠类也。

  剃头匠:为人家整理头发。

  瓦窑、砖窑司阜:窖在郡城东门外等处;亦有从厦门运来者。

  ■〈石屚〉窑司阜:台之俗语,执工业者,概称「司阜」。在大东门外新丰等里,烧土为■〈石屚〉。以盛糖,上阔下尖,其制圆,每■〈石屚〉约重二十五觔。又有■〈石屚〉锅,亦土烧成,■〈石屚〉戴于■〈石屚〉锅之上,■〈石屚〉下有孔,以出糖水,点滴归■〈石屚〉锅,然(后)倾于糖水大桶。每桶约盛数百担。

  铸犁头司阜:制造大小犁头、犁壁、刈刀等项农人要需,并制船■〈舟定〉齿暨糖廍用之猪腰灯火。

  银店司阜:一切妇人首饰钗钊、环镯及什用银器,均资制造。

  倾煎司阜:倾金银及锡。

  锡店司阜:一切锡器均为所造;亦有自外运来者。近以马口铁制一切器用,锡匠亦能焉。

  油车司阜:硖花生及乌麻、白麻为油,以资人食及点灯火用。

  牛磨店司阜:磨小麦及地瓜签为粉,以便作面线及作大面、龟、粿、饼料等食品之用。

  染房司阜:所染乌布、蓝布为多,近有染各色洋布及绸缎者,名曰「红房」。

  药店司阜:制药最不容易,必依法炮制,方能医治。

  鞋店司阜:一切缎鞋、油靴、雨屐及各式绸布鞋,均能制之。凡制就一鞋,必经数人之手而成;大半资于女工。

  帽店司阜:制造凉暖大小各帽及秋■〈衤领〉巾。

  袜店司阜:以土布及洋布为之,备大小男女用。有夹以里,有不夹以里布者。

  修理玉器司阜:玉环及一切圆玉,用铁沙以车之,使光滑。又玉器打折,钉以绾之,非用钻石;不能引孔。

  修理钟表司阜:仅能修理,不能制造。各商业所用天秤,亦兼修理焉。

  修理眼镜司阜:贩卖各样眼镜及修理旧眼镜。

  织番锦司阜:台南城内,只有一家,并织番布,字号「云锦」,住上横街。

  纸店司阜:一切账簿、手折、格纸、禀帖,均资印造。

  做粗纸司阜:粗纸以麻竹、纸竹湿极腐烂为之。嘉义近云林一带出焉。

  糊纸店司阜:以竹篾为骨,纸根缚之,然后用各色花纸、白纸糊成厝屋、楼阁及亡者形相,一切奴婢、跟随仆从及纸轿等样,撤灵后在旷场烧化,备亡者冥间之用。又丧事延僧道超度亡魂,俗名「做功德」;撤灵过旬,必糊四金刚及库官、库吏、功曹等。又里小区街建醮,糊八仙、八骑,朱衣金甲。若做七七四十九天大醮,糊二十八宿星君神像,均资其手。

  香店司阜:买大陆运来香木,制成香线、唵叭各香束。

  油烛店司阜:煮牛油,外盖以蚋,成大小烛,亦有不用牛油、用火油和蚋而成者。名曰菜烛。

  银纸店司阜:剪粗纸纵四寸零、横三寸,中铺一小锡箔纵横各寸许,用赤菜煮糜粘之;凡中元普度及年节祭祖先烧焉。每二、三十张,即名为一百叶,约大钱四文。中元普度有烧至数万叶者。若锡箔盖以槐花,色黄,名曰「金仔」,每百叶亦约大钱四文。

  粉店司阜:粉石色极白,从厦门及凤邑打鼓山运来,每块重十斤、八斤不等,舂之使碎,用牛磨再三磨之,又再三滤之,使干净细腻,然后即成圆块,便妇傅面之用。每块大钱数文。

  玻璃灯司阜:用玻璃片边,夹以木或夹以马口铁为大小灯。近洋灯盛行,玻璃灯销售较少。

  做灯笼司阜:用竹做小篾为胎,外以纱或纸糊之;灯号姓字各别,书以银朱。

  什货店司阜:染五色线及打一切丝线辫结。

  做头盔司阜:神佛盔帽及戏班盔帽,均仿古制度之。

  弓箭店司阜:武试及营伍用。

  马鞍店司阜:作大小马鞍,便骑马者用之。

  做皮腰■〈月斗〉司阜:台民盛行用獐仔皮牛皮、制成腰■〈月斗〉及烟袋。

  花炮户:古名爆竹,造一切大小纸炮及各样大小花炮。花炮者,火药和鉎粉为之,或用纸裹,或装在小竹筒中,以火燃之。火中腾出各样花卉,如水梨花、柳花、滴滴金之类,顷刻而灭。台人名曰「烟火」。亦有粘在纸上,以火燃之,随现字形。

  角梳店司阜:买牛角做大小角梳并一切小器具。

  车加辘司阜:一切大小器具及木烛台,均资手造。

  棕印司阜:做棕印,便糖业及行商印篓箱面为记之用;兼修理麻布袋。

  制绳索司阜:做一切大小棕绳、麻绳,以便什用及船中用,俗名「打■〈纟索〉」。西门外,有打棕街焉。

  钉粮、钉称司阜:便各业买卖之用,昭公平也。

  做皮箱、枕头司阜:台之皮箱,驰名远近,纯用牛皮故也。枕头,则外来者为佳。

  补锅司阜:有补瓮、补铜之分。

  补碗司阜:以铜钉两边,绾之使不相离。工价每钉十文、五文不等。非用钻石不能引孔。

  补硿、补瓮司阜:用鉎粉和盐卤以补之。

  做甑笼司阜:供一切炊粿及什用。

  做水车司阜:引水灌田之用。每尺工料银一元,长一丈至二丈不等。

  做轿司阜:台皆竹轿,非若福建等处轿底及轿杆用竹、上面及四周以布环之而已。

  织席司阜:用草织成;女工亦能之。

  做藤司阜:供一切什用竹椅面而已。若藤床、藤篮等等藤器,均自外来,台地不能做也。

  做土笼司阜:土笼者,竹篾箍成,中实以土,分上下层焉。有土笼齿者九层,木片为之,以便碾粟,使壳去而为米。

  鼓吹店:有彩轿、哖轿、鼓乐八音,民间嫁娶雇用之。亦有珠亭、鼓亭、哖轿、鼓乐八音、棺■〈冖八卓,上中下〉、香旛等,备人家丧葬雇用。

  草花店司阜:剪通草及洋布、绒片、绸片为花。

  酱间司阜:一切酱料及豆油均资其手。台之豆油胜于他处。

  饼店司阜:制造一切饽饽、糕饼诸点心食品。

  麦芽膏糖司阜:用糯过炊和麦芽熬煮去渣,再熬成膏。

  包仔店司阜:做各式面包及鸡蛋糕,以供点心。

  粿店司阜:做各样粿品及糕饼料,并煮冰糖、冬瓜等,兼卖黑糖、白糖。

  做面司阜:用小面粉做面线、大面,用豆粉做豆签。

  酒店司阜:糯米、地瓜均可酿酒。凡佳酿多自洋船运来。

  香油店司阜:用黑、白麻磨作香油,以供人食。

  焙茶司阜:茶之焙也,用檐葡、树兰、茉莉、秋桂各花搀入,收其香也。焙完用筛筛去花朵、花米,其茶即名曰「花香」。

  煮洋药司阜:洋药铺雇用之。若人家倩煮者,每件工银五角。

  煮糖司阜:事详糖(原文农)业。

  盖糖司阜:并煮赤沙糖,事详糖(原文农)业。

  做牛车司阜:即周礼轮人、舆人之职。用坚木为之,输圜以木板,心有孔,横贯坚木,无轮与辐之别,取其利便。驾以两牛,拖载各物。又编竹之为箱,在牛车上,名曰笨车。

  木屐司阜:用木削成。

  棺材店司阜:用大小杉木作成棺材。

  熟牛皮司阜:将生牛皮浸矾水以烟熏之晒干,曰熟牛皮方,作箱盒等器。

  做苎仔司阜:做苎之法,砍苎树去叶皮枝,剥去外皮,用水浸之,再去粗皮,而苎成焉。广东等处多购买之。

  做米粉司阜:用粳米磨浆,搁入筒内。筒边数孔,用木竖入,筒上再用一大木,横压竖木之上,使粉条逐一出在鐤内滚水中,使之熟透。再搁在冷水中候冷,迭为细折,晒干,合数十折为一把。卖人家煮食,每把约大钱数十文。

  做福员肉司阜:俗名龙眼干。树上采下,以火焙之,去壳与核者。名曰「福员肉」。

  织鱼网司阜:用苎线织成大小鱼网罾等取鱼器具。

  烧焿司阜:取山中有焿草木烧成,再用水熬煮之而成焿。

  豆干店司阜:作豆干、豆腐及豆腐皮,供日食之需。

  烧灰司阜:烧蛎房以为灰,便建筑之用。又有石灰者,采岗山及打鼓山白沙石烧之成灰,亦便建筑用。

  屠户:有宰牛、宰羊、宰豕之分。

  做蚊烟筒司阜:夏天蚊多,以长筒入杉木和砒、石油、籶末,夜间烧之,以避蚊。并糊纸鸢,八、九月小儿买之,用线戏放。

  槟榔司阜:用新菁仔及干菁仔子裹以荖叶,内抹极细、极净之灰,供人家嚼焉,以辟瘴。又有蒌藤,夹以新菁仔子者,味极辛香(一作浮留藤)。

  厨子司阜:为人家办肴馔。

  做米、舂米司阜:米之做也,用土笼磨之,使米与壳分,乃放在风鼓上,风鼓去壳;俗名粗糠。斯时,壳去而米未净,再用竹筛筛数遍,始存净米;名曰「糙米」。然后用脚踏石礁舂二三千下,舂完筛去米糠、碎米,始成白米。

  琢火石司阜:火石均由暹逻国运来,用铁斧琢片,以便用火刀击之而取火。

  做烘炉司阜:炭火既然;可以盛铜铁陶器煮一切食物及沸汤。台之烘炉,不及内地坚实。

  做钓钩司阜:用铁打造大小渔钓钩,以便钓鱼用。

  阉牛、豕、鸡司阜:阉公牛、雄鸡、雌豕等畜。

  烟斗司阜:做各色样洋药烟斗,俗名「鸦片烟头」;并做洋烟筒,俗名「鸦片烟吹」。有用甘蔗藁为之,有用竹为之,吃洋烟者买用。

  ●安平县职官及其衙署(原缺题)

  安平县知县(前为台湾县,光绪十四年改)

  秩正七品,职任刑名、钱榖、城工、捕务、仓库、配运福建仓榖,兼发兵米;辖内命、盗案件及大小词讼,均归审讯,有开参处分之责。府道新任及上宪按临,均须办差。又府考、院考,亦归办差;然后就府属各县分缺次之优平摊用。本管各上司若遇公出,亦须办差。派有家丁数人,为差总供应办差事务。安平系附郭,事尤繁剧,照料不到,便受诮议(办差者,上宪公馆中一切铺设大小应用器具,均须齐备,缺一不可。公馆中上下人等,须送三天酒席,名曰「下马饭」)。辖内保甲、团练、育婴、恤嫠、义仓、义冢、养济、救火、勘灾、祈雨及大小诸事,无所不知、无所不办。科、岁所属童生,必先由县考试,录名送府,定例设有县学,以培育入泮诸生。春秋丁祭,由其主政。又,自己设有蓬壶书院,延请山长,俾阖邑生童肆业其中(前名「引心」)。县中案牍繁多,历任每禀明上宪,延发审委员一、二人,以便帮同审讯民间词讼。如遇清理积案之时,发审委员系由府道派来,不必致送薪水。征收钱粮、官庄,则有钱榖及征比二幕友,以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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