菩提道次第心论 - (TXT全文下载)

险实痛哉
  又亲友集云:
  若自不作恶  近诸作恶者  亦疑为作恶
  恶名亦增长  如毒箭置囊  能染无毒者
  复次,虽亲知识必当如教,如事师五十颂云:
  于是依怙尊  弟子若轻毁  如轻毁诸佛  长得受重苦
  以此任如何  勿使师生恼  愚味行相违  报生大地狱
  无间苦相应  何故住狱中  由作谤师等  师宏宣正法
  于一切殷勤  金刚大智慧  至善无谄曲  任何勿谤非
  于师具恭敬  随行喜舍等  病等非人难  无发生能成
  戊六、摄合诸义总说者。如上依止瑜伽教授广演事师法则,复引经论要义而庄严之。必当多次久久串习,若但一二次作所缘者,必无作用胜利可见。再若依止不依法者无功反过,应再再拣择而生悔心发防护心,正勤善修,非只一生之用,是始终必备之胜道资粮,乃至未成菩提以来,取得摄受引我入道之正因也。

  丁二、修持法则之行。分二
  戊一、修法
  戊二、破邪
  戊一、修法者,此中复分初中后三种
  已一、修加行六法(附带七支)
  已二、正修行。分二
  庚一、共同修法
  庚二、不共修法
  已三、结行。分三
  庚一、中间行法
  庚二、三合引导
  庚三、四种资粮

  已一、加行六法者。是金洲大师传:一、处所洁净。二、安设庄严三轮所依。三、求无谄诳之供品,端正陈设。四、于安乐卧具端身如法而坐。五、归依发心。六、从面前虚空明现观境。若唯修正观,而缺顺道资粮及净治业障之缘者,应修普贤七支以增顺境而消违缘,以之修法有二,谓依经颂文随念观修,及依上师供养法而修。次令所缘明了显现。(或加供曼荼供)以猛利心念衍衍衍(密芝吗)再再启求,伏愿加持从事师起及于通达无我,乃至次第中间文如五字仪轨中作。
  已二、正修行,庚一、共同修法者。谓欲令心安住所缘行相故,由从无始自为心所自在,心则不为自己自在,心复随彼惑业障等自在。而更发起罪行颠倒。今者为令其心随自自在,于善所缘堪能安住,具足忆念正知,如所决定次第令无错乱增减安定,摄心所缘而住。
  庚二、此处不共之修法者。观依不依止之功过等,防护毁谤诸过,思维功德,忆念恩德,乃至不二之祷修等。
  已三、结行者。应将所集众善福资,好作迥向,恳求加持发生悲智,于大乘二利之道生起慧行最要,内中分三:
  庚一、中间行法者,谓除正修等时中间,须多加礼拜、绕塔、经、像等行、或作读诵、书写、画像、造像、供事、施事等。最要者,应当读阅“现法”相应随行之经论。数数忆持其旨趣,以多种方便集积资粮及净治违障。
  庚二、三合引导者。最要守护所受律仪,集资净障,守护律仪,依所缘行相净修其心。三者不离名曰三合引导者。

  庚三、复次应习四种资粮以为引发止观道之正因。分四
  辛一、密护根门
  辛二、正知而行
  辛三、饮食知量
  辛四、精进练修寤瑜伽

  辛一、密护根门者。谓于防护根门之法等,数数委细炼修令不忘失正念(对境能生正念辩识)。次者根境、相合、识心功能故,心于彼境触受爱生,欲合欲离,发生贪嗔之时,随能治伏以理引心还住正念(正觉慧力克伏惑障)。伏除当时所起好恶所起之行相,及后随取之好恶行相。
  辛二、正知而行者。谓有五行动业及五受用业。(皆是别解脱戒之实修也。)
  一、五行动业者。(一)身事业。往还聚落及余寺院等正知应行非应行。应如何行。(二)眼事业。略睹详瞻正知应看不应看。(老病死苦不净等应看,母邑戏乐角舞等是不应看)。(三)支节事业。屈伸俯仰,正知应作不应作。(四)、衣钵事业,若长若缺,离舍化求受持,正知合法不合法。(五)、乞食事业。行化乞食,正知是法非法。(以上是行动五业)
  二、在寺内之受用五业者。(一)、身事业。正知是时是处,应行应住,若往同法亲教阿舍黎师等处,众集食会,于中敬礼问询,床座侍立进退等一切是法非法。(二)、语事业者。谓若请受教法,诵习先闻,为他说法,论辩言说等,正知是法非法。(三)、意事业者。应当默然中夜正息,静处思义,,九法住心,毗钵舍那,非时养息,略为消遣,如是等各各正知如法而行。(四)、昼辰、夜业者,谓于永日及初后夜不应睡眠。此中(白日)含摄身语二业。睡眠事则属,业各各分知。(以上十类正知,应依各各现地修学作务情形,自作文表或图画记号显明重要断修作事之要点,于事前或日夜数次看阅,以补正知正念速成。)
  复次,此中略为四类总相:(一)、身业往返等行相。(二)、于所行处所事理行相。(三)、何时应作不应作之行相。(四)、于如是等现行之时各各如法行止。往返瞻睹宣说听受等际而能极善防护了知行想、是、非、进、止,合符正知,谓我现前如是正行,应当如是正行。现在不生罪染,将来不堕恶趣。于未获道果,确是证道之因,是为正知资粮也。
  (此上二门,是引圣无著之说,励力行之,净尸罗、发胜定之殊妙方便也。故应勤勉学修。)
  辛三、饮食知量者。此中分四:(一)、不太多。(二)、不太少。(三)、相宜。(四)、如量。又应对治耽著饕餮。复次,应观食事所生过患。〈一〉、正饮食时观可厌恶。〈二〉观食已消化所生过患。〈三〉、观追求成办所生之过患。〈四〉、观防护之过患。〈五〉、观亲属因食成怨。〈六〉、观食欲无厌之害。〈七〉、被食所缚之苦。〈八〉、观因食而起恶行苦果之怖。
  次正观而食之义者,应作五观:(一)计功多少,量彼来处。(二)、忖已德行,全缺应供。(三)、防心离过,贪等为宗。(四)、正事良药,为疗形枯。(五)、为成道业,应供此食。
  余则供养、布施、往返、起坐、用钵作器等,如仪不苟。
  辛四、精进练修寤瑜伽者。精勤策心,于眠息时觉盖、弃盖,与护根、正知二法相互作用。正意睡眠,如狮子卧具力无畏,右肋而卧。法尔能令身不缓怠,不失正念,睡不沉重,无诸恶梦,乱意睡眠有五过:(一)恶梦。(二)、诸天不护。(三)、心不入法。(四)、不思明相。(五)、喜出精。眠息相应法者:(一)作光明想,心依光明而睡,灭无明盖之根本修法也。次令心随闻思法义,摄修次第妙行,于入睡梦中,心亦随诸善行而转。(二)、正知不随烦恼,警觉动身。(三)、卧时策心犹如野鹿(不乐深睡)。(四)、思维明相,明日应作勤奋早起。余则顺障盖法而修其心。
  以上明修法之初、中、后三法竟。
  戊二、破邪云何。谓有心未亲近广大圣言,及诸释经妙论,复缺教授指示导引修行次第精要之人,如是论言,说修道行时,不应数数观察,唯应止心,若其数数起观择者,是闻思故。又云:诸所分别(闻思)是执相有为。于正等觉成障碍故。此是未修未达,违背经论者之说。依庄严经论云:“依筅所闻义,如理作意思,起正作意修,真义境智生。”
  复次,如理修者,须先从他闻,由他力故而发定解,次乃自依圣教正理,如理思维所闻诸义,由自力故而得定知。如是闻思决定,离离疑惑,数数串习,是名为修。此之数数串习观察而修者,又有二:一、于彼闻思所决择义,现见具有(不须决择),观依止住。二、若以自慧思维决择,除疑断障(须要决择),真义智生,是作意修。若唯治心、不决择、无慧行者,是谷麦不辨,痴人也。
  复次,闻所成慧,以闻为先。思所成慧,以思为先。如是修所成慧亦应以修为先。以此修慧由修成故。(问曰)若是修慧由修所成,何故说言以闻起思,依闻思故而起修慧耶。(答云)修所成慧前行之修,即是修习思所成慧之定知,闻所成慧之定解,习此定知定解纯熟作意,真义智生,乃名修慧。非闻思慧,然亦决不离思慧而有修慧也。(闻思者生因智,修慧者了因智。)
  复次,若如是者,彼具几许多闻,乃有尔许多闻所成之慧,亦以发生几许多闻所增思所成慧,若是几许闻思所成之慧,习练串修亦得尔所增广修所成慧。若闻多者闻慧多,闻慧多者思慧增上,闻思慧几许增上者,修行方便,必如尔所广大决定。修行方便广大决定者,则其消灭过失之能力强大,引起智德之作用深广。故诸经论皆说修行,闻思最要。
  复次,若谓闻思所择者,非为修故,唯是广开诸所知解,若正修时,另修别余一种不关平日闻思指示之法。喻如不依指示一定行处而行,别向未示之行处而驰。与前教说闻思之义毫无系属,亦是破坏诸圣言中,圣所建立三慧次第生起之理。若是谬论可成建立不称。错倒者,则成不须多闻乃成善说(佛说多闻成善说法。)又诸多习经传之人,与彼从来不知经传之人,二人共修成就同等。或无闻者更胜多闻决择,无知无解为妙,则有别类愚味有情定胜人类,今见不然。
  复次,为有执言,闻法观择,成修行害,诸恶见者,破彼坚固邪执,是故立言串习闻思二慧所决定义,虽非修成许是修有,有串习故,说修无违。若相违者,则诸下地异生,未得初禅未到地定时,应全无修,以欲地中除说已得入大地时,由彼因缘,可生修所成慧之外,余于欲地无修所成。对法论中数数宣说。然如波罗多释论显明文句云:“所言修者,为令其意成彼体分,或成彼事。”喻如修言修悲等
  复次,圣慈氏云:“决择分见道及于修道中,数数思维称量观察修习道”。此说大乘圣者修道,亦有数数思维称量观察。
  复次,如说修习净信、修四无量、修菩提心、修无常苦等,数数思择护养增进皆名为修,修之意义所摄广大。
  又前所说,一切分别,是相执故,障碍成佛,弃舍一切如理观察之修行,此为最劣邪妄恶见。是彼甲那肯补之执,于后明止观时当广破除。此种邪执,最能破坏信士敬重圣教典籍皈依之心,塞闻思路,能令有情自心慧藏固闭不张,长劫沉沦。亦见修道中失于经教指示,依止无方,随缘取舍,自我是师,终必退没不成道果,是故此等邪见魔说,即是隐害佛教正法之极大因缘,胜于毁塔破像焚烧经论也。
  复次,当知修行有二种修,谓思择观寻修,及不思择住心趣入修。如于善知识修信,及修暇满难得大事、死苦无常、业果决定、生死过患所缘,及菩提心等,应当如是数数思择,何以故,此诸修法仅仅知道,或唯住心,或能令心猛利,然心恒常改变意志之趣向,无如数数观择,而能灭除颠倒违障罪类、不敬等心。譬如对于欲贪毒境可爱之相,久再住心,则能反起猛利贪欲,若久住心思惟怨敌不悦违心之境,则能反起猛利嗔心。是故初修入道,于境之行相,显明不显明是一样,唯要慧心摄持其旨趣,数数寻思,如理观择,恒常如流,习心正道。
  若不思择,住心修者,谓心不能住一所缘,为令如欲堪能住心,若是数数观察,住心不生,故当修止持心(然亦必依八正辅行)。此于后时止观中再详辩之。
  复有说言,聪慧之人唯应修观,非聪慧之人唯应修止,此说非理。以凡修行皆须俱修(止观)二法,决无偏修之理,所谓慧者,言能无杂,简择一切如所有性,及能各各分别尽所有性。此是修行之人,于道久修,反多重大忘念(顾此失彼),念力钝劣简择取舍意渐迟钝,照顾不周。当知此即是走入错路之因也。
  复次,如理寻思,次第相因,引生德用之定解者,如于三宝等功德数数了知,则能依此增长正信。于实生信,见其功德,则能反观生死过患。了知生死过患,再再观择,自然生起正意出离,出离心生,乃见解脱胜利,略得解脱之悦乐,由能放下私我。私我无蔽于心,则见自他平等,悲心故生。以此体解大道,(内息我私)发菩提心,决定利他,受行菩萨净戒律仪,誓行六度大行,始终信乐精进,而趣于道,必无中断沉没退舍。如是一切皆依观慧寻思经义。次第引生。故诸智人应于此理发生定解。而趣定知。再再旋还而成决定,他不能转,“是为无上菩提资粮”。
  复次,于诸修行见理狭碍者。彼谓若以观慧极多决择而修行者,则能障碍专住一境胜三摩地,不能成就坚固一心等持。此当明解,若言其心专一所缘,如其所欲堪能安住,此三摩地先未成办,现新修时,若是数数观择众多所缘,定则不生。至若其定未成以来,引生之法唯应修止,此亦我许,但若谓如是定前观修众多引发,即能障定者,是全未解诸大释论宣说引发三摩地之方法也。经论处处宣说炼金和泥,调柔和软若止若观随意堪用,无大(句力)劳,即能成办胜三摩地,是最上方便故。
  复次,若欲令心坚固安住所缘一境成胜三摩地者,有二种违缘,谓沈与掉是也。是时若其无间猛利缘修观择三宝功德之心,于彼沉没最易断除而生喜俱行心。欣乐决定,不劣不味,策励正知,舍彼沉没。如是策心对治,是诸定量师导共所宣说者也。若能猛利无间观见无常苦等过患,其心掉举自然极易断除,以掉举者是贪分所摄散乱心故。(以动治动顺彼习修)若欲沉掉二过俱皆远离,非是偏修一法可能,必要多修信心及解脱意乐,并各种资粮加行,视其信心乐欲资粮之程度如何,即是定道之深浅可判。得定以后更须将护习持无间,复须善巧知识先觉,随授应时所缘法要,开示定解,证明经道相应之义,不违教理。或增古德语录事实,充加圆满明白来去道程,万勿得少为足。若得善巧次第策励有方之师于法会说法开示大众之宣说,最能格外生智转变心力,较于暗中独思不可同等看也。如是闻思修是决定模范,不可计执说闻思众多与正修相违。彼等邪说分别应当断除,我今为于圣教法藏未能深入,思修不定,不解一切讲说皆为修持,修持不离讲说分解决择,一切圣言即是现前教授,教授不得违背圣言私作教授方法。是故依于经传广大教典立论详辩,亦利久修于道虚妄推度未决定者。依此于自所学修方道作反正归途之方针也。
  今已显示如前所明弟子应如理依止善知识竟。而善知识应当如何引导修心之次第者。

  丙二、修心次第。分二
  丁一、依有暇身圆劝发修行之心。内中分三
  丁二、如何摄取修行心要之义。

  戊一、此中有暇者。离八无暇故。故何为八。
  一、二、三、三恶道。极难生闻修机会,持戒正观是决不能。
  四、盲聋□病,不能闻说。
  五、愚智邪辩。不信三宝、业因果报,邪见破正法等。
  六、无佛教。佛不出世,或正法灭尽时。
  七、北俱庐洲。边地、(巾蔑)戾车、无苦无四众处、生而邪见。八、无想天等。除初生时及临没时,余心心所皆无所用,及恒常散乱欲天等。戊二、十圆满者,自他各五。
  已一、自圆满五种者:
  一、善得人生。谓生在人中得丈夫身。男根成就,或得女身。
  二、生于圣处。谓生中国,四众游涉之处。
  三、诸根无缺。谓性不愚钝亦不顽呆乃至□病,支根无缺能于善品精进修集。
  四、胜处净信。谓于如来正觉所说法毗奈耶得净信心。以此“实”能生“起”一切因果等世出世间(定慧等)白净法故。此中所起前行增上诸清净信名胜净信,能除一切所有烦恼垢秽浊故。
  五、离诸业障。谓能远离五无间业,所谓害父、害母、害阿罗汉、破和合僧,于如来所恶心出血、随一所有无间业障,于现法中不作不行,以此业障于现生中不能转生涅盘及诸圣道。
  已二、他圆满五种者:
  一、诸佛出世。谓如有一普于一切有情类,起善利益增上意乐,修习多千难行苦行,经三大阿僧企耶,积集广大福德智慧二种资粮,获最后上妙之身,安坐无上胜菩提座,于四念住善住其心,修三十七菩提分法,现证无上正等菩提,如是名为诸佛出世。过去未来现在诸佛,皆由如是名为出世。
  二、说正法教。谓即如是诸佛世尊出现于世,哀愍一切诸声闻故,依四圣谛宣说真实苦集灭道无量法教,所谓契经、重颂、记别、讽诵、自说、因缘、譬喻、本事、本生、方广、希法、论议,如是名为说正法教。诸佛世尊及圣弟子,一切正士,皆乘此法而得出离。然后为他宣说称赞。是故说此名为正法,宣说此故名正法教。
  三、法教久住。谓说正法已转法轮已,乃至世尊寿量久住,及涅盘后。经尔所时,正行未灭。正法未隐,如是名为正法久住,如是久住,当知说彼胜义正法及作证道理。
  四、法住随转。谓即如是证正法者了知有力,能证如是正法众生,即如所证,随转随顺教授教诫,如是名为法住随转。
  五、他所哀愍,他谓施主,彼于行者起哀愍心,惠施随顺净命资具所谓如法衣服饮食,诸坐卧具病缘医药,如上名为他所哀愍。
  附南阎浮提士夫特殊之福德十六正修之附讲。
  一、特能殊胜亲近供养如来等。
  二、特于般若波罗密能起作意。
  三、于无生法忍能得。
  四、于所应作之菩提,及能作菩提诸法,能无所缘。
  五、十善等及无色之修习悟人,易作易得,特别超胜。
  六、邻次诸天。
  七、自能镇伏诸魔势力。
  八、与导师及相同之士夫一处住。
  (一)、学处悉皆清净,一切相俱足方便善巧。
  (二)、具足成就如来之种性。
  (三)、能得佛果之因相具足。
  (四)、与波罗密反背方面。心意不生。
  (五)、色等及俱有之观察心非炽然生。
  (六)、波罗密法能普摄正知。
  (七)、一切圆满成就能得。
  (八)、正等圆满菩提相近转成。
  戊三、劝发修行之心。所谓思维大事者,如上等(有暇身圆)名为解脱法缘最要之素,若仅为存命或引乐除苦而修行者,不必定具如是胜缘,若欲依止正法修行,或特欲修利他大乘道者,于此胜缘务求圆满。虽然,此最难得者也,是故最当胜解。能作此佛道成就解脱依止,复能引导众生入道,发生广大力用,现生堪能者,唯人乃能。上界诸天之身定无新得圣道者,欲界诸天多成放逸无暇,余则诸龙、阿修罗、非天、非人、金翅鸟王、持明似人腹行等皆有修行之障。虽在人中亦唯南洲有三宝四众处所是又更为希有。虽然得成南洲人身又多不能受行十善,迷于五欲,转瞬仍入恶劣下生,我今此身圆满,眷属良善,而复能行布施、持戒、有忍智力,可能修行止观禅诵,而不精进奋力,因小失大,舍却倒手之菩提妙宝,诤取无常败坏毒秽之物,终谢一死,空无所获。复当再再思维经言,人身失去不得者如大地土,复得人身者如爪上土。盲龟浮木,难能再遇。如是等义住心审观,以此观慧增上力故,而能令心坚住善法,策心、持心、发勤精进,踊跃欣乐。速行趣道。
  复次,总依四法如理策进之决定要则。
  一、除苦得乐,唯赖正法。
  二、趣入正法之道,唯有依于内外圆满现世之身。
  三、身是无常决定必死。
  四、前前推后后,终不能起修行,应要当下就修。
  复次,若能生起暇满难得胜心者,则必依于净戒律仪而为根本,辅以施供,增加无垢净愿而作迥向,殷重行之必定引生一切善法修行也。
  以上修心次第中甲依有暇身圆劝发修行之心等三已竟,以下明乙如何摄取修行心要之义(即三士道次第)。

  丁二、如何摄取修行心要之义。内又分二
  戊一、道之总建立。(以此引生定解)
  戊二、道中心要正理。(以此摄持正行方便)
  戊一、道之总建立。分二
  已一、由三士道总摄一切圣言之论。
  已二、指示三士门中次第如次引导之因。

  已一、由三士道总摄一切圣言之论者。如来出世总因为其利益一切有情,故凡所说正法,亦唯利益一切有情。或令闻法现生增上,或令闻法究竟解脱,乃至究竟菩提。
  欲得成就现生增上生缘众事俱足之法,或复希求后世善趣圆满,唯图生死乐中希求利乐,当知彼是下士。(或是凡夫,或是外道。)
  为证解脱仅出生死,及欲以此更求佛果者,依声闻缘觉之教厌患有为诸苦之方便,唯求自利解脱,或兼利他方便之道,知彼必是中士,或共大乘(次等)之中士
  以修佛乘一切种种智之方便,依秘密大乘及波罗密大乘,由大悲故为尽一切有情诸苦,希得成佛,学修六度及二次第者,知为上士。
  复有殊胜下士者,不以现生为重,希求后世,善起圆满成就二利。
  三士之定名者,依摄决择分云:“谓有成就正受非律仪非不律仪所摄净戒律仪。亦有成就正受,声闻相应律仪,亦有成就正受菩萨(三聚)净戒律仪。其中初者为下,第二为中,第三为胜。(对法大同)”。
  已二、指示三士门中次第如次引导之因。此中次第引导之义者,是以上士道摄纳余二之事理。先必作起悲心大乘愿欲摄持其心。并解刹那无常不净病老苦痛集合之身,犹如芭蕉聚沫不坚之体。而为众苦巢穴。恶业烦恼之所生田。从汝如何保爱养育,终无满足,常不如意。令汝毁善造恶,虽非所愿,亦必勉从使命,而其最后终结,老死朽败,厌恶不净,究竟不保,弃舍方休。我今何不以此大患无用之身,而作利他有用之行,不令白白唐捐,而趣上士之道。
  复次,若其不知自利乐善识知三宝,明了苦乐无常因果之理,戒定般若无为解脱之道,虽云利他,究因何故利他,又以何法利他。是故上士利他应当先有下中自利之道,而为趣发正等无上菩提之坚固支分。
  如上二义,展转相依,发生定解,极要殷重爱护,不致诸道分割,不了一乘之义,而生大小各各之见,妄作取舍之论。修中下时含摄大乘之理而修,修上士道包括中下之事,理事互融,故成有义不空双运之真菩提心。如是再再殷重相续无间修习培养而令坚固。
  此时应当诚心修习不共归依而摄愿道,于其学处持心励力修学。次乃发心受行六度四摄菩提行戒,受得戒已,舍命护持勿令有犯,随时净治,安住律仪,为令六度诸善所缘心得安住,应善学习止观静虑,或亦以此发生通慧。或亦以此增进毗钵舍那。为欲断除二种我执,慧见决定无我空义,此应调摄无谬修法,而起慧体毗钵舍那。
  于此所说三学依定数量,以智慧方便精进成之。仅依一分不成菩提,发大定解,鹅王渡海必依双翅,俱有力故。
  如是共同道相续清净成就,应当趣入金刚总持。所谓总持者,总摄诸乘诸道一切珍妙,中间法要,依念持法,合摄圆满次第,种种方便而修习之。以是速成二种资粮,但贵依止如法,三味耶戒严护。若不乐修密道者,应将道中次第渐渐学习,久则开明其妙。
  复次,密传四部随依一类修法,得坚固已,余皆不难。又复最要不离三士道次第法要也。
  问:上士大乘既已并摄中下,何须别立中下。答:断增上慢故,上士亦须增上生缘及解脱故。下品补特伽罗有次追究追寻故。

    菩提道次第心论卷第一终

    菩提道次第心论卷第二

                极尊上师宗略巴造论
                比丘能海集

  戊二、此中显示道中心要之正理,即是摄持正行之方法,分别三士道修行之次第也。已一、明与中上共同之下士道。内分三科:庚一、正修下士意乐。庚二、发生意乐之量。庚三、破除邪执。
  庚一、正修下士意乐。分二
  辛一、发生希求后世之心。
  辛二、后世依止安乐之方便。
  辛一、发生希求后世之心。分二
  壬一、观现生无常念最后必死。
  壬二、观死已当入何趣及苦乐。
  壬一、观现生无常念最后必死。分四

  癸一、不修无常道理之过失。谓吾人内自思维过去未来,外观山河人事情境,日日相续,似若存在,而且年月往来时季变迁悉有定序。然而静观此之存在与定序等。又非实有存在与定序,反是不实无常之证明也。
  复次,有情必死之理虽知,而未常念观修对治之故,久之乃成不死之惯性,随起现法之计执,眼前求乐避苦,不遑念及将来后世,何况解脱正真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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