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元延寿参赞书 - (TXT全文下载)

,作瘫疽,共鲤鱼子食伤神。八月勿食佳。脑子损阳,临房不能举。令食者以盥、酒,是引贼也。曾不思,皮尚可消,而不觉其毒耶?头动风,其觜尤毒,风人不宜。食者,以竹叶烧烟撑口熏之,得口鼻涎出则无害。肉用良姜、桑白皮、皂角、黄蜡各少许,同煮食之,不发风。不得和鸡子同食,令人满闷。猪不姜,食之中年气血衰,面生黑□。俞氏云:猪肉生姜同食,发疾风。又云:发大风。
  野猪肉,微动风,青蹄不可食。
  江堵,多食体重。
  羊肉,性大热。时病愈,百日内不可食,食则复令骨蒸。和鲊食伤人心,和生鱼、酪食害人。生脂,宿有热者不可食。蹄甲中有珠子白者名悬筋,发人癫。肝和猪肉及梅子、小豆食之,伤人心,大病。人妊娠食肝,令子多厄。一切羊肝共生椒食之,破五脏,伤心,小儿弥忌之。肚子,病人,共饭常食之,久成番胃,作噎病。共甜粥食之,多唾,吐清水。脑子,男子食之,损精少子。欲食者,研细醋和之。猪脑亦然,不食佳。白羊黑头,食其脑作肠瘫。饮酒后不得食羊、豕脑,大害人。心有孔者杀人。一角者杀人。羖羊,青羝羊也。肉以水中,柳木及白杨木不得於铜器内煮,食之丈夫损阳,女子绝阴,暴下不止。髓及骨汁合食,烦热难退,动利。六月勿食,以益神气。青羊肝和小豆食之,目少明。羊不酱同食,久而生癞,发痼疾。
  牛,盛热时卒死者不堪食,作肠瘫。下痢者必剧,丑月食之伤神气。患牛脚蹄中拒筋,食之作肉刺。共马肉食之身痒,共堵肉食生寸白。肉用桑柴火炙食,生寸白。牛肉,患冷人不宜食。五脏各补人五脏。沙牛肉,常食发宿病。
  马肉,自死者害人,甚者杀人,不可食。下痢人食者加剧。肉多着水浸洗,方煮得烂,去血尽始可煮,炙肥者亦然。毒不出,患丁肿。肉只可煮,余食难消,不可多食。妊不可食,五月食之伤神气。食肉而心烦闷者,饮清酒则解,浊酒则剧。不与陈仓米同食,卒得恶,十死九。姜同食生气嗽。患痢,食心闷。血有毒,饮美酒解。白马玄蹄,脑令人癫。白马青蹄,肉不可食。黑脊斑臂,肉不可食。鞍下黑色彻肉裹者,伤人五脏。马头骨作枕,令人不睡。食死马,勿食仓米,发百病。马汗气及毛,不可偶入食中,害人。汗不可近阴,先有疮不得近马汗及肉汁。马气并毛等必杀人。马筋肉,非十二月采者,宜火乾。马心,下痢人不可食。马蹄夜目,五月以后勿食之。肉不可与鹿膳同食。
  驴肉,病死者不堪。骡、驴、马,为其十二月胎,骡又不产妊。不可食驴肉,动风,脂肥尤甚。食肉慎不可饮酒,致疾杀人。尿稍毒,服不过二合。
  醍醐酥酪,有益无损。羊牛马酪,食竟即食大醉,变血澹尿血。牛乳不可与酸物食,成坚积。驴乳冷,不堪酪。一切牛马乳及酪,共生鱼食,成鱼症。乳酪煎鱼,主霍乱。
  犬肉炙食,成消渴。白犬自死,不出舌者害人。瘦者是病,不堪食。妊食犬,儿无声。九月禁食,以养神气。肉与蒜同食损人。血,食肉而去血,不益人。血和海鲉食之,得恶病。狂犬,若鼻赤起与燥者,此欲狂,其肉不堪食。孙真人曰:春末夏初,犬多发狂,当戒,小弱持杖预防之。防而不免,莫出於灸。其法只就咬处牙上灸之,一日一次,灸一二三元,在意直主百二十日止。咬后便讨韭菜煮食之,日日食为佳。此病至重,世不以为意,不可不知也。
  鹿肉、獐肉为一,不属十二辰也。五月勿食之,伤神。豹文者杀人。鹿茸,不可以鼻嗅,有小虫入鼻为虫颗,药不及也。鹿肉,痿人阴,不可近。白鹿肉和蒲白作羹,发恶疮。壶居士云:饵药人食鹿肉,必不得力。以其食解毒之草,能散药力也。
  狸肉骨可治劳。
  獐肉,八月至十一月食之胜羊肉,余月动气。
  麂肉,多食动症疾。以其食蛇,所以毒。
  麋肉,不与野鸡及虾、生菜、梅、李果实同食,皆病人。
  兔肉,妊食子缺唇。兔,产从口出忌之,宜丹石人。八月、十一月可食。多食损阳绝血脉,令人萎黄。豆疮食之,大毒,斑烂损人。二月勿食。养神。共獭肉、肝食,成遁尸。鹅肉同,血气不行。白鸡肝同食,面失血,一年成疸。共姜、橘食,心痛,霍乱。
  虎肉,正月忌食,以益寿。药箭死者,毒渍骨血间,犹能伤人,不可食。狸、豹同。
  川山甲,多食动旧风疾。
  豺肉,酸,不可食,消人脂。肉令人瘦,损精神。
  獭肉,只治热。若冷气虚胀,食之甚也。消阳,不益男子,宜少食。五脏及肉性寒,惟肝湿,治传尸劳。
  象肉,食之体重。
  熊肉,有痼疾者不可食,终身不愈。十月禁食。脂不可作灯,姻气入目,失明。不可近阴,不起。
  麝肉共鹄肉,食作瘕。此物夏月食蛇,带其香,日久透关,成异疾。不得近鼻,有白虫入脑,患白颗。
  猿猴,小儿近之伤志。
  猬肉可食,骨不得食,能瘦人,使人缩小。
  肉汁在密器气不泄者,禽畜肝青者,兽赤足者,有歧尾者,煮熟不敛水者,煮而不熟者,生而敛者,野兽自死北首伏地者,祭肉无故自动者,禽兽自死无伤处者,犬悬蹄沾漏肉中有星如米者,羊脯三月以后,有虫如马尾者,米瓮中肉脯久藏者,皆杀人。
  脯暴不燥,火烧不动,入腹不消。自死肝脏不可食。肉虽鲜,似有息气,损气伤脏。肉及肝落地不粘尘,不可食。诸心损心,诸血损血。一切脑、一切脾,不可食,皆能害人。一切肉,惟烂煮,停冷食之。食毕嗽口数过,齿不踽。食肉过度,还饮肉汁即消。禽畜五脏,三月三日勿食,吉。
  鱼类
  鲩鱼,有疮者不可食。
  鲤鱼,多发风热。修理当去脊上两筋及黑血。沙石溪中者,毒多在脑,勿食其头。山上水中有鲤,不可食。五月五日勿食鲤。天行病后不可食,再发死。腹有瘕不可食。与麦酱同食,咽生疮。与紫苏同食,发瘫疽。鲤鲊不可合小豆藿食。食桂竟食鲤成瘕。鱼及子,不可合堵肝食,鲫亦然。《素问》云:鱼热乎。叔和云:热生风。日华子云:鲤鱼凉。当以《素问》为正,风家更使食鱼胎,祸无穷矣。
  鱼,有疮者不可食。
  鳜鱼,背有十二鬣骨,每月一骨,毒能杀人,宜尽去之。苏州王顺食鳜骨鲠几死,渔人张九取橄榄核末,流水调服而愈。人问其故,九曰:父老传橄榄木作棹,鱼触便浮,知鱼畏此木也。
  白鱼,泥人心,疮疖人不可食,甚发脓,灸疮不发。鲙食之,久食发病。
  鲫鱼,春不食其头,中有虫也。合猴雉肉、猪肝食之不宜。子合猪肉食不宜,和蒜少热,和姜、酱少冷,与麦门冬食杀人,与芥菜同食水肿。
  青鱼及鲊,服朮者忌之,合生葫葵、蒜、麦、酱食不宜。
  黄鱼,发气、发疮,动风,不可多食。合荞麦食失音。
  黄颡鱼,不可合荆芥食,吐血。犯者以地浆解。
  时鱼,味美稍发疳痼。
  鲂鱼,患疳痢者禁之。
  鱼,勿食多,赤目赤须者杀人,合鹿肉及无鳃者同。
  鲟鱼,味美而发诸药毒。鲊虽世人所重,不益人。丹石人不可食,令少气,发疮疥,动风气。小儿食之,多成瘕及嗽。大人久食,卒心痛,合乾食瘫痪。
  鯸鱼,有毒,不可食。
  石首鱼,不堪鲜食。
  章鱼,冷而不泄。
  狗鱼,暖而不补。
  河鲀,又名胡夷鱼,味珍。经云:无毒,实有大毒,修治不如法,杀人。眼赤者害人。肝有大毒,中之立死。中其毒者,橄榄、芦根汁解之。
  鲈鱼,不甚发病。然多食能发癖及疮肿,不可与乳酪同食。
  鳅鳝,不可合白犬肉、血食之。
  鳝鱼,时病起,食之复,过则霍乱。四月食之害神气。腹下黄为黄鳝。又有白鳝稍粗。二者皆动风气,饪食之胎生疾。凡头中无腮,背有点,并杀人。
  《茅亭客话》 云:鳝鳖不可杀,大者有毒,杀人。京师一郎官喜食鳝,一日过度,吐利大作,几始,信不可多也。
  鳝鱼肝,生恶疮,勿以盐炙。
  乌贼鱼,久食主无子。
  乌鱼,水厌,焚修者忌之。
  鳗鲡,虽有毒而治劳。昔陈通判女,病劳将死,父母以船送之江中,飘泊孤洲。渔人见而怜之,与之鳗鲡羹,渐有生意。越月,渔人送还陈府,女病已脱然矣。
  鲎鱼,多食发嗽并疮癣。小者谓之鬼鲎,害人。
  鱼鲊,若有头发在内,误食杀人。
  黄鲿鱼,食后食荆芥杀人。
  凡一切鱼毒、鱼油灯烟盲人眼。诸禽兽亦然。无鳞恶荆芥,无鳃发癫,全鳃发瘫。无肠胆食之,三年丈夫阴萎,女人绝孕。头有白色,如连珠至脊上者杀人。白目、白背、黑点、赤鳞、目合,并不可食。有角,食之发心惊。目赤者,作鲙成痕瘕,作鲊害人。共菜食,作蛔、蛲虫。下痢者,食鱼加剧,难治。
  一切鱼尾不益人,多有勾骨着人咽。鱼子共猪肝食,不化,成恶病。妊食乾鱼,令子多疾。鱼汁不可合鸬鹚肉食。鱼鲙、瓜,忌同食。三月庚寅勿食鱼。
  鳖居水底,性甚冷毒,有劳气及症瘕人不宜食。肉主聚,甲主散。凡制鳖者,锉其甲,同煮熟,则去甲食之,庶几性稍平。目陷者,赤足者,肉下有王字形者,三足者为能,并能杀人。腹下有蛇盘纹者是蛇,须看之。合鸡子、兔肉,芥子、酱食之,损人。妊食之,令子项短。六甲日忌食龟鳖及鳞甲,害人心神。薄荷煮鳖曾杀人。合苋菜食,腹中生鳖。巢氏云:有主人共奴俱患鳖瘕,奴前死,剖腹得一白鳖仍活。有人乘白马来,看马尿落鳖上即缩头,寻以马尿灌之,化为水。其主日:吾将差矣。即服之,果差。
  蟹未被霜者,甚有毒。云食水茛音建人中之,不即疗多死。背上有星点者,脚不全者,独螯者,独目者,两目相向者,足斑目赤者,并杀人。中其毒者,速以冬瓜汁、紫苏汤或大黄汁灌之。妊娠食之令子横生。至八月蟹肠有真稻芒长寸许,向冬输与海神,未输芒,未可食。十二月勿食,以养神气。食蟹,即食红柿及荆芥,动风。绿黄下有风虫,去之不妨。与灰酒同食吐血。
  鰕,发风动气,及疮癣冷积之疾。无须者,煮而色白者不可食。鲊内有者大毒。以热饭盛密器中作鲊,毒人至死。鰕鲙共猪肉食之,尝恶心,多唾,损颜色。
  螺,大寒,不可常食。螺蚌菜共食之,心痛,三日一发。蚌着甲之物,十二月勿食之。
  蚶子,每食后以饭压之,不尔令人口乾。蛤蜊,服丹石人食之,腹中结痛。
  淡菜,多食烦闷、目暗,微利即止。
  蚬,多食发嗽,并冷气消肾。
  蛏,天行后不可食。
  龟黑者,常啖蛇,不中食。其甲不可入药,十一月勿食龟鳖,发水病。
  虫类
  蜜,七月勿食生蜜,发霍乱。蜜瓶不可造鲊,鲊瓶不可盛蜜,及蜜煎损气。
  白花蛇,用之去头尾,换酒浸三日,弃酒不用,火炙仍令去皮骨。此物毒甚,不可不防。乌蛇生商洛,今蕲黄有之,皆不三棱。色黑如漆,性善,不啮物,多在芦丛嗅花气,尾长能穿百钱者佳。市者伪以他蛇,烟熏货之,不可不察。脊高,世谓剑脊乌梢。商州,有患大风,家人恶之,为起茅屋。山中有乌蛇,堕酒罂,病人不知而饮,遂差。史记隋有患者,食至胸即吐,作胃疾不愈。病者曰:素有大风,求蛇肉,风愈而患此疾。盖蛇瘕,腹上有蛇形也。
  蛇头不可以刀断,必回伤人,名蛇箭。
  蛤蚧,其毒在眼,其功在尾,尾全为佳。
  水蛭,乾者冬月猪脂煎,令黄乃堪用,腹有子去之。此物极难死,火炙经年,得水犹活。
  石蛭,头尖,腹大,不可药用。误用,令人目中生烟不已,渐致枯损,不可不辨。有吴少师,得疾数月,肉瘦,食下咽,腹中如万虫钻刺且痒痛,皆以为劳。张蜕取黄土,温酒调服,下马蝗千余。云:皆因去年出师饮涧水,似有物入口,径入喉,自此得疾。夫虫入肝脾,势须滋生,食时则聚丹田问,吮咂精血,饱则散处四散,久则杀人,不可不知。
  蜈蚣,黄足者甚多,不堪用。鸡,杀过宿,收拾不密,此虫必集其中,不再煮而食之,为害非轻。
  蚕沙,煮酒色清味美,能疗疾。
  蜘蛛,灰色大腹,遗尿着人,作疮癣。
  花蜘蛛,丝最毒,能系瘤,断牛尾。人有小遗,不幸而着阴,缠而后已,切宜慎之。曾有断其阴者。
  蚯蚓,暑月履湿毒能中人。昔有中其毒者,腹大,夜闻蚓鸣於身,以盐水浸之而愈。又张韶为所咬,形如大风,眉须尽落,每蚓呜於身,亦以此取效,仍当饮盐汤。
  三元延寿参赞书卷之三竟
  #1蜜锡、沙糖各见本条:此句疑有窜错。
  #2胆、柏皮等:此句疑有脱误。
  #3茅:原作『第』,据文义改。
  三元延寿参赞书卷之四
  九华澄心老人李鹏飞集
  神仙救世却老还童真诀
  三元之道,所谓天元#1、地元、人元,百二十岁之寿。得其术,则得其寿矣。如迷涂,一呼万里可彻。然天元,六十者固已。失之东隅,能不收之桑榆者乎?归而求之,又将与天地终始,岂止六十而已哉!乔松、彭祖,当敛在下风,或曰此道神仙所秘也。少火方炎,强勉而行真,可一蹴而造仁寿之域,奈之何?道不易知也。纵知之,亦未易行也。人年八八,卦数已极,汞少铅虚,欲真元之复,殆渴而穿井,不亦晚乎?煮石为粥,曾不足以喻其难。吁,是岂知道也哉!剥不穷,则复不返也。阴不极,则阳不生也。知是理,可以制是数矣。
  回真人《内景诀》曰:天不崩,地不裂,惟人有生死何也?曰:人昼夜动作,施泄散失元黑,不满天寿,至六阳俱尽,即是全阴之人,易死也。若遇明师指诀,信心苦求,则虽百二十岁,犹可还乾。譬如树老,用嫩枝再接,方始得活。人老用真气还补,即返老还少。勤修一年,元气添得二两,便应复卦。
  道书曰:人者,物之灵也。寿本四万三千二百余日。元阳、真气,本重三百八十四铢,内应乎乾。乾者,六阳具而未知,动作施泄也。迨十五至二十五施泄不止,气亏四十八铢,存者其应乎娠。加十岁焉,又亏四十八铢,存者其应乎迟。加十岁焉,又亏四十八铢,存者其应乎否。至此,乃天地之中黑,又不知所养。加五岁焉,其亏七十二铢,存者其应乎观。加五岁焉,其亏九十六铢,存者其应乎剥。剥之为卦,惟上九一阳爻而已。仙书曰:有一爻阳黑者不死,倘又不知所觉,则元气尽矣,其应乎坤。坤者,纯阴也。惟安谷而生,名日苟寿。当此苟寿之时,而不为延寿之思,惑矣,天下无难事也。马自然怕老、怕死。有六十四岁将谓休之叹,汲汲求道,遇刘海蟾,传以长生之诀,返老还婴,遂得寿於无穷。彼何人哉?希之则是,时在一觉顷耳。苟能觉之,体大易之复,日积月累,元气充畅,复而临,临而泰,泰而大壮,大壮而夫真精纯粹,乾阳不难复矣。箕畴五福之一,微斯人,吾谁与归?虽然此道天之宝也,有能觉之,天不负道,必将默佑於冥冥中,当遇至人,如刘海蟾者,以尽启其秘。滋补有药,导引有法,还元有图,俱列於左。
  滋补有药
  孙真人曰:人年四十以后,美药当不离於身。神仙曰:世事不能断绝,妙药不能频服。因兹致患,岁月之久,肉消骨弱。彭祖日:使人丁壮,房室不劳损,莫过麋角也。
  麋角末七两,酒浸,炙热 生附子一个,炮热
  右末合和。每服方寸匕,酒调,日三服。
  昔成都府,有绿须美颜道士,酣醉酒楼,歌曰:尾闻不禁沧海竭,九转丹砂都馒说。惟有斑龙脑上珠,能补玉堂关下血。乃奇方也。今名斑龙脑珠丹。
  鹿角霜十两,为末鹿角胶十两,酒浸数日,煮糊丸药兔丝子十两,酒浸二宿,蒸,焙 柏子仁十两,摩,别研熟地黄汤洗,清酒浸两宿,蒸,焙,入药用
  右末,以胶酒三四升煮糊,杵一二千下,丸如梧子大,食前灵汤,或酒吞下五六十丸。
  导引有法
  夜半后生气时,或五更睡觉,或无事闲坐,腹空时,宽衣解带,先微微呵出腹中浊气,一九止,或五六止。定心闭目,叩齿三十六通,以集身神。然后以大拇指背拭目,大小九过。使无翳障,明目,去风,亦补肾气。兼按鼻左右七过。令表裹俱热。所谓灌溉中岳,以润肺。次以两手摩令极热,闭口鼻气。然后摩面,不以遍数。连发际,面有光。又摩耳根、耳轮,不拘遍数。所谓修其城郭,以补肾气,以防聋赎。名真人起居之法。次以舌拄上聘,漱口中内外,津液满口,作三咽下之,如此三度九咽。《黄庭经》曰漱咽灵液体不乾是也。便兀然放身,心同太虚,身若委衣,万虑俱遣。久久行之,气血调畅,自然延寿也。又两足心、涌泉二穴,能以一手举足,一手摩擦之百二十数,疏风去湿,健脚力。欧阳文忠公用此,大有验。
  还元有图
  乾,阳刚也。生意本具,一旦为阴柔乘之,为娠,为运,为否,为观,为剥。剥极而为坤。坤,纯阴也。阴极则主杀矣。苟知所复,则硕果不食。阴极而阳静。极而动,生意又勃然矣。
  坤阴也。阴极阳复。阴,人欲也。阳,天理也。以理制欲,於是阳长阴消。患迷复耳。苟不迷焉,复而临,临而泰,泰而大壮,大壮而夬。夬,决也。决则纯乾,可复行天之健,与天同寿矣。
  道心泯而人心胜,则自望至晦之月也。
  人欲尽而天理还,则自旦至望之月也。
  三元延寿参赞书卷之四竟
  #1天元:原无,据胡本补。
  三元延寿参赞书卷之五
  九华澄心老人李鹏飞集
  神仙警世
  黄帝问气之盛衰。歧伯对曰:人生十岁,五脏始定,血气通,真气在下,好走。二十岁,血气始盛,肌肉方长,好趋。三十岁,五脏大定,肌肉坚固,血脉盛满,好步。四十岁,脏腑、十二筋脉皆大盛以平定,胜理始疏,荣华颓落,发颇斑白,平盛不摇,好坐。五十岁,肝气始衰,肝叶始薄,胆汁始灭,目始不明。六十岁,心气始衰,善忧悲,血气懈惰,好卧。七十岁,脾气虚,皮肤枯。八十岁,肺气衰,魄离,故言善悟。九十岁,肾气焦,四脏、经脉虚。百岁,五脏皆虚,神气乃去,形骸独居。
  经曰:人年四十阴气倍,五十肝气衰,六十筋不能动,精气少,须当自慎、自戒。少知调和摄养,宁不为养生之本。七十以上,宜取性自养,不可劳心苦形,冒寒暑。若能顺四时运气之和,自然康健延年。苟求贪得,尚如壮岁,不知其可。
  《洞神真经》曰:养生,以不损为延年之术,不损以有补为卫生之经,居安虑危,防未萌也,不以小恶为无害而不去,不以小善无益而不为。虽少年致损,气弱体枯,及晚景得悟,防患补益,气血有余而神自足矣,自然长生也。
  阴德延寿论
  一念之觉,固所以得三元之寿。考一德之修,又所以培三元之寿。脉甚矣,念之不可以不觉,而德之不可以不修也。《老子》曰:我命在我不在天。紫阳真人曰:大药修之有易难也,须由我,也由天。若非积行施阴德,动有群魔作障,绿是可以自信矣。道人郭太史,精於谈天者也。应天有书,后之星翁推步,必来取法。曰五行四柱,曰星辰运限。如是而富贵寿考,如是而贫贱疾苦,如是而凶恶夭折,若镜烛影,若契合符,世之人似不能逃其数者。及其究也,合於书者固多,其不合者亦不少,是何欤?岂人生宇宙间,或囿於数,或不囿於数欤?盖尝考之,其推玄究微,既条列于前,至其后则曰阴功,可延其寿,吉人依旧无凶。又曰:随时应物行方便,纵犯凶星亦不虞。是必有见矣。不然,寿夭休论命,修行本在人。孙思邈何以有此言欤?大极真人徐来勒,尝遇南斗寿星,问寿夭吉凶之事。星君曰:天道福善祸淫,神明赏善罚逆,人能刻意为善,静与道合,动与福会,如此则我命在我,不为司杀所执,不求寿而自寿,不求生而自生。苟或隳纲纪,违天地,肆愚悖,侮神明,背仁慈,亏忠孝,明则刑纲理之,幽则鬼神诛之,是不知所积,冥冥中夺其算而夭。其寿者矣,阴德如於公治狱子为,丞相徐卿积善衮衮,公侯在所不论。昔比丘,得六神通,与一沙弥同处林野,比丘知沙弥七日当死,因曰:父母思汝可暂归,八日复来。沙弥八日果来。比丘怪之,入三昧察其事,乃沙弥於归路中脱袈裟壅水,令不得入蚁穴,得延寿一纪。孙叔放儿时,见两头蛇,恐他人又见,杀而埋之。母曰:吾闻有阴德者天报之福,汝不死也,后为楚令尹。窦禹钧夜梦祖父,谓曰:汝年过无子,又寿不永,当早修阴德。禹钧自是修德罔倦,后又梦其祖父,与日:天以汝阴德,故延寿三纪,赐五子,荣显。后居洞天之位,范仲淹为之记。由是观之,三元寿考,固得於一念之觉,三元寿脉,又在於一德之修也。或曰:阴德曷从而修之?曰:凡可修者,不以富贵贫贱拘,亦不在强勉其所无,但於水火盗贼,饥寒疾苦,刑狱逼迫,逆旅狼狈,险阻艰难,至於飞潜动植於力到处,种种方便,则阴德无限量,而受报如之矣,善乎。西山之记曰:遇至人得真法,虽云修养所至,是亦阴德之报也。此予所以於《参赞书》后,复作论曰《阴德延寿》。
  函三为一图歌
  天地人三元,每元六十年。三六百八十,此寿得於天。
  天本全付与,於人或自偏。全之有其法,奈何世罕传。
  函三为一图,妙探太极先。外圆而内方,一坤与一乾。
  定体凝坤象,妙用周乾园。寿年在其问,得之本自然。
  一岁加一点,渐比乔彭肩。未悟参赞法,所点恐莫全。
  此书神仙诀,识者作寿仙。颜朱鬓长绿,髓满骨且坚。
  岂特点尽图,天地相周旋。
  三元延寿参赞书卷之五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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