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始说先天道德经批注 - (TXT全文下载)

博。方其守之也,几於无始。及其用之也,至於无极。
  真定无为,一妙无数,无为无数,元始真一。
  有为涉於境,有数涉於物,真定妙境,无境之境,真一妙数,无数之数,故曰元始真一。
  无神居乎众始道全,无数真全无为,真得真矣。
  苟不识真,则一尘可以蔽天,一芥可以覆地。傥见其真,则虽在事物间,犹无数也,犹无为也。此由众人无真,故所见皆不真。圣人自真,故所遇皆无不真也。是谓真得真。
  第五章十五言
  真守真,众伪不生。信信之诚,真道得矣。
  以真守真,则无伪不真。以伪求真,则无真不伪。《中庸》曰:诚者天之道,思诚者人之道。所谓天者,诚发於中,有若天然无诚之者。傥有意於诚,则是思诚。思则有邪,思则为伪。人道之息,自此始矣。信信之诚,无思有信,有信之极,自然而诚。此为真道之极。
  第六章一百一十五言
  神生真,真生神,神合真变化定无。神入真,致一后得入神至真,吾归无极。
  真神相合,虽有变有化,而无变无化,皆本自然。神神入真,不见其变化,由是致一得一,虽千变万化,而皆出於无有,是谓吾归无极。
  太始真一未生,恍惚之数,在毫末之始。元始得其妙数,守一不变,定无固始,守神不离,一真守神,神不见守。
  《易》曰:原始要终,故知死生之说。原吾未生,吾从何来。及其既终,吾从何去。若知其自来,即可知其自去矣。太一之始,未生之初,恍惚之数,在毫末之端。方是时一全而不分,元始得其妙数。妙数者,一之谓也。元始能守一不变,定无固始,故能独立於天地之先。人所以流浪生死,由其不能全一在於无中,不能自持太始之一,分为六用,揽尘成根,故有形象无不可定始,不能固根结形,成喜怒易其性,哀乐动其情,去本逐末,遂乖元始。至人则不然,知尘虚妄,尘不能缘,尘既不缘,则六不分一,一全於无,内莹发光,故无无之用,定始始之道,固自然神不离一,一不离神,以真守神,神不见守,何以故本不离,故本自不离,守亦无用。
  吾不为无无之用,不在有有之形。妙谷含真,妙真含虚,妙元真一之元,吾真自得。
  知神之生於真,即是为无无之用。知真之可生神,即是生有有之形。无无之用而吾为其用,有有非形而吾为其形,皆由知始。故《楞严》云:知见立知,即无明本,知见无见,斯即涅盘。无漏真净,但於无用之用,用而不用,於有有之形,形而不形,知见不生,知见无见,即是妙谷含真,妙真含虚,真真自得,吾不知其得。
  得一无得真得。真元妙,真一无有。
  学道有纤毫所得,即为尘劳,故《清净经》云:虽名得道,实无所得。《佛书》云:於法实无所得。若云有得,得必可失。可得可失,所见不真。若得一而实无得,一不可离。我即一,一即我。是名真得,真一无有。
  第七章一百五士二言
  皓皓真元,冥冥妙一,洞然元谷,恍生玉室,吾方抱元素,含黄极,定其丹朴,无色无声,寂然真体,与吾为一。
  真元妙一,皓皓其素,冥冥其深,如谷之虚,如室之温。抱元素者,天之色也。含黄极者,地之象也。抱元含黄,包括天地,以为丹朴。所谓丹朴,无色无声,寂然真体。若以有朴为朴,乃元黄之分,非其全也。抱元含黄,则天地未分,自未始有天地,而真体与吾为一矣。此之真体,本与吾一,由吾不一,与一自异,故散失元常。元常之道,一者自得。
  吾元始得一真之道,元黄大象,妙一清诤,虚中化一,真元未变,道不可得。
  元黄大象,未始有象。唯妙一清净而已。自虚中化一,而大道生若,真元未变,妙妙无形,元元无体,神神无数,真真无变,则道不可得。
  大道隐真,真元无作,神真一定,兴逝不去,真名乃久,是谓信。流真远真,还一返。
  真散为道,道隐至真,道在天下,大而妙元,小而仁义,则道有小大。得道者生,失道者死,则道有得失。人存道兴,人亡道废,道有兴废。若真一妙元,则无作无止,无去无来,湛然常存,兴逝不去,故真为常道,真名乃久,真从道降,流不失信,远不失初,道散为物,去本远矣。而真未尝丧一,未尝离若,能还一返真,复归元初,则未尝散,未尝亡也。
  吾太始神符,妙不可得,与物同名,吾一无名,真名不去。
  《易》曰:圣人以此洗心,退藏於密,吉凶与民同患。神以知来,智以藏往。心者七情之根,有喜有怒,有哀有乐,皆非心体。去情纯性,谓之洗心。心不杂情,精纯自住,谓之退藏於密。在我如此,则涉世而未尝涉世,与民同患,而实未尝同患。故退藏於密,则无我。与民同患,则无物。内无我,外无物,则其始无始,故曰神以知来。其终无终,故曰智以藏往。至人神符於太始,妙不可得,然出而能与物同名,虽与物同名,而吾一无名。所谓妙不可得者,即退藏於密也。与物同名者,即与民同患也。虽与物同名,而吾一无名,则名可同而一不可同,名可名而一不可名。即无始无终,真名不去之义。
  守名名离,执朴朴散,建朴立名,失吾真矣。守无名,镇无朴,是谓元朴,妙真长生久视之道。
  有名即同物,可执即同器。唯守无名,镇无朴,无物与器,即无得无失,是谓长生久视。
  第八章二百一十八育
  恍恍惚惚,火中生神。杳杳冥冥,水中生精。火炎升上,七变生神。水流降下,六化生精。七六变化,上下相成。精神往来,妙体生真。神七变,生真火。精六化,生真水。六七十有三妙。
  神生於恍惚,属火。精生於杳冥,属水。火之性上,水之性下,上下相交,精神往来。故水中有火,火中有水。精中有神,神中有精。是谓七六变化,上下相成。天一生水,性本阳也。体成於六而属阴。地二生火,性本阴也。体成为七而属阳。水自上生而性下,火自下生而性上。庄子曰:至阴肃肃,至阳赫赫,肃肃出乎天,赫赫发於地。肃肃之气,本出於天,天一之用,降而下行。中交天五,成形为六,生水而属地。赫赫之气,本发於地,地二之用,出而上行,中交天五,成形於七,生火而属天。故水本天而其成则地,在人为精。火本地而其成则天,在人为神。故谓之六化七变。七六变化,合为十三。然则十三者,乃水火之体。是其已变已化之质,非元变元化也。
  妙吾之至真。真一生於妙数之始。神中精与吾出生,精中神与吾入死。死不亡,生不壮,十有三之妙,知之守之用之,长生久视,吾道合真,号曰真人。
  十有三乃数之成,为水火之质。水火以质相遇,则克贼不能以相容。唯水火之元数,真水藏於真火,真火藏於真水,真真不坏,此《易》所谓水火不相射者,言其真水火之能相容也。至人知之,求水之真於心,於心配汞。求火之真於肾,於肾配铅。心,神也。神中有精,其精不灭。肾,精也。精中有神,其神不坏。虽出生而不生,故曰生不壮。虽入死而不死,故曰死不亡。真人於十有三之形,而识十有三之妙,知之守之,长生久视。
  真人抱一致一含真。天火神,地水精,天地精神,七六水火,吾合为真。十三返妙,真一自然,妙数合真,入死出生之道得矣。
  水火二物,同原而异体,相克而相成,唯真人然后能一之。於是抱之使之不离,致之使之不散,含之使之不异。合天地精神,七六水火,皆致其用。由返十有三之妙,然后真一自然。傥不知十三返妙,而徒任水火之死质不循其初,则更相克贼,水败火散,不终朝而死矣。
  昧十有三之妙数,丧真取死,吾曰真死。真死真亡,不得返常。
  知真水火之交相养,然后知精神之交相生,昧其交数,则物失其养。物失其养,则死亡随之,是谓真死。
  天生神,地生精,天地合妙,真一不化,无极之道,吾真无上,是谓无上真道。
  天生神,地生精者,物物得之。至於合天地精神,知神中有精,精中有神,能使真一不化者,唯至人为然。是谓无上真道。
  第九章一百五十言
  日火月水,日神月精,神魂精魄,天长地久。十有三之妙数,万物不能逃。一变一化,浮沉鬼神,日月相移。
  阳本於阴,阴本於阳,夏至阴生於天,冬至阳生於地,故水中含火,火中含水,神中有精,精中有神,在人为魂魄相抱,在物为天地长久。皆十有三之妙数,万物不能逃。但人不识其变,故阳穷於阳火,上而不能下,阴穷於阴水,下而不能上。若知其变化,使龙从火出,汞出於砂,识心中之至阴。虎从水生,银自铅成,识肾中之至阳。自然龙虎相交,铅汞相配,内可以成丹,外可以成物,是谓浮沉鬼神,相移日月。古语云:至人夺得造化意,手搏日月安炉裹。又曰:五行颠倒术,龙从火里出,虎向水中生者。以此。
  天地至真,吾始。未辟混合为一真。吾方守於元始,恍恍惚惚,吾不见十有三之妙数,自然之道,在吾三要。吾知其要,不知其妙。
  此言水火虽真而非真。吾之至真自吾始。未辟合而为真。方是之时,孰为水火,吾方守於元始,恍恍惚惚,亦孰为十有三之妙数,及自然之道,相交相成,自一为三。所谓三者,水一,火二,水火之交为三。此之谓三要。三要既成,亦自然配合,无使之者,在吾未尝不一,吾亦不知其妙。此非故为不知,乃自然而成,虽不知可也。
  固定太初,守镇元始,道合元真,吾入无极无尽,炼成浩劫,妙一灵元。恍惚之数,杳冥之真,自然之神。生元始,终元极,太真妙数,元始真道,元始用之,至至成天成地。
  化炼水火,交养精神,足以为道矣,而未为至也。所谓至者,必在固定太初,守镇元始,道合元真,入於无极,炼成浩劫,妙一灵元。自然之神,无始无终,是数非数,是道非道,然后能变化万物。吾元始用之,以成天成地。
  元始说先天道德经注解卷之四竟
  
   
  
  洞真部本文类
  元始说先天道德经注解
  经名:元始说先天道德经注解。宋李嘉谋注。五卷。《元始说先天道德经》与老子《道德经》实为二书。仿老子《道德经》,分《妙》、《元》、《神》、《真》、《道》五篇。李氏注解,逐章逐节,顺文衍义。底本出处:《正统道藏》洞真部本文类。
  元始说先天道德经注解卷之五
  道篇章一千言
  第一章一百九十七言
  真散道生,道还真复。真生道,道生真,真出道游,万物得普。
  真散为道,道有清有浊,有动有静,虽为散矣,然清者浊之源,静者动之基,本出於一。若能知一,则道还真复。自无而入有,则以真生道。自凡而入圣,则以道生真。及真出游於道,万物莫不皆得。
  八用从横,三元反复,始至大而无不细。道元周始,圆上方下,横中合一,道法自然。
  天地之始,本於四大,火风成形,居於东南。地水成形,居於西北。四大化为八卦,风结成木,木为火母,故震巽主之。木者风之余气也。地刚成金,金为水母,故坤兑主之。金者地之余气也。乾亦金居西北,艮亦木居东北,故四大分为八卦,八卦变五行,更相生,更相克,故曰八用纵横。元清为天,黄浊为地。天至阳也,夏至阴生於天。地至阴也,冬至阳生於地。清浊相交,法天象地,中立而为人,是谓三元返复。道始於至大,其方无方,极於至细,无微不徧。道周万物,天圆于上,地方于下,横中为人,三合於一,皆法自然。
  象帝元游,吾失元始。元道周还,复归元始。
  八卦既立,帝出乎震,齐乎巽,木气极矣。风木相感,火德始彰,故相见於离。火气成尘,尘结生土,致者莫知生,役者不自生,而寄之生也。火非生土,火息而土自成,此致役於坤也。土结为泽,泽润生金,金刚有声,故成言乎兑。金土相配,金为水母,土之气互相克贼,故战於乾。乾金既纯,水出金母,流而不息,故劳乎坎。水既盈溢,将返于元,木为水子,母往就子,风水相和,水返於风,复归元真。故曰始万物,终万物,莫盛於艮。方其八用从横,帝自震出,周游八方,元始之妙,散於万物,故曰象帝元游,吾失元始。及元道周还,物至艮而成岁功,人自精而化为神,乃复归元始之道。
  三一,六元,五化,八变,神道真一。
  三一为乾,六元为坤,乾奇坤耦,八卦始生。乃戴九履一,左三右七,二四为肩,六八为足,五居于中,纵横八变,不失十五,是谓五化,八变,神道真一。
  道生道形,形复生道,道复生形,往来上下,道形道气,形气上下,吾道一周。
  众人之形,不能生道,终归坏散,虽天地之形,有不能免。人所以贵於天地者,谓其可以役天地,往来上下,不为形气之所拘。此其所以入火不热,入水不濡,合则成体,散则成章,道气形复归无有。
  道无用,德无为,用不已,为无极,迫成妙化,象上形下,元帝游中,终其始,始其终,帝元道还。不知吾生道复真得,入吾元始。
  道以无用为用,德以无为为为。无用之用,用而不已。无为之为,为而不息。故能於不妙不化之中,迫成妙化。迫成者,即成也。此所谓不坏世法,而得真相者,人徒见其在天之象,在地之形,而不知帝游其中,终而始,始而终,物自始终,而吾无始终。物自生灭,而吾无生灭。以道复道,以真复真,入吾神始。
  一真八神,二十四道,七十二变。三元分用,八神同异,与道合真,一周无尽,元道长生。吾曰大道一,始终复吾常。
  一真为一岁,八神为八节,二十四道为二十四气,七十二变为七十二候。天地人为用三元,刚柔阴阳错综八卦,虽其分如此,然其分皆因自然。至其自然,至与道合真,周而不尽,生生不穷,故曰元道长生。道之始终,虽散可以为千万,及其复一,则始终不失吾常。
  第二章六十四言
  道道不道,神神不神,不道道吾不见,不神神吾不知。知者吾不神,见者吾不道。道物,神物,鬼物,物物。得道,得神,得真。真复得神,亦得道,亦得吾无得,是谓元德。善贷且成。
  道不可见,神不可神,不可见而自见,不可神而自神。故妙空之中,非耳而听,非目而视。一於妙觉,六用不分,根尘既销,灵光独耀,不道而道,不神而神,自然之妙也。道降为物,其别有四,道物化其神,神物化其魂,鬼物化其魄,物物化其形。形坏则物丧,魄销则鬼亡,魂衰则神散,独神不亡。神全则道妙,穷尽幽显,不出此四者。道物为仙真,神物为神灵,鬼物为幽爽,物物为万汇。然是四者,亦可得道,得神,得真。以其元本同出也。至人不独能使物物得道,又能使真各得真,道各得道,吾以无得而得道得真,是谓元德。贷者假以成之之谓,至人假道以济物,故曰善贷且成。
  第三章三十二言
  天元、帝道、地化,三宜。元生神,化生形,道生用。用无用,无为无不为。道应上下,帝用无终。
  在天为元,在帝为道,在地为化,三者合而成功。天元在人为神,地化在人为形,帝道生用。《易》曰:天地设位,圣人成能。成能者,帝道生用之谓也。用而无用,为而无为,以道而成天成德,故帝用无终。
  第四章十七言
  天地人鬼神,道混为元,始不可识,吾道久成。
  天地人鬼神,五者各各殊途。然其始出於一源,混而为道。及分为此五者,则有成坏聚散,囿於形数,要亦有终穷也。唯其混而未散,则始不可识。惟不可识,然后能久成。
  第五章二百十言
  元明化昧,道用隐显。元帝应用,万物得母,不知其子,谁知我祖。
  方其未始,有物昧密而未彰。及元明化昧,生所既立,道由是隐,亦由是显。若不了元明,随物丧真,元明为色所迷,则道自此隐。若了元明,识知变化,虽生吾不知其生,则道由此显。体此应用,谓之元帝。万物逐末,吾独得母。人所以逐末者,不知我从道出。我为道之子,既不知子,孰知其本始。
  吾言於象妙元始。赤子归吾不去,类守元母,变化由变化,不隐自妙。妙起妙成,妙帝出入。
  若有拣择,则妙非自然,道恶拣择,故精亦妙,象亦妙。象者物之成形者也。物虽成形,吾之元始,未尝有散。若能常不失赤子之心,如婴儿之未孩,使元始之妙,归吾不去。知其子,守其母,用变化,由变化,吾不知其变化,使日用显然之间,不隐自妙。起从妙起,吾不知其成,是谓妙帝出入。
  吾元元之大道,徼然不见。鬼道神帝,用无用,无用无穷,成帝妙用,神鬼不测。吾曰神其门,鬼其户,不见其道,不知其行。鬼行神游,妙常变化。
  元元之妙,万物受其役而不知,故其道可以役服鬼怪,帝制神明。用於无用,用用不穷。帝制万物,神鬼不测。《礼》曰:鬼神之德,其盛矣乎。视之不见,听之莫闻,然则物之不可测者,莫鬼神若也。以鬼神况道,但其门户耳。及其堂奥,岂得而知之哉。不见其道,不知其行,如鬼行神游,妙常变化,近在目睫,而人莫知也。
  惚惚恍恍,万物之神奥。恍恍惚惚,万物之鬼宅。道行真化,杳冥之灵室。虚无至大,元居道安。神妙帝寂,耳目不可得。
  恍恍惚惚,谁知恍惚。杳杳冥冥,谁知杳冥。有知之者,则非恍非惚,非杳非冥,取之不禁,用之不竭,是谓神奥,亦曰鬼宅,亦曰灵室。吾始化灵室,於无生有,元元之妙,一穴其真。所谓穴者,开物成务之谓也。虽穴其真,而元妙之本,不散不亡,以无象为象,故曰孔容。以无神为神,故曰神帝。虚无至大,虽散为道,然散不失元,故道无巨细,居之皆安。虽帝用无方,然用不失神,故其用亦寂而不见,在於无中。听不以耳,视不以目,耳目且不可得,况於声色之见闻乎。佛书谓:空中无眼耳鼻舌身意者,此也。
  真人元妙,大道本微,动出应取,用无穷尽。道与物藏,不虚不实,不夺不取,器留不常,道还不休,吾故无穷若此。
  大道本微,用之不尽,则非微也中盖多寡有无,乃前尘分别之相,而不知道与物藏,非相可测,则大而小,微而广,虚而实,实而虚,夺而取,取而夺,非形器之所能留碍也。至于形器,然后留碍不常,乃有大小广微之别。道出形器,用之不休,吾故无穷若此。
  第六章一百五十九言
  妙变妙化,无所不妙。元变元化,无所不元。神变神化,无所不神。真变真化,无所不真。道变道化,无所不道。一变一化,无所不一。
  妙至於无所不妙,则妙在瓦砾。道至於无所不道,则道在稊稗。今指瓦砾稊稗,而谓之道可乎。然瓦砾稊稗,未尝非形器之结。识假者但见其假,识真者但见其真,若其结形,则与天地等耳。所谓妙在瓦砾,道在稊稗,岂为过哉。佛书论圆觉以为地狱,天宫同一净土。涅盘生死,同一法性。诸戒定慧,及淫怒痴,俱是梵行菩提外道所成就法,同是菩提智慧愚痴通为般若,是为诸佛随顺觉性,此即一变一化,无所不一之谓也。
  一散无方,数不可及,谓之无数。六变三元为大变,六化三元为大化。
  一散无方,至於十百千万,以至於不可胜数。若一一穷之,各言其异,则肝胆楚越,如是则虽谓之有数可也。若返於一,原其皆出於道,则胡越之远未尝不同,如是则虽谓之无数亦可也。役於形,涉於数,要必有穷,故变化之数,极於十八。《易》曰:十有八变而成卦。所谓十八者,六变三元之谓也。卦之始画为三,因而重之为六。卦始为三元,卦重为六变。每爻三变,以三乘六,故十有八变而数穷。天六变十有八,地六化十有八,合之为三十六,衍而十之为三百六十,皆穷於此。日月之运,天地之数,皆穷於此
  一不可得,道不可得,真不可得,神不可得,元不可得,妙不可得,有得之是谓有得。上下交德,失吾所得。无得之是谓无德。
  道不可得,苟得无得,是谓得道。若觉有得,则为失得。有得得德,无得得道。
  一返道,道返真,真返神,神返元,元返妙。至妙无返,变化息矣。此道无上,吾曰最上。妙道得之,入於无始。
  返者,返有归空,返末归本,返流归元。人所以随流下而忘反者,外物怵之尔。苟外物无慕,则内重,则不流。既不下流。则必返上。返返之极,至无所返,乃为至道。
  第七章一百十四言
  妙清元净,妙元清净,大本元清,妙净元妙。清净之返本,吾神复清净,道出清净,清净道生。
  物之本始,纯一不杂,虽非清净可名,而舍清净无名之者,故曰:妙清元净,大本元清。学道必自清净始,人能常清净,天地悉皆归,故曰:清净道生。
  清净妙宫,其间有清诤真法。真一不见,一不可得。清净不在於无数,妙道法清净,虽泛不杂,故无数亦不杂。
  清净妙宫,有清净真法,言世人不识清净之体,以无为为清净,故特出真法以破。凡识所谓真清净者,真一不见。若真一不见,则万法皆不可得。万法既空,虽一亦不可见。故无不清,无不净。又曰:清净不在於无数,由世人以无数为清净。自云求净净不可得。故道家《定观经》偈曰:智起生於境,火发生於缘,各得真种性,乘流失道原。起心欲息知,心起知更烦,若知知本空,知即众妙门。又释氏《心铭》有曰:止动归止,止更弥动。唯滞两端,宁知一种。一处不通,两处失功。迷有没有,从空背空。今以两偈互相发明,即见清净真法。《定观》偈云:智生於境,火发於缘,智与火即是吾之心智。由智逐境,心缘物而情识,生方其未散,觉了之性与照明之种,皆从真出。及其流散,乃失道原。然自流注不可强绝,本是妙明,真一种性,流注自然,非有别体,若生心取合起念,息知心不可息,秪益烦挠。故曰:起心欲息知,心起知更烦。若知无明,本无有异,由吾自恋,乃失净体。念念放起,念念皆空,则无始以来,赢重习气,顿然清明。若总清明,即为众妙,释氏心铭,亦不异此。盖言以止止动,动未可止,更添止心。如此即滞两端,宁知净秽本空,动止本一,由吾自异。故彼成异此,所谓一处不通,两处失功也。若但舍秽求净,即秽不可除。是迷有而入于有,从空而背於空矣。此经云:清净不在於无数,虽道散而为百千万亿,犹无数也。故有数亦清净,无数亦清净,盖物物本净,虽泛不杂,有数亦不杂,无数亦不杂。
  清净无为,无为清净。道为清净流物物之原。杂不混,散不失。清净道流,妙元清净之海。吾何不返逝矣。
  清净即无为,无为即清净,无为而为,谓之道为。道为虽无不为,然不失清净。道即物原,物物具道,杂而不混,散不失真。惟体道者识之,故能返流全一,与道同流,归于清净。大海无流不返,谓之返逝。
  第八章三十三言
  清净生动,动生清净,吾居清净妙动。
  静为动之体,动为静之用。方其无事,湛然清明,不为静缚。及其有事,应以无心,不随动转。定观所谓处喧无恶,涉事无恼,此是真定。不以涉事无恼,故求多事。不以处喧无恶,强求就喧。以无事为真宅,以有事为应迹。此即净吾居,清净妙动之意。
  道流崄岨,发源清净,众动一流,清净普流,得之妙。
  水流既远,经涉崄岨,岂能保其必清。然其源必清。道流於物经涉世,故岂能保其必净。然其本必净。动虽众,然其流则一。物虽多,然其致则一。故曰:清净普流。得之者无所不净,故曰妙。
  第九章一百七十三言
  流实动生,道虚清净。清净生虚,谷妙,谷流清净。
  动生於实,净生於虚,心虚则静,心实则动。所谓实者,喜怒爱恶窒之也。若内无窒,则中虚。中虚未有不净。庄子曰:室无天游,则妇姑勃蹊。心无天游,则六凿相攘。天游者,虚之谓也。虚而应,故曰:谷无所不容,谷之妙。
  道帝流通,清净无碍。无数,无无数,应乎清净不敢违。
  净之所以为净者,以其应不失净。唯应不失净,然后无所不净。故道帝流通,周旋众有而不碍。清净无数者,空也。无无数者,有也。应乎有无,不失妙净。故经曰:常应常净,常清净矣。
  清诤妙生,灵虚一化。清净妙无,不知其始。妙无穷始清净,无穷始流返。吾无穷始,妙不可测清净,清净不可测妙。清净自然,自此得矣。
  清净生妙,涉於群有,然灵虚一化,有未尝有。清净妙无,扩然无际,不知其始,无而不无。故妙无终穷,是谓自然不可窥测。
  吾妙法清净生。生无穷运成天地,始一元生。清净妙流,一上一下,中含清净之妙。清净神虚。不形不气,清诤出入,定乎清净之天。
  本始之妙法於清净而生。生不穷本,於无为而不尽。无为未尝有为,而不离有为,以至运成天地,一上一下,而清净神虚,常流於其间,不形不气,宰制万物,出入清净。故谓之清净之天。孟子曰:尽其心者,知其性。知其性,则知天。又曰:存心养性,以事天。天者,清净本始之妙。不形不气,人患不能复性,性不复则心不尽。不尽者,喜怒哀乐未忘之谓也。由喜怒哀乐,变心为情,发不中节,情为主宰。故心不尽。若能於喜怒哀乐之中,随顺皆应,使虽有喜怒哀乐,而其根皆亡情,根内亡应之以性,则发必中节,而和理出焉。如是则有喜非喜,有怒非怒,以至有哀乐非哀乐,是谓尽心复性。心尽性纯,不谓之天,不可得也。
  元虚不动,一真普发。清诤妙通,道在其始。太一无穷,吾入清净之终始。神仙之道,清净毕矣。
  元虚自然,未尝有动。至於一真普发,物物蒙赖清净,流通无有穷极。知始无始,知终无终,由其太一,故曰无穷。若知有始,则三际不断。苟不断三际,则过去为始。始既已往,见存为中。中际不住,未来为终。终者未来,触事成三。安得清净,必三际断,其始无始,然后其终无终。故曰:吾入清净之终始。
  元始说先天道德经注解卷之五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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