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经纪事 - (TXT全文下载)

以见武人尝读《孝经》。】
  
  《朱子文集【政迹卷二】南康任示俗》云(一百一十六):《孝经》云:『用天之道,因地之利,【谓依时及节耕种田土。谨身节用,谨身,谓不作非违,不犯刑宪;节用,谓省使俭用,不妄耗费,以养父母。人能行此三句之事,则身安力足,有以事养其父母(一百一十七),使其父母安稳快乐。】此庶人之孝也( 一百一十八)。【庶人,谓百姓也。能行此上四句之事,方是孝顺,虽是父母不存,亦须如此,方能保守父母产业,不至破坏,乃为孝顺。若父母生存,不能事养;父母亡殁,不能保守,便是不孝之人。天所不容,地所不载,幽为鬼神所责,明为官法所诛,不可不深戒也。】
  
  以上《孝经》「庶人章」正文五句,系先圣至圣文宣王所说,奉劝民间逐日持诵,依此经解说,早晚思惟,常切遵守,不须更念佛号、佛经,无益于身,枉费力也。』
  【此条最佳。】
  【寿昌按:此条已入《读书记》。】
  
  《直斋书录解题》(一百一十九):御注《孝经》一卷,……唐孝明皇帝撰并序。……号为『石台《孝经》』。……家有此,刻为四大轴,以为书阁之镇。
  
  《汉执金吾丞武荣碑》(一百二十):阙。帻传讲《孝经》、《论语》。
  
  《从政遗规》载(一百二十一):颜光衷【名茂猷,福建平和人,崇祯会元。】《官鉴》云:明孝宗为皇太子,有典玺郎覃吉温雅诚笃,识大体,通书史,议论方正,虽儒生不能遇,辅导东宫之功居多,东宫尝念高皇经,见吉,至以《孝经》自携。【原注云:内官能如此,见大识体。】
  
  《困学纪闻》所引(一百二十二):刘盛不好读书,只读《孝经》、《论语》。曰:『诵此能行足矣,安用多诵而不行乎?』【查《太平御览》。】
  
  《后汉书循吏仇览传》(一百二十三):注云:谢承书曰:『览为县阳遂亭长,好行教化人。羊元凶恶不孝。其母诣览言元。览呼元,诮责元以子道。与一卷《孝经》,使诵读之。元深改悔,到母床下谢罪曰:「元少孤,为母所骄。谚曰:『孤犊触乳,骄子骂母。』乞今自改。」母子更相向泣。于是元遂修孝道,后成佳士也。』
  【可见宋泉非虚诞。】
  
  或问曰:『汉陇右刺史宋泉【《后汉书》作枭,章怀注云:《续汉书》枭字作泉也,】患多寇叛,欲多写《孝经》,令家家习之,庶或使人知义,诏书诘责,坐虚慢征,【见《后汉书盖勋传》。】然则讲《孝经》者得无虚慢乎?』余应之曰:『否。《孝经》言天下修身、慎行、德教,加于百姓、卿大夫,非先王之法服不敢服云云。』【下阙。】(一百二十四)
  【校记】
  
  (一)□处原空一格。下同。
  
  (二)『不』字原无,据寿昌校补。
  
  (三)四库本作『南』 。
  
  (四)此条见《史记》卷六十七,列传第七。四库本『作《孝经》』后尚有『死于鲁』三字。
  
  (五)此条见《汉书》卷三十,志第十。
  
  (六)夹注『孝经』二字应补于『艺文志』下。
  
  (七)此条见《汉书》卷七十一,传第四十一。
  
  (八)方括号内文字原脱,据四库本补。下同。
  
  (九)此条见《后汉书》卷九十二,列传第五十二。原作:『故汉制使天下诵《孝经》,选吏察孝廉。』
  
  (十)此条见《后汉书》卷一百九,儒林列传第六十九上。
  
  (十一)『通』原作『道』。据四库本、中华本改
  
  (十二)此条见《后汉书》卷八十八,列传第四十八。
  
  (十三)『宗』中华本、四库本均作『宋』。
  
  (十四)『到』 中华本、四库本均作『致』。
  
  (十五)『或』前今本有『庶』字。『人』,四库本作『民』。
  
  (十六)此条见《晋书》卷七十,列传第四十一。
  
  (十七)此条见《晋书》卷八十三,列传第五十三。『允』,四库本作『胤』。下同。
  
  (十八)『讷』,四库本作『纳』。
  
  (十九)『忱』,四库本作『耽』。
  
  (二十)『擿』,四库本作『摘』。
  
  (二十一)此条见《晋书》卷五十一,列传第二十。
  
  (二十二)此处四库本作『着论为葬送之制,名曰「笃终」,曰:』。
  
  (二十三)『赍』或作『賷』。
  
  (二十四)此条见《宋书》卷六十四,列传第二十四。
  
  (二十五)『中庶子』三字原无,据四库本补。
  
  (二十六)此条见《南齐书》卷二十五,列传第六。
  
  (二十七)『字』,四库本作『学』。
  
  (二十八)此条见《南齐书》卷二十三,列传第四。
  
  (二十九)『后』字据四库本补。
  
  (三十)『还』,四库本作『起』。
  
  (三十一)此条不见《南齐书》,而见《南史》卷五十,列传四十,文字略同。殆误作《南齐书》。
  
  (三十二)此条见《梁书》卷四十八,列传第四十二。『侃』,四库本作『偘』。
  
  (三十三)此条不见《梁书》,而见《南史》卷五十六,列传四十六庾域条。殆误作《梁书》。『兴』殆『舆』之误。
  
  (三十四)此条见《梁书》卷三十三,列传二十七。
  
  (三十五)此条见《陈书》卷二十六,列传二十。亦见《南史》卷六十二。
  
  (三十六)据四库本、中华本,『陵子』当作『陵弟』。
  
  (三十七)此条见《陈书》卷二十六,列传二十徐陵子俭、份、仪条。亦见《太平御览》卷六百十,学部四,三国典略。
  
  (三十八)此条不见《南史》。
  
  (三十九)此条见《南史》卷七十二,列传第六十二,亦见《陈书》卷三十四。
  
  (四十)『为』,《册府元龟》引作『愧』。
  
  (四十一)『谨』原稿作『谦』,据四库本改。
  
  (四十二)『每』字原稿无,据四库本补。
  
  (四十三)此条见《南史》卷七十二,亦见《陈书》卷三十四。当前移。
  
  (四十四)此条见《南史》卷七十五,列传第六十五。
  
  (四十五)『又』,据四库本补。
  
  (四十六)『差』当作『瘥』。下同。
  
  (四十七)『者』字原无,据四库本、中华本补。
  
  (四十八)此条见《南史》卷七十六,列传六十六。
  
  (四十九)这段文字与四库本、中华本颇不同,兹录如次:『以杨王孙、皇甫谧深达生死,而终礼矫俗,乃自为终制,遗令:……』
  
  (五十)『依』字据四库本补。
  
  (五十一)此条见《魏书》卷九十,列传第七十八。
  
  (五十二)『幍』,四库本作『 』。
  
  (五十三)此条见《北齐书》卷二十五,列传第十七。
  
  (五十四)『太原』二字原稿无,据今本补。
  
  (五十五)『宄』,四库本、中华本作『乱』。
  
  (五十六)『元』字原稿无,据今本补。
  
  (五十七)此条见《北齐书》四十四卷,列传第三十六。亦见《北史》卷八十一。『书』字原稿无,据今本补。
  
  (五十八)此条见《周书》卷十二,列传第四。《北周书》,今均作《周书》。下同,不另注。
  
  (五十九)此条见《周书》卷四十,列传第三十二。
  
  (六十)此条见《周书》卷四十二,列传第三十四。
  
  (六十一)此条见《周书》卷二十六,列传第十九。原作“长孙绍远、弟澄”。《北史》卷二十二,列传第十长孙道生条略同。
  
  (六十二)『而出』二字,《北史》作『出西』。
  
  (六十三)此条见《北史》卷二十三,列传第十一,《隋书》卷六十四略同。『禅』四库本作『磾』。
  
  (六十四)此条见《北史》卷二十四,列传第十二。《魏书》卷三十二,列传第二十封懿条封伟伯传同。
  
  (六十五)『太尉清河王』五字据四库本、中华本补。
  
  (六十六)此条不见《太平御览》,而见《困学纪闻》卷七及《拾遗录》。《十六国春秋》卷八刘盛条略同。
  
  (六十七)此条见《困学纪闻》卷七。『威』原作『盛』,据四库本改。
  
  (六十八)此条见《隋书》卷七十五,列传第四十。亦见《北史》卷八十二。
  
  (六十九)此条见《隋书》卷三十八,列传第三。《北史》卷三十五略同。
  
  (七十)『帝』字原稿有。『下』字据四库本补。
  
  (七十一)『谟』,四库本作『课』。
  
  (七十二)『幽显』原作『函愿』,据四库本改。
  
  (七十三)此条见《隋书》卷四十六,列传第十一。《北史》六十四略同。
  
  (七十四)此条见《隋书》卷七十六,列传第四十一。
  
  (七十五)此条见《旧唐书》卷九,玄宗纪。『天宝年』为『天宝三载』。
  
  (七十六)『诏』原稿作『诲』,据今本改。
  
  (七十七)此条见《新唐书》卷五,本纪五。『元』今本作『玄』。
  
  (七十八)此条见《新唐书》卷十五,礼乐志五。
  
  (七十九)此条见《新唐书》卷四十四,志第三十四。
  
  (八十)此条见《新唐书》卷一百三十,列传第五十五。
  
  (八十一)此条见《新唐书》卷一百六十二,列传第八十七。
  
  (八十二)此条见《新唐书》卷一百六,列传第三十一。
  
  (八十三)『辩』,四库本作『辨』。
  
  (八十四)『悉』原作『患』,据四库本改。
  
  (八十五)前一『二』字下四库本有『百』字,后一『二』字四库本作『一』。
  
  (八十六)此条见《新唐书》卷一百九十八,列传第一百二十三。亦见《册府元龟》卷七百十四。『上』字原稿无,据四库本、中华本补。
  
  (八十七)『撰』,四库本作『譔』。
  
  (八十八)『尽』,原作『画』,据四库本改。
  
  (八十九)『唐』字原无,据四库本补。
  
  (九十)『庶』原作『广』,据四库本改。
  
  (九十一)此条见《新唐书》卷二百,列传第一百二十五。『下』字原无,据四库本、中华本补。
  
  (九十二)此条见《新唐书》卷一百九十七,列传第一百二十二。亦见《旧唐书》卷一百八十五上,文字略同。
  
  (九十三)『耶』,四库本、中华本作『邪』。
  
  (九十四)此条见《新唐书》卷一百六十四,列传第八十九。
  
  (九十五)『元』,今本作『玄』。『亲』字原稿无,据四库本、中华本补。
  
  (九十六)此条见《新唐书》卷六十九,南平世家第九。亦见《十国春秋》一百一,文字略同。
  
  (九十七)『谦』,四库本作『谨』。
  
  (九十八)此事虽见《后汉书》,但文字大异,当载《后汉书补逸》卷十。亦见《续后汉书》卷六十九上,文字稍异。
  
  (九十九)『羊』,四库本作『陈』。
  
  (一百)『到』,四库本作『倒』。
  
  (一百零一)四库本无『也』字。
  
  (一百零二)此条见《说文解字》卷十五序。
  
  (一百零三)『许冲上书曰』原作『臣冲稽首再拜上书皇帝陛下曰』。
  
  (一百零四)『阁』原作『合』,据今本改。
  
  (一百零五)原无『慎又』二字,据今本补。
  
  (一百零六)『古文』,当『故』之误。
  
  (一百零七)此条见《太平御览》卷六百八,学部二叙经典。
  
  (一百零八)『至』,四库本作『志』。
  
  (一百零九)『要道』,四库本无『道』字。
  
  (一百一十)『元』,四库本、中华本作『玄』。
  
  (一百一十一)『久』,四库本作『乂』。
  
  (一百一十二)『乎』, 今本作『矣』。
  
  (一百一十三)《书仪》,宋司马光撰。此处大概原拟采卷四婚仪下:『男子始习书字,女子始习女工之小者。七岁男女不同席,不共食,始诵《孝经》、《论语》。虽女子亦宜诵之。』
  
  (一百一十四)此条见《临川集》卷八十八。亦见《名臣碑传琬琰集》卷十七。《临川集》,四库本作《临川文集》。
  
  (一百一十五)原稿脱『自』字,据四库本补。
  
  (一百一十六)此条见四库本《晦庵集》卷九十九。
  
  (一百一十七)『事养』, 四库本作『奉养』。下同。
  
  (一百一十八)『庶』,原文均作『广』,据四库本改。下同。
  
  (一百一十九)此见《直斋书录解题》卷三。
  
  (一百二十)此条见都穆《金薤琳琅》卷五,亦见王昶《金石萃编》卷十二。
  
  (一百二十一)《从政遗规》二卷,清陈弘谋辑。
  
  (一百二十二)此条已见前。
  
  (一百二十三)此条已见前,但无夹注。『吏』原作『史』。
  
  (一百二十四)此条殆陈氏自拟。
  

以上为书籍的全部内容,祝您阅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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