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范 - (TXT全文下载)

书籍类目:儒藏 - 修身治家
书籍内容:

《四库全书·家范》作者:[宋]司马光
  
  目录
  
  《四库全书·家范》提要

  卷一、治家
  卷二、祖
  卷三、父母
  卷四、子上
  卷五、子下
  卷六、女、孙、伯叔父、侄
  卷七、兄、弟、姑姊妹、夫
  卷八、妻上
  卷九、妻下
  卷十、舅甥、舅姑、妇妾、乳母

 
  《四库全书·家范》提要
  
  臣等谨按:《家范》十卷,宋司马光撰。光所著《温公易说》诸书已别著录,是书见于《宋史·艺文志·文献通考》者,卷目俱与此相合,犹当时原本。自颜之推作家训以教子弟,其议论甚正,而词旨泛滥,不能尽本诸经训。至狄仁杰著有《家范》一卷,史志虽载其目,而书已不传。光因取仁杰旧名,别加甄辑,以示后学准绳。首载《周易》家人卦辞、《大学》、《孝经》、《尧典》、《诗》思齐篇语则,即其全书之序也。其后,自治家至乳母,凡十九篇,皆杂采史传事可为法则者。亦间有光所论说与朱子《小学》。义例差异而用意略同。其节目备具,切于日用,简而不烦,实足为儒者治行之要。朱子尝论《周礼》,师氏云:至德以为道本,明道先生以之敏德,以为行本。司马温公以之观于是编,其型方训俗之规,尤可以概见矣。乾隆四十二年五月,恭校上。
  总纂官:臣纪昀 臣陆锡熊 臣孙士毅
  总校官:臣陆费墀
  

  
  卷一 治家
  
  《周易》:离下巽上。家人:利女贞。
  彖曰:家人,女正位乎内,男正位乎外,男女正,天地之大义也。
  家人有严君焉,父母之谓也。父父,子子,兄兄,弟弟,夫夫,妇妇,而家道正。正家而天下定矣。
  象曰:风自火出,家人。君子以言有物而行有恒。
  初九:闲有家,悔亡。象曰:闲有家,志未变也。
  六二:无攸遂,在中馈,贞吉。象曰:六二之吉,顺以巽也。
  九三:家人嗃嗃,悔,厉,吉。妇子嘻嘻,终吝。象曰:家人嗃嗃,未失也。妇子嘻嘻,失家节也。
  六四:富家,大吉。象曰:富家大吉,顺在位也。
  九五:王假有家,勿恤,吉。象曰:王假有家,交相爱也。
  上九:有孚威如,终吉。象曰:威如之吉,反身之谓也。
  《大学》曰:“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国;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诚其意;欲诚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物格而后知至,知至而后意诚,意诚而后心正,心正而后身修,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自天子以至于庶人,一是皆以修身为本。其本乱而末治者否矣,其所厚者薄,而其所薄者厚,未之有也!”此谓知本,此谓知之至也。所谓治国必先齐其家者,其家不可教而能教人者,无之。故君子不出家而成教于国。孝者所以事君也,弟者所以事长也,慈爱者所以使众也。《诗》云:“桃之夭夭,其叶蓁蓁。之子于归,宜其家人。”宜其家人,而后可以教国人。《诗》云:“宜兄宜弟。”宜兄宜弟,而后可以教国人。《诗》云:“其仪不忒,正是四国。”其为父子,兄弟足法,而后民法之也。此谓治国在齐其家。
  《孝经》曰:闺门之内具礼矣乎!严父,严兄。妻子臣妾,犹百姓徒役也。
  昔四岳荐舜于尧,曰:“瞽子,父顽、母嚚、象傲。克谐以孝,烝烝乂,不格奸。”帝曰:“我其试哉!女于时,观厥刑于二女。”厘降二女于妫汭,嫔于虞。帝曰:“钦哉!”
  《诗》称文王之德曰:“刑于寡妻,至于兄弟,以御于家邦。”此皆圣人正家以正天下者也。降及后世,爰自卿士以至匹夫,亦有家行隆美可为人法者,今采集以为《家范》。

  卫石碏曰:“君义、臣行、父慈、子孝、兄爱、弟敬,所谓六顺也。”
  齐晏婴曰:“君令臣共、父慈子孝、兄爱弟敬、夫和妻柔、姑慈妇听,礼也。”君令而不违,臣共而不二,父慈而教,子孝而箴,兄爱而友,弟敬而顺,夫和而义,妻柔而正,姑慈而从,妇听而婉,礼之善物也。
  夫治家莫如礼。男女之别,礼之大节也,故治家者必以为先。《礼》:男女不杂坐,不同椸枷,不同巾栉,不亲授受;嫂叔不通问,诸母不漱裳;外言不入于阃,内言不出于阃;女子许嫁,缨。非有大故不入其门。姑姊妹、女子子,已嫁而反,兄弟弗与同席而坐,弗与同器而食。男女非有行媒不相知名,非受币不交不亲,故日月以告君,斋戒以告鬼神,为酒食以召乡党僚友,以厚其别也。
  又,男女非祭非丧,不相授器。其相授,则女受以篚。其无篚,则皆坐奠之,而后取之。外内不共井,不共湢浴,不通寝席,不通乞假。
  男子入内,不啸不指;夜行以烛,无烛则止。女子出门,必拥蔽其面;夜行以烛,无烛则止。道路,男子由右,女子由左。
  又,子生七年,男女不同席,不共食。男子十年,出就外傅,居宿于外。女子十年不出。
  又妇人送迎不出门,见兄弟不逾阈。
  又,国君、夫人、父母在,则有归宁。没,则使卿宁。

  鲁公父文伯之母如季氏,康子在其朝,与之言,弗应;从之及寝门,弗应而入。康子辞于朝而入见,曰:“肥也不得闻命,无乃罪乎?”曰:“寝门之内,妇人治其业焉,上下同之。夫外朝,子将业君之官职焉;内朝,子将庀季氏之政焉,皆非吾所敢言也,”
  公父文伯之母,季康子之从祖叔母也。康子往焉,门而与之言,皆不逾阈。仲尼闻之,以为别于男女之礼矣。
 
  汉万石君石奋,无文学,恭谨,举无与比。奋长子建、次甲、次乙、次庆,皆以驯行孝谨,官至二千石。于是景帝曰:“石君及四子皆二千石,人臣尊宠乃举集其门。”故号备为万石君。孝景季年,万石君以上大夫禄归老于家,子孙为小吏,来归谒,万石君必朝服见之,不名。子孙有过失,不诮让,为便坐,对案不食。然后诸子相责,因长老肉袒固谢罪,改之,乃许。子孙胜冠者在侧,虽燕必冠,申申如也。僮仆欣欣如也,唯谨。其执丧,哀戚甚。子孙遵教,亦如之。万石君家以孝谨闻乎郡国,虽齐、鲁诸儒质行,皆自以为不及也。建元二年,郎中令王臧以文学获罪皇太后。太后以为儒者文多质少,今万石君家不言而躬行,乃以长子建为郎中令,少子庆为内史。建老,白首,万石君尚无恙。每五日洗沐归谒亲,入子舍,窃问侍者,取亲中裙厕牏,身自浣洒,复与侍者,不敢令万石君知之,以为常。万石君徙居陵里。内史庆醉归,入外门不下车。万石君闻之,不食。庆恐,肉袒谢罪,不许。举宗及兄建肉袒。万石君让曰:“内史贵人,入闾里,里中长老皆走匿,而内史坐车自如,固当!”乃谢罢庆。庆及诸子入里门,趋至家,万石君元朔五年卒。建哭泣哀思,杖乃能行。岁余,建亦死。诸子孙咸孝,然建最甚。

  樊重,字君云。世善农稼,好货殖。重性温厚,有法度,三世共财,子孙朝夕礼敬,常若公家。其营经产业,物无所弃;课役童隶,各得其宜。故能上下戮力,财利岁倍,乃至开广田土三百余顷。其所起庐舍,皆重堂高阁,陂渠灌注。又池鱼牧畜,有求必给。尝欲作器物,先种梓漆,时人嗤之。然积以岁月,皆得其用。向之笑者,咸求假焉。赀至巨万,而赈赡宗族,恩加乡闾。外孙何氏,兄弟争财,重耻之,以田二顷解其忿讼。县中称美,推为三老。年八十余终,其素所假贷人间数百万,遗令焚削文契。债家闻者皆惭,争往偿之。诸子从敕,竟不肯受。

  南阳冯良,志行高洁,遇妻子如君臣。
  宋侍中谢弘微从叔混以刘毅党见诛,混妻晋阳公主改造琅邪王练。
  公主虽执意不行,而诏与谢氏离绝。公主以混家委之弘微。混仍世宰相,一门两封,田业十余处,童役千人,唯有二女,年并数岁。弘微经纪生业,事若在公。一钱、尺帛,出入皆有文薄。宋武受命,晋阳公主降封东乡君,节义可嘉,听还谢氏。自混亡至是九年,而室宇修整,仓廪充盈,门徒不异平日。田畴垦辟有加于旧。东乡叹曰:“仆射生平重此一子,可谓知人,仆射为不亡矣。”中外亲姻、里党、故旧,见东乡之归者,入门莫不叹息,或为流涕,感弘微之义也。弘微性严正,举止必修礼度,婢仆之前不妄言笑,由是尊卑大小,敬之若神。及东乡君薨,遗财千万,园宅十余所,及会稽、吴兴、琅邪诸处。太傅安、司空琰时事业,奴僮犹数百人。公私或谓:室内资财,宜归二女;田宅僮仆应属弘微。弘微一物不取,自以私禄营葬。混女夫殷睿素好摴蒱,闻弘微不取财物,乃滥夺其妻妹及伯母两姑之分,以还戏责。内人皆化。弘微之让,一无所争。弘微舅子领军将军刘湛谓弘微曰:“天下事宜有裁衷,卿此不问,何以居官?”弘微笑而不答。或有讥以谢氏累世财产充殷,君一朝弃掷,譬弃物江海,以为廉耳?弘微曰:“亲戚争财,为鄙之甚。今内人尚能无言,岂可道之使争!今分多共少不至有乏,身死之后,岂复见关!”

  刘君良,瀛州乐寿人,累世同居,兄弟至四从,皆如同气。尺布斗粟,相与共之。隋末,天下大饥,盗贼群起,君良妻欲其异居,乃密取庭树鸟雏交置巢中,于是群鸟大相与斗,举家怪之。妻乃说君良,曰:“今天下大乱,争斗之秋,群鸟尚不能聚居,而况人乎?”君良以为然,遂相与析居。月余,君良乃知其谋,夜揽妻发,骂曰:“破家贼,乃汝耶!”悉召兄弟,哭而告之,立逐其妻,复聚居如初。乡里依之,以避盗贼,号曰义成堡。宅有六院,共一厨。子弟数十人,皆以礼法,贞观六年,诏旌表其门。

  张公艺,郓州寿张人,九世同居,北齐、隋、唐,皆旌表其门。麟德中,高宗封泰山,过寿张,幸其宅,召见公艺,问所以能睦族之道。
  公艺请纸笔以对,乃书“忍”字百余以进。其意以为宗族所以不协,由尊长衣食,或者不均;卑幼礼节,或有不备。更相责望,遂成乖争。苟能相与忍之,则常睦雍矣。

  唐河东节度使柳公绰,在公卿间最名。有家法,中门东有小斋,自非朝谒之日,每平旦辄出,至小斋,诸子仲郢等皆束带。晨省于中门之北。公绰决公私事,接宾客,与弟公权及群从弟再食,自旦至暮,不离小斋。烛至,则以次命子弟一人执经史立烛前,躬读一过毕,乃讲议居官治家之法。或论文,或听琴,至人定钟,然后归寝,诸子复昏定于中门之北。凡二十余年,未尝一日变易。其遇饥岁,则诸子皆蔬食,曰:“昔吾兄弟侍先君为丹州刺史,以学业未成不听食肉,吾不敢忘也。”
  姑姊妹侄有孤嫠者,虽疏远,必为择婿嫁之,皆用刻木妆奁,缬文绢为资装。常言,必待资装丰备,何如嫁不失时。及公绰卒,仲郢一遵其法。国朝公卿能守先法久而不衰者,唯故李相昉家。子孙数世二百余口,犹同居共爨。田园邸舍所收及有官者俸禄,皆聚之一库,计口日给饼饭,婚姻丧葬所费皆有常数。分命子弟掌其事,其规模大抵出于翰林学士宗谔所制也。

  夫人爪之利,不及虎豹;膂力之强,不及熊罴;奔走之疾,不及麋鹿;飞飏之高,不及燕雀。苟非群聚以御外患,则反为异类食矣。是故圣人教之以礼,使之知父子兄弟之亲。人知爱其父,则知爱其兄弟矣;爱其祖,则知爱其宗族矣。如枝叶之附于根干,手足之系于身首,不可离也。岂徒使其粲然条理以为荣观哉!乃实欲更相依庇,以捍外患也。
  吐谷浑阿豺有子二十人,病且死,谓曰:“汝等各奉吾一支箭,将玩之。”俄而命母弟慕利延曰:“汝取一支箭折之。”慕利延折之。又曰:“汝取十九支箭折之。”慕利延不能折。阿豺曰:“汝曹知否?单者易折,众者难摧。戮力一心,然后社稷可固。”言终而死。彼戎狄也,犹知宗族相保以为强,况华夏乎?圣人知一族不足以独立也,故又为之甥舅、婚媾、姻娅以辅之。犹惧其未也,故又爱养百姓以卫之。故爱亲者,所以爱其身也;爱民者,所以爱其亲也。如是则其身安若泰山,寿如箕翼,他人安得而侮之哉!故自古圣贤,未有不先亲其九族,然后能施及他人者也。彼愚者则不然,弃其九族,远其兄弟,欲以专利其身。殊不知身既孤,人斯戕之矣,于利何有哉?昔周厉王弃其九族,诗人刺之曰:“怀德惟宁,宗子惟城;毋俾城坏,毋独斯畏;苟为独居,斯可畏矣。”
  宋昭公将去群公子,乐豫曰:“不可。公族,公室之枝叶也。若去之则本根无所庇荫矣。葛藟犹能庇其根本,故君子以为比,况国君乎?
  此谚所谓庇焉,而纵寻斧焉者也,必不可君。其图之,亲之以德,皆股肱也。谁敢携贰!若之何去之?”昭公不听,果及于乱。
  华亥欲代其兄合比为右师,谮于平公而逐之。左师曰:“汝亥也,必亡。汝丧而宗室,于人何有?人亦于汝何有?”既而,华亥果亡。

  孔子曰:“不爱其亲而爱他人者,谓之悖德;不敬其亲而敬他人者,谓之悖礼。以顺则逆,民无则焉,不在于善,而皆在于凶。德虽得之,君子不贵也。故欲爱其身而弃其宗族,乌在其能爱身也?”

  孔子曰:“均无贫,和无寡,安无倾。”善为家者,尽其所有而均之,虽粝食不饱,敝衣不完,人无怨矣。夫怨之所生,生于自私及有厚薄也。

  汉世谚曰:“一尺布尚可缝,一斗粟尚可舂。”言尺布可缝而共衣,斗粟可舂而共食。讥文帝以天下之富,不能容其弟也。

  梁中书侍郎裴子野,家贫,妻子常苦饥寒。中表贫乏者,皆收养之。
  时逢水旱,以二石米为薄粥,仅得遍焉,躬自同之,曾无厌色。此得睦族之道者也。

  为人祖者,莫不思利其后世。然果能利之者,鲜矣。何以言之?今之为后世谋者,不过广营生计以遗之。田畴连阡陌,邸肆跨坊曲,粟麦盈囷仓,金帛充箧笥,慊慊然求之犹未足,施施然自以为子子孙孙累世用之莫能尽也。然不知以义方训其子,以礼法齐其家。自于数十年中勤身苦体以聚之,而子孙于时岁之间奢靡游荡以散之,反笑其祖考之愚不知自娱,又怨其吝啬,无恩于我,而厉虐之也。始则欺绐攘窃,以充其欲;不足,则立券举债于人,俟其死而偿之。观其意,惟患其考之寿也。甚者至于有疾不疗,阴行鸠毒,亦有之矣。然则向之所以利后世者,适足以长子孙之恶而为身祸也。顷尝有士大夫,其先亦国朝名臣也,家甚富而尤吝啬,斗升之粟、尺寸之帛,必身自出纳,锁而封之。昼而佩钥于身,夜则置钥于枕下,病甚,困绝不知人,子孙窃其钥,开藏室,发箧笥,取其财。其人后苏,即扪枕下,求钥不得,愤怒遂卒。其子孙不哭,相与争匿其财,遂致斗讼。其处女蒙首执牒,自讦于府庭,以争嫁资,为乡党笑。盖由子孙自幼及长,惟知有利,不知有义故也。夫生生之资,固人所不能无,然勿求多余,多余希不为累矣。使其子孙果贤耶,岂蔬粝布褐不能自营,至死于道路乎?若其不贤耶,虽积金满堂,奚益哉?多藏以遗子孙,吾见其愚之甚也。然则贤圣皆不顾子孙之匮乏邪?
  曰:何为其然也?昔者圣人遗子孙以德以礼,贤人遗子孙以廉以俭。舜自侧微积德至于为帝,子孙保之,享国百世而不绝。周自后稷、公刘、太王、王季、文王,积德累功,至于武王而有天下。其《诗》曰:“诒厥孙谋,以燕翼子。”言丰德泽,明礼法,以遗后世而安固之也。故能子孙承统八百余年,其支庶犹为天下之显,诸侯棋布于海内。其为利岂不大哉!

  孙叔敖为楚相,将死,戒其子曰:“王数封我矣,吾不受也。我死,王则封汝,必无受利地。楚越之间有寝邱者,此其地不利而名甚恶,可长有者唯此也。”孙叔敖死,王以美地封其子。其子辞,请寝邱,累世不失。
  汉相国萧何,买田宅必居穷僻处,为家不治垣屋,曰:“今后世贤,师吾俭;不贤,无为势家所夺。”

  太子太傅疏广乞骸骨归乡里,天子赐金二十斤,太子赠以五十斤。
  广日令家具设酒食,请族人、故旧、宾客,相与娱乐。数问其家金余尚有几何,趣卖以共具。居岁余,广子孙窃谓其昆弟、老人、广所爱信者曰:“子孙冀及君时颇立产业基址,今日饮食费且尽,宜从大人所劝,说君买田宅。”老人即以闲暇时为广言此计。广曰:“吾岂老悖不念子孙哉!顾自有旧田庐,令子孙勤力其中,足以共衣食,与凡人齐。今复增益之,以为赢余,但教子孙怠惰耳。贤而多财则损其志,愚而多财则益其过。且夫富者,众之怨也。吾既亡,以教化子孙,不欲盖其过而生怨。”

  涿郡太守杨震,性公廉,子孙常蔬食步行。故旧长者,或欲令为开产业。震不肯,曰:“使后世称为清白吏子孙,以此遗之,不亦厚乎!”

  南唐德胜军节度使兼中书令周本,好施。或劝之曰:“公春秋高,宜少留余赀以遗子孙。”本曰:“吾系草,事吴武王,位至将相,谁遗之乎?”

  近故张文节公为宰相,所居堂室,不蔽风雨;服用饮膳,与始为河阳书记时无异。其所亲或规之曰:“公月入俸禄几何,而自奉俭薄如此。外人不以公清俭为美,反以为有公孙布被之诈。”文节叹曰:“以吾今日之禄,虽侯服王食,何忧不足?然人情由俭入奢则易,由奢入俭则难。此禄安能常恃,一旦失之,家人既习于奢,不能顿俭,必至失所,曷若无失其常!吾虽违世,家人犹如今日乎!”闻者服其远虑。此皆以德业遗子孙者也,所得顾不多乎?

  晋光禄大夫张澄,当葬父,郭璞为占墓地曰:“葬某处,年过百岁,位至三司,而子孙不蕃;某处,年几减半,位裁乡校,而累世贵显。”
  澄乃葬其劣处,位止光禄,年六十四而亡。其子孙昌炽,公侯将相,至梁陈不绝,虽未必因葬地而然,足见其爱子孙厚于身矣。先公既登侍从,常曰:“吾所得已多,当留以子孙。”处心如此,其顾念后世不亦深乎!

  
  卷三 父母、 父、 母
  
  陈亢向于伯鱼曰:“子亦有异闻乎?”对曰:“未也。尝独立,鲤趋而过庭。曰:‘学诗乎?’对曰:‘未也。’‘不学诗无以言。’鲤退而学诗。他日,又独立,鲤趋而过庭。曰:‘学礼乎?’对曰:‘未也。’‘不学礼无以立。’鲤退而学礼。”闻斯二者,陈亢退而喜曰:“问一得三,闻诗,闻礼,又闻君子之远其子也。”

  曾子曰:“君子之于子,爱之而勿面,使之而勿貌,遵之以道而勿强言;心虽爱之不形于外,常以严庄莅之,不以辞色悦之也。不遵之以道,是弃之也。然强之,或伤恩,故以日月渐摩之也。”

  北齐黄门侍郎颜之推《家训》曰:“父子之严,不可以狎;骨肉之爱,不可以简。简则慈孝不接,狎则怠慢生焉。由命士以上,父子异宫,此不狎之道也;抑搔痒痛,悬衾箧枕,此不简之教也。”

  石碏谏卫庄公曰:“臣闻爱子教之以义方,弗纳于邪。骄奢淫逸,所自邪也。四者之来,宠禄过也。”自古知爱子不知教,使至于危辱乱亡者,可胜数哉!夫爱之,当教之使成人。爱之而使陷于危辱乱亡,乌在其能爱子也?人之爱其子者多曰:“儿幼,未有知耳,俟其长而教之。”是犹养恶木之萌芽,曰俟其合抱而伐之,其用力顾不多哉?又如开笼放鸟而捕之,解缰放马而逐之,曷若勿纵勿解之为易也!
  《曲礼》:“幼子常视毋诳。”
  “立必正方,不倾听。”
  “长者与之提携,则两手奉长者之手。负剑辟咡诏之,则掩口而对。”

  《内则》:“子能食食,教以右手。能言,男唯女俞。男鞶革,女鞶丝。六年,教之数与方名;七年,男女不同席,不共食;八年,出入门户及即席饮食,必后长者,始教之让;九年,教之数日。十年,出就外傅,居宿于外,学书计。十有三年,学乐、诵诗、舞勺。成童,舞象、学射御。”

  曾子之妻出外,儿随而啼。妻曰:“勿啼!吾归,为尔杀豕。”妻归,以语曾子。曾子即烹豕以食儿,曰:“毋教儿欺也。”

  贾谊言:古之王者,太子始生,固举以礼,使士负之,过阙则下,过庙则趋,孝子之道也。故自为赤子,而教固已行矣。提孩有识,三公三少,固明孝、仁、礼、义。以道习之,逐去邪人,不使见恶行。于是皆选天下之端士、孝弟、博闻、有道术者,以卫翼之。使与太子居处出入。故太子乃生而见正事,闻正言,行正道,左右前后皆正人也。夫习与正人居之,不能毋正。犹生长于齐,不能不齐言也;习与不正人居之,不能毋不正,犹生长于楚,不能不楚言也。

  《颜氏家训》曰:古者圣王,子生孩提,师保固明仁孝礼义,道习之矣。凡庶纵不能尔,当及婴稚,识人颜色,知人喜怒,便加教诲,使为则为,使止则止。比及数岁,可省笞罚,父母威严而有慈,则子女畏慎而生孝矣。吾见世间,无教而有爱,每不能然。饮食运为,恣其所欲,宜诫翻奖,应呵反笑,至有识知,谓法当尔。骄慢已习,方乃制之,捶挞至死而无威,忿怒日隆而增怨。逮于长成,终为败德。孔子云:“少成若天性,习惯如自然”是也。谚云:“教妇初来,教儿婴孩。”诚哉斯语!

  凡人不能教子女者,亦非欲陷其罪恶;但重于诃怒,伤其颜色,不忍楚挞惨其肌肤尔。当以疾病为喻,安得不用汤药针艾救之哉?又宜思勤督训者,岂愿苛虐于骨肉乎?诚不得已也。
  王大司马母卫夫人,性甚严正。王在湓城,为三千人将,年逾四十,少不如意,犹捶挞之,故能成其勋业。

  梁元帝时,有一学士,聪敏有才,少为父所宠,失于教义。一言之是,遍于行路,终年誉之;一行之非,掩藏文饰,冀其自改。年登婚宦,暴慢日滋,竟以语言不择,为周逖抽肠衅鼓云。然则爱而不教,适所以害之也。《传》称鸤鸠之养其子,朝从上下,暮从下上,平均如一。至于人,或不能然。《记》曰:父之于子也,亲贤而下无能。使其所亲果贤也,所下果无能也,则善矣。其溺于私爱者,往往亲其无能,而下其贤,则祸乱由此而兴矣。

  《颜氏家训》曰:人之爱子,罕亦能均。自古及今,此弊多矣。贤俊者自可赏爱,顽鲁者亦当矜怜。有偏宠者,虽欲以厚之,更所以祸之。共叔之死,母实为之;赵王之戮,父实使之。刘表之倾宗覆族,袁绍之地裂兵亡,可谓灵龟明鉴。此通论也。

  曾子出其妻,终身不取妻。其子元请焉,曾子告其子曰:“高宗以后妻杀孝己,尹吉甫以后妻放伯奇。吾上不及高宗,中不比吉甫,庸知其得免于非乎?”

  后汉尚书令朱晖,年五十失妻。昆弟欲为继室。晖叹曰:“时俗希不以后妻败家者。”遂不娶。今之人年长而子孙具者,得不以先贤为鉴乎!

  《内则》曰:“子妇未孝未敬,勿庸疾怨,姑教之。若不可教,而后怒之。不可怒,子放妇出而不表礼焉。”

  君子之所以治其子妇,尽于是而已矣。今世俗之人,其柔懦者,子妇之过尚小,则不能教而嘿藏之。及其稍著,又不能怒而心恨之。至于恶积罪大,不可禁遏,则喑呜郁悒,至有成疾而终者。如此,有子不若无子之为愈也。其不仁者,则纵其情性,残忍暴戾,或听后妻之谗,或用嬖宠之计,捶扑过分,弃逐冻馁,必欲置之死地而后已。《康诰》称:“子弗祗服厥父事,大伤厥考心;于父不能字厥子,乃疾厥子。”谓之元恶大憝,盖言不孝不慈,其罪均也。

  为人母者,不患不慈,患于知爱而不知教也。古人有言曰:“慈母败子。”爱而不教,使沦于不肖,陷于大恶,入于刑辟,归于乱亡。非他人败之也,母败之也。自古及今,若是者多矣,不可悉数。

  周大任之娠文王也,目不视恶色,耳不听淫声,口不出敖言。文王生而明圣,卒为周宗。君子谓大任能胎教。古者妇人任子,寝不侧,坐不边,立不跸,不食邪味,割不正不食,席不正不坐,目不视邪色,耳不听淫声。夜则令瞽诵诗,道正事。如此,则生子形容端正,才艺博通矣。彼其子尚未生也,固已教之,况已生乎!

  孟轲之母,其舍近墓,孟子之少也,嬉戏为墓间之事,踊跃筑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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