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元参赞延寿书 - (TXT全文下载)

血脉。白黍久食,多热,令人烦。赤黍不可合蜜,惟可作糜。不可为饭,粘着难解。
  
  五种黍米,合葵食之,成痼疾,藏脯於中,食之闭气。肺病者,宜此。生米戏食,久为米瘕,肌疲如劳,缺米则口吐清水。饴糖进食,健胃,多食则动脾风。麦占四时,秋种夏收。西北多霜雪,面无毒;南方少雪,有毒。
  
  小麦,性壅热,小动风气,治面后觉中毒,以酒咽汉椒三五粒不为疾。
  
  大麦,久食宜人,带生则冷,损人。麦蘖,久食消肾,不可多。麦,西川多种,山东河北人,正月方种,先患冷气,人不宜食。
  
  荞麦,性寒难消。久食动风,头眩,和猪肉食八九次,患热风,脱眉须。
  
  粟米食后,勿食杏仁,令人吐泻。
  
  稷米,也,发三十六种病。八谷之中最为下,不可同川附子服。陈廪粟米、米,陈者,性皆冷,频食之,自利。藏脯腊於中,三月久满不知而食之,害人。
  
  绿豆治病,则皮不可去,去皮,食少壅气。
  
  赤小豆,行小便,久食虚人,令人黑瘦枯燥,能逐津液,身体重。
  
  青小豆,一名胡豆,合鲤鱼食之,肝黄,五年成干消。
  
  赤白豆合鱼食之,成消渴。
  
  黑白黄褐豆,大小豆,作豉极冷,黄卷及酱皆平,多食体重。
  
  服大豆末者,忌猪肉。炒豆与一岁以上十岁以下食之,即啖猪肉,久当壅气死人。有好食豆腐中毒,不能治。更医至中途,遇作腐人家相争,因问,妻误将莱菔汤置锅中,腐更不成。医得其说,以莱菔汤下药而愈。
  
  莱菔,即萝卜也。
  
  酱,当是豆为者,今以面麦为者,食之多杀药力。夫子云:不得其酱,不食,故五脏悦而爱之,此亦安乐之端。
  
  脂麻炒熟,乘热压出生油,但可点。再煎炼方方谓熟油,可食。油发冷疾,滑骨髓,困脾脏,经宿即动气。牙齿脾疾人宜陈油,饮食须逐日熬熟。
  
  黑脂麻,炒食之,不生风疾,风人日食之,则步履端正,语言不謇。白脂麻,生则寒,炒则无发霍乱,抽人肌肉。
  
  又:别有胡麻,味苦,乃苣胜也,不可为补益。用乌麻最益人。胡麻,一名苣胜,服之不老,耐风湿,补衰老。九蒸九曝,末之,以枣膏丸服之,治白发还黑。补五 内,益气力,长肌肉,填骨髓脑,坚筋骨。久服轻身不老,明耳目,耐饥渴,延年。逐日熬熟,用经宿即动气,有牙齿并脾胃疾人,切不可吃。大麻仁,不宜多食, 损血脉,滑精气,痿阳气,妇人多食,发带疾。以五升同葱一握捣,和浸三日,去滓沐发,令白发不生。研取汁,煎三十余沸收之,常取汁和羹兼煮粥,食之去一切 五脏气。
  卷之三:菜蔬
  
  葵为五菜,主秋种,早者至春作子,名冬葵。其心有毒,伤人。性冷,热食之亦令热闷,甚动风气。葵冻者,生食之,动五种瘤,饮甚则吐水,和鲤鱼食之,害人。四季勿食。生葵不化,发人一切宿疾。百药忌食之,发狂犬咬。
  
  吴葵,一名蜀葵,不可久食,钝人志性。被狗咬戒食,误食之,永不瘥。
  
  戎葵并鸟肉食,无颜色。生葱食之,即啖蜜,下痢。食烧葱啖蜜,壅气,死。杂白犬肉食之,九窍出血。患气者多发气,上充人,五脏闭绝,虚人胃,开骨节,正月食之,生面上游风。大抵功在发汗,多则昏人神。
  
  胡葱,多食伤神,损性多忘,损目发痼疾,狐臭、齿人食之甚,青鱼合食,生虫。
  
  韭,俗呼草钟,乳病人可食。然多食,昏神暗目,酒后尤忌。不可与蜜同食。未出土为韭黄,不益人,滞气。花动风。过清明勿食,不利病人,心腹痼疾者加剧。霜韭,不可食,动宿饮,必吐水。五月食之损人滋味,乏气力,不可共牛肉食,成瘕热病。后十日,不可食,发困。葱亦不宜。
  
  薤,肥健人。生食,引涕唾,与牛肉食,作瘕。四月勿食薤。三冬至食,多涕唾。葫,大蒜也,久食伤肝损目,弱阳。煮以合青鱼发黄作,啖伐命。惟生食,不 中煮。暑毒,烂嚼下咽即知,仍禁冷水。四月八月,食之伤神,损胆气,喘悸气急,腹内生疮,肠肿成疝瘕。多食葫行房,伤肝,面无光,北方人禀厚者,食惯病 少。
  
  小蒜不可常食,食而啖生鱼夺气,阴核疼,欲死。三月勿食,伤志。时病瘥后,与一切食,竟入房,病发必死。胡荽,荞子也,久食令人多忘,狐臭,口气,慝齿,脚气加剧,根发痼疾。
  
  蓼子,是水浸令生芽而食之者,多食令人吐水,损阳少精,心痛寒热,损骨髓。二月食之,伤肾,和生鱼食,夺阴气,核子痛,欲死。
  
  萱草,一名忘忧,嫩时取以为蔬,食之动风,令人昏昏然,终日如醉,因得其名。
  
  菘,发诸风冷,有热,人食之,不发病,性冷也。
  
  芥,多食动风气,发丹石,与兔肉同食,成恶病。
  
  芜青,蔓青也,根不可多食,令气胀,子作油涂,头发黑。
  
  莱菔,即萝卜,力弱。人不宜多食,生者渗人血。
  
  生青菜,时病瘥后食之,手足青肿。
  
  一切菜,五月五日勿食之,变百病。
  
  一切菜,熟煮热食之。凡澹流滴着者,有毒。十月被霜菜,食者面无光,目涩,腰疼,心疟。发时,足十指爪青,萎困。
  
  荠菜,不宜面同食,令人督闷发病,凡用甘草皆忌此。
  
  苋菜,多食动气,冷中损腹,共蕨及鳖食,生瘕。
  
  堇菜,不宜多食,令人身重,多肿,只可一二顿。
  
  芸苔菜,患腰脚人,多食加剧。损阳气,发口疮,齿痛生虫,狐臭人忌之。
  
  鹿角菜,久食发宿疾,损经络,少颜色。
  
  菠菜,北人食肉面即平,南人食鱼米即冷。多食,冷大小肠;久食,脚软腰痛。莼菜,多食性滑发痔,引疫气,上有水银故也。七月蜡虫着上,令霍乱,勿食之。
  
  芹菜生高田者,宜人。黑滑地名水芹,赤色者害人,性寒,和醋食之损齿。春秋龙带精入芹中,偶食之,手青肚满,痛不可忍,服砂糖三二斤,吐出蚰蜴,便愈。
  
  苦荬,夏月食之以益心,蚕妇忌食之。
  
  莴苣冷,久食昏人目。白莴苣,冷气人食之,腹冷。产后不可食,寒中。共饴食,生虫。苦苣不可与蜜同食。多食,动气冷气,人食之,必破腹。
  
  苜蓿,利在小肠。蜜食下痢,多食瘦人。
  
  蕨,久食脚弱无力,弱阳,眼暗多睡,鼻塞,发落,小儿食之,不行。冷气食之,腹胀。生食成蛇瘕。郄鉴镇丹徒出猎,有甲士折一枚食之,觉心淡淡成疾,后吐一小蛇,悬屋前,渐成干蕨,信不可生食蕨也。
  茄至冷,五劳不可多食,发疮损人,动气发痼疾。熟者少食无忧患,冷人不可食,秋后食之损目。
  黄瓜,本名胡瓜,不益人。患脚气虚肿者,毒永不除。
  
  越瓜,色白,动气发疮,脚弱不益。小儿、时病后勿食,与乳酪及空心食,心痛。
  
  青瓜,令人多忘。冬瓜多食,阴湿生疮,发黄疸,九月勿食。被霜瓜向冬发血寒热,反恶。病初食,吐,食竟心下停水,或为翻胃。有冷者食之瘦,瓜能暗人眼,尤不宜。老人中其毒,至秋为疟痢。
  
  一切瓜,苦者有毒。两蒂两鼻者,害人。瓠子,冷气人食之病甚。大耗食,患脚气,虚肿。人食之,毒永不除。
  
  葫芦,多食令人吐。
  
  芋,一名土芝,有紫有白,冬月食,不发病,他月不可食。
  
  薯蓣,亦有紫白,颇胜芋。有小而名山药者佳,冷气人少食之。曾有患瘵,自谓无生,是物不忌,邻家修,求食之,美,遂多食,竟愈。有病腮痈者数人,余教多食此而愈。甜瓜多食,令人阴下痒湿生疮,发黄疸病。凡瓜入水沉者,食之得冷气,终身不瘥。
  
  上床萝卜下床姜。盖夜间萝卜消宿食,早起姜能开胃也。萝卜和羊肉食,下五脏一切气冷,人肥白。如无羊肉,诸鱼肉皆得用也。久服涩肠卫,令人发早白。牛蒡, 通十二经脉,洗五脏壅气,可常菜食。菜细切,以生蜜洗或略煎,吃之爽口,妙,能消宿食。多食发痼疾。昆布多食令人瘦。紫菜多食,令人腹痛,发气吐白沫,饮 少热醋解。决明叶,明目轻身,利五脏,作菜食之良。子,主肝家热,每日取一匙,将去土,空腹吞之,百日后夜见字。
  
  干苔,发诸疮疥,下一切丹石,杀诸药毒,不可多食,令人动血气。
  
  茭白,不可合生菜食之。多食发气并弱阳,不可杂蜜食之,发痼疾。主心胸中浮热动气。不中食,发冷,滋牙齿,伤阳道,不食为妙。
  
  苦笋,主不睡,去面目并舌下热黄,消渴,明目,解热毒,除热气,健人。笋箭,荀新者,稍可食,除者,不可食。淡竹荀,虽口美,发背闷、脚气。
  
  笋以薄荷叶数片同煮,即无奁味。诸笋煮二三日不烂,脾难克化,脾病者,不宜吃。
  
  生姜,九月九日勿食之,伤神损寿。
  
  干姜,妊多食内消。椿芽,多食神昏。
  
  榆仁,多食发热、心痛。
  
  菌,地生为菌,木生为、为木耳、为蕈。新蕈有长者、下无纹者、夜有光者、煮不熟者、欲烂无虫者、煮讫照人无影者、春夏有恶虫毒蛇经过者,皆杀人。误食毒 菌,往往笑不止而死。惟掘地为坎,投水搅取清者饮之。木菌,楮、槐、榆、柳、桑五木之耳可食,冬春无毒,木耳亦不宜多食,如前所云者皆杀人。
  
  又:赤色仰面不覆者,及生野田中者,皆毒。又:发冷风气痔,多睡无力。甘露子,不宜生食,不可多食,生寸白虫,与诸鱼同食,病生反胃。茱萸,六七月食之, 伤神气。茼蒿,多食气满。莳萝根,曾有食者杀人。蔓菁,菜中之最益人者,常食之,通中益气,令人肥健。兰香,不可多食,壅关节,涩荣卫,令人血脉不行,又 动风,发脚气。
  卷之三:飞禽
  
  鸡,黄者宜老人,乌者暖血,产妇宜之。具五色,食者必狂,六指。玄鸡白头家鸡及野 禽生子有八字文及死不伸足,害人。乌鸡合鲤鱼食,生痈疽。丙午日食鸡肉,主丈夫烧死,目盲,女人血死,妄见。《千金方》载:四月勿食暴鸡肉,作疽液漏,男 女虚劳乏气。八月食之伤神气。妊妇多食,子患诸虫。妊食鸡子,多令子失音。鸡子动风,动气,合鳖肉食害人;合犬肝、犬肉食泄利害人;合鱼汁内成心瘕;合獭 肉及野鸡共家鸡肉合食之,成遁尸,尸鬼缠身,四肢百节疼痛。鸡子白合胡荽、葱、蒜食,滞气短气;合生葱、犬肉食,谷道流血,疹。食鸡鸭子眼翳。鸡过宿收不 密,蜈蚣必集其中,不再煮而食之,为害非轻。鸡并子不可合李子食之。老鸡能呼人姓名,杀之则止。鸡有四距重翼者,龙也,杀之震死。乌鸡最暖,可补血,妇人 可食。阉鸡善啼,内毒。踏鸡子壳令人得白瘕风。半夜鸡啼则有忧事。鸡生子皆雄者必有喜事。雉离,禽也。损多益少,久食瘦人,春夏多食有毒。九、十至十一月 稍补,他月发痔及疮疥,八月忌之。益人神气,丙午日不可食,明主於火也。四月勿食,气逆。和胡桃、菌子同食,下血,有痼疾者不宜。和荞麦面食生肥虫。卵不 与葱同食生寸白。
  
  鹜,鸭也,六月勿食,益神气。黑鸭滑中,发冷痢脚气,人不可多食,有毒。妊娠多食,令子倒生。野鸭不可与胡桃、木耳同食。《异苑》曰:章安有人元嘉中啖鸭 肉成瘕,胸满面赤,不得饮食,医以秫菜食之,须臾吐一鸭雏,遂瘥。此因内生所致,又食过而然。白鸭,补虚,目白者杀人。鸭卵多食发疾冷气。老鸭善,嫩鸭 毒。鸭子不可合蒜食之,又不可合李子、鳖肉食之。野鸭九月已后,即中食,全胜家者,虽寒不动气,又身上生热疮,多年不好者,但多食之即瘥。白鹅,肉性冷, 多食霍乱发痼疾。卵不可多食。
  苍鹅发疮脓。老鹅善,嫩鹅毒。鹅毛柔暖而性冷,选细毛夹以布帛,絮而为被,偏宜覆婴儿而避惊痫也。
  鹌鹑,四月已后,八月已前,不堪食。《本草》云:虾蟆化也。鹑,患痢人可煮食之,良。和生羹煮食泄痢,酥煎偏令下焦肥。与猪肝同食面生黑子。与菌同食发痔疾。鹧鸪不可与笋同食,令人腹胀。此鸟天地之神,每月取一只飨,至尊,自死者忌之。
  
  山鸡顿食发五痔,和荞麦食生疮,不与豉同食,杀人,卵不可与葱同食,生寸白,不可久久食,令人疫。雉,一名山鸡,养之禳火灾,山鸡类也。南唐相冯延已苦脑 痛,久不减,太医吴延绍诰。庖人曰:“相公平日多食鹧鸪、山鸡。”吴曰:“得之矣。”投以甘草汤而愈。盖此禽多食乌头、半夏,有毒,以此解之。又类编通判 杨立之官南方,多食鹧鸪,生喉痈,脓血日夕不止。泗水杨吉老令先啖生姜一片,愈。盖以制半夏毒也。唐崔魏公,以多食竹鸡暴亡,梁新命捩生姜汁,折齿灌之, 复活。亦此意也。
  
  鸳鸯肉常食之患大风。夫妇不相和,煮鸳鸯肉食之,即时和顺相爱也。雀肉不与李同食。合酱食妊娠所忌。不可合杂生肝食之。雀粪和老姜末蜜丸服之,令人肥白。
  
  鹁鸽,虽益人,病者食之多减药力。
  
  雄鹊,妇人不可食,烧毛纳水中沉者是雄。
  
  乌鸦,肉涩不中食。鸦瘦,病嗽骨蒸者,可和五味腌炙食之。鸦眼睛,研,注人目中,令人见神鬼。
  
  燕肉,人不可食,入水必为蛟龙所害,食者损人神气。出千金博物志。
  
  雁肉勿食,损人神气。脂,可和豆黄末服,令人肥白。孔雀毛入人眼即瞎。诸般死鸟皆不可食。
  
  杜鹃初鸣先闻者,主别离。学其声吐血。厕上闻者,不祥,作犬声应之,吉。凡禽自死口不闭者杀人。
  卷之三:走兽
  
  猪肉之用最多,然不宜人,食之暴肥,致风虚也,闭血脉,弱筋骨,虚人肌,病人金疮 者尤甚。食其肉饮酒,不可卧秫穰中。又:白猪白蹄杂青者,不可食。猪肾理肾气,多食肾虚,久食少子。猪心肝不可多食,无益,猪临宰惊入心,绝气归肝也。猪 肝、鹌鹑同食,令人面生黑点。猪肉共羊肝和食之,令人心闷;不可与生胡荽同食,烂人脐;不可合龟鳖肉,食之害人;不可合葵及乌梅,食之气少;不可合鸡子同 食,令人气消闷;食猪脂忌乌梅、生梅子,害人。
  
  野猪青蹄者不可食,江猪多食者令人体重。豪猪不可多食,发风气,令人虚羸。凡煮猪肉用桑白皮、皂荚、高良姜、黄蜡块同煮,食不发风。脂油作灯,目暗。肝肺 共鱼或,食之作痈疽。共鲤子食,伤人神。八月勿食佳。脑子损阳,临房不能举。今食者以盐酒,是引贼也,曾不思皮尚可消而不觉其毒耶?头动风,其嘴尤毒, 风人不宜食者。以竹叶烧烟撑口熏之,得口鼻涎出则无害。猪不姜食之,中年气血衰,面生黑点。俞氏云:“猪肉生姜同食,发疾风。”又云:“发大风。”羊肉, 性大热,时病愈,百日内不可食,食则复令骨蒸。和食伤人心,和生鱼酪食害人。生脂宿有热者不可食。蹄甲中有珠子白者,名悬筋,发人。肝和猪肉及梅子、小豆 食之伤人,心肝有窍,不可合乌梅、白梅食之,皆害人。
  
  山羊肉不可久食,及楮木炙食,及合鸡子食,令人腹生虫。大病人妊娠食肝,令子多厄。一切羊肝共生椒,食之破五脏,伤心,小儿亦忌之。肚子,病人共饭常食 之,久成反胃,作噎病。共甜粥,食之多唾,吐清水。脑子,男子食之损精,少子,欲食者,研细醋和之。猪脑亦然,不食佳。白羊黑头,食其脑作肠痈。饮酒后不 得食羊、豕脑,大害人。心有孔者及一角者,皆杀人。羊,青羝羊也。肉以水中柳木及白杨木,不得於铜器内煮。食之丈夫损阳,女子绝阴,暴下不止。髓及骨汁合 食,烦热难退,动利。六月勿食,以益神气。青羊肝和小豆食之,目少明。羊不酱同食,久而生癞,发痼疾。羊、猪血,人不可过,多食则鼻中毛出,昼夜可长五 寸,渐粗圆如绳,痛不可忍,虽忍痛摘去,即复生。子益治奇疾,方用乳石、硇砂各一两为末,以饭丸如桐子大,空心临卧水吞下十粒,自然退落。
  
  牛,盛热时卒死者,不食,作肠痈,下痢者,必剧。丑月食之,伤神气。患牛脚蹄中拒筋,食之作肉刺。合马肉食,身痒;共猪肉食,生寸白。不可和黍米、白酒、 桑柴火炙,并生栗食,生寸白虫。牛肉,患冷人不宜食。五脏各补人五脏。沙牛肉,常食发宿疾。牛者,稼穑之资,不可屠杀,自死者,血脉已绝,骨髓已竭,不堪 食。牛黄发病,黑牛尤不可食。牛乳汁及酪合生鱼食,成鱼瘕。花牛最毒,眼疾人吃双盲,用姜损齿。独肝牛肉食之杀人,牛食蛇者独肝。一切牛,盛热气时奇死 者,总不堪食,生肠痈之疾。食牛之人,生遭恶鬼侵害,多染疫疠,死入地狱,受赦所不原之罪,戒杀编类。台州摄参军陈昌梦入东岳,见廊下有罪数人,悉断割肢 体,号叫极甚。陈问阴吏,曰:“此数人以食牛肉,宰杀耕牛,受此报也。”既觉遂不食牛肉与鸡。台州起瘟疫,环城几无免者,陈颇忧之,梦神告曰:“子不食牛 肉,我当护卫。邪疫之气,各自回避,不必忧也。”其患遂息。好食牛肉,人寿禄皆减,百神皆散。戒食者,百神守护,妖邪鬼魅不敢侵犯。
  
  马肉,自死者害人,甚者杀人,勿食。下痢人食者加剧。肉多着水浸洗,方煮得烂,去血始可煮。炙肥者亦然,不然毒不出,患疔肿。只可煮,余食难消,不可多 食。妊不食。五月食之,伤神气。食肉而心烦闷者,饮清酒则解,浊酒则剧。不与陈食、米同食,卒得恶,十死九。姜同食,生气嗽,患痢,食心闷。血有毒,饮美 酒解。白马玄蹄脑令人;白马青蹄肉不可食;黑脊斑臂肉不可食;鞍下黑色彻肉里者,伤人五脏。马头骨作枕,令人不睡。食死马,勿食仓米,发百病。马汗气及 毛,不可偶入食中,害人。汗不可近阴,先有疮,不得近马汗及肉汁、马气并毛等,必杀人。马筋肉非十二月采者,宜火干。马心,下痢人不可食。马蹄,夜目五月 以后,勿食之。肉不可与鹿膳同食。患疥人食之,令人身体痒。马肉不可热吃,伤人心。马猪肉共食,成霍乱。
  
  驴肉病死者,不堪。骡、驴、马为其十二月胎,骡又不产妊,不可食。驴肉动风,脂肥尤甚,食肉慎不可饮酒,至疾杀人。尿稍毒服不过二合。驴、猪肉合食,霍 乱。醍醐酥酪有益无损,羊、牛、马酪食竟即食大酢,变血澹,尿血。牛乳不可与酸物食,成坚积。驴乳冷不堪酪。一切牛马乳及酪共生鱼食,成鱼瘕。乳酪煎鱼, 主霍乱。甲子日勿食一切兽肉,大吉。
  
  《五行书》云:“白犬虎文,南斗君,畜之,可致万石也。”黑犬白耳犬,王犬也。畜之令家富贵;黑犬白前两足,宜子孙;白犬黄头,家大吉;黄犬白尾,代有衣 冠。又白前两足利人。人家养犬,纯白者,主凶。犬黑色者,养之能辟伏尸。若斑青者,识盗贼则吠之。犬肉不熟食及多食,令人成瘕,患消渴病。白犬合海食,必 生恶病。白犬自死舌不出,食之害人。不与蒜同食,损人,及悬蹄犬肉有毒,败人。犬瘦者,是病不可食;妊娠食犬,儿无声。九月禁食,以养神气。血,食肉而去 血,不益人。狂犬,若鼻赤起与燥者,此欲狂,其肉不堪食。孙真人曰:“春末夏初,犬多发狂,当戒,小弱持杖预防之。防而不免,莫出於灸。其法只就咬处牙上 灸一日一次,灸一二三丸,在意灸至百二十日止。咬后便讨韭菜煮食之,日日食为佳。此病至重,世不以为意,不可不知也。”吃犬肉人,减克年寿(《戒杀编》) 人能戒牛、犬,寿命延长。《真武启圣录记》云:“食犬折寿禄,作事大不利。”鹿肉、獐肉为一,不属十二辰也。五月勿食之,伤神,豹文者,杀人。鹿茸不可以 鼻嗅,有小虫入鼻为虫颡,药不及也。鹿肉痿人阴,不可近。鹿肉,多食令人弱房,发脚气。麋不可合獭肉,食之害人。不可合杂鸪肉食,不可合生菜、虾米,同食 之害人。鹿角锉为屑,白蜜五升淹之,微火熬令小变,曝干更携筛,服之令人轻身,益气强骨髓,补绝阳。鹿一千年为苍鹿,又百年化为白鹿,又五百年化为玄鹿, 玄鹿为脯,食之寿二千岁。狸肉骨,可治劳。白鹿肉和蒲白作羹,发恶疮。壶居士云:“饵药人食鹿肉,必不得效。以其食解毒之草,能散药力也。”獐肉,八月至 十一月食之,胜羊肉,余月动气。獐肉不可合虾及生菜、梅、李、果实食,发痼疾。獐肉不可炙食,令人消渴。麂肉,多食动痼疾。以其食蛇,所以毒。麋肉,不与 野鸡及虾、生菜、梅、李、果实同食,皆病人。麋脂,不可近男子阴,令痿。肉不可与雉肉同食。麋脂及梅、李子,若妊娠妇人食之,令子青盲,男子伤精。麋骨, 可煮汁酿酒饮之,令人肥白,美颜色。生肉共虾汁合食之,令人心痛。生肉共雉肉食之,作痼疾。肉不可合鹄肉食之,成病。麝肉共鹄肉食之,作病。麝 脐中香,治一切恶气,疰。百疾研服之,立瘥也。
  
  象肉不可食,令人体重。
  
  虎肉不可热食,坏人齿。虎肉正月忌食,以益寿。药箭死者,毒渍骨间,血犹能伤人,不可食。狸、豹同。人家畜猫一产止一子者,害其主人,急弃之乃免。又云:虽一产三四而皆雄或皆雌者,亦不可畜。
  兔肉,妊娠食,生子缺唇,兔产从口出,忌之宜。丹石人八月、十一月可食。多食损阳绝血脉,令人萎黄。豆疮,食之大毒,斑烂损人。二月勿食,养神气。共獭 肉、肝食,成遁尸。鹅肉同食,血气不行。白鸡肝同食,面失血

分页阅读:上一页 1 2 3 4 5 下一页
声明:如果您在浏览本馆古籍时遇到问题,或发现本站文章存在版权、稿酬或其它问题,请通过电子邮件“lfglib@qq.com”或客服微信“lfgorg”联系我们,本馆将第一时间回复您、协助您解决问题。本馆所有内容为本站原创发布,任何个人或组织在未征得本馆同意前,禁止复制、盗用、采集、发布本馆内容到任何网站、社群及各类媒体平台。因古籍保存年代久远或受当时印刷技术限制而可能导致的虫蛀、水渍、墨迹脱落等问题,请您谅解。祝您学习和阅览愉快。 数研咨询 书云 研报之家 AI应用导航 研报之家
流芳阁 » 三元参赞延寿书 - (TXT全文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