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唐嘉话 - (TXT全文下载)
书籍类目:史藏 - 志存记录
书籍内容:
《隋唐嘉话》 唐 刘餗
隋唐嘉话上[一]并序
述曰:余自髫丱之年,便多闻往说,不足备之大典,故系之小说之末。昔汉文不敢更先帝约束而天下理康,若高宗拒乳母之言,近之矣。曹参择吏必于长者,惧其文害。观焉马周上事,与曹参异乎?许高阳谓死命为不能,非言所也。释教推报应之理,余尝存而不论。若解奉先之事,何其明着。友人天水赵良玉睹而告余,故书以记异。
[一]原缺「上」字,后两卷有「中」、「下」字,《稽古堂丛刻本》作「卷之上」,据补。
薛道衡聘陈,为人日诗云:「入春纔七日,离家已二年。」南人嗤之曰:「是底言?谁谓此虏解作诗!」及云:「人归落雁后,[一]思发在花前。」乃喜曰:「名下固无虚士。」
又见《类说》五四《嘉话》、《说郛》二一《嘉话》、《类说》六《传记》。《御览》五八六引作《国朝传记》。《诗话总龟》四引作柳公权(?)《小说旧闻》。
[一]「落」原作「洛」,据各本改。
隋高颎仆射,每以盘盛粉置于卧侧,思得一公事,辄书其上。至明,则录以入朝行之。
又见《类说》五四《嘉话》。
京城南隅芙蓉园者,本名曲江园,隋文帝以曲名不正,诏改之。
又见《类说》六《传记》。《通鉴》一九八《考异》引作《小说》。
李德林为内史令,与杨素共执隋政。[一]素功臣豪侈,后房妇女,锦衣玉食千人。德林子百药夜入其室,则其宠妾所召也。素俱执于庭,将斩之。百药年未二十,仪神儁秀,素意惜之,曰:「闻汝善为文,可作诗自叙。称吾意,当免汝死。」后解缚,授以纸笔,立就。素览之欣然,以妾与之,并资从数十万。[二]
《御览》六○○引作《国朝传记》。
[一]「隋」,《御览》作「朝」。
[二]「十」,《御览》作「千」。
炀帝善属文,而不欲人出其右。司隶薛道衡由是得罪,后因事诛之,曰:「更能作『空梁落燕泥』否?」
又见《类说》五四《嘉话》、《说郛》二一《嘉话》。《御览》五九一引作《国朝传记》。《诗话总龟》二九引作《小说旧闻》。《小史》本及《类说》、《御览》、总龟所引与下条相连。
炀帝为燕歌行,文士皆和,著作郎王冑独不下帝,帝每衔之。冑竟坐此见害,而诵其警句曰:「『庭草无人随意绿』,复能作此语耶?」
又见《绀珠集》十《嘉话》、《说郛》二一《嘉话》。余本与上条相连。
仆射苏威有镜殊精好,[一]曾日蚀既,镜亦昏黑无所见。威以为左右所污,不以为意。他日日蚀半缺,其镜亦半昏如之,于是始宝藏之。后柜内有声如磬,寻之乃镜声也。无何而子夔死。后更有声,无何而威败。后不知所在云。
又见《类说》五四《嘉话》、《绀珠集》十《嘉话》。《广记》二三○引作《传记》。
[一]「殊」原作「姝」,据《稽古》本、《小史》本、《说荟》本及《广记》改。
洛阳南市,即隋之丰都市也。初筑外垣之时,掘得一冢,无甓,棺中有尸,上着平上帻朱衣,[一]铭云:「筮言居朝,龟言近市,五百年间,于斯见矣。」校其年月,当魏黄初二年。
又见《类说》五四《嘉话》、《类说》六《传记》、《说郛》三八传载。本事亦见《朝野佥载》五。
[一]「尸上着平上帻朱衣」,原作「平上朱衣」四字,《类说》六作「平上帻朱衣」,《类说》五四作「平石朱书」,《说郛》三八作「平帻朱衣」,今据《朝野佥载》改。
隋文帝梦洪水没城,意恶之,乃移都大兴。术者云:「洪水,即唐高祖之名也。」
又见《类说》五四《嘉话》。
平阳公主闻高祖起义太原,乃于鄠司竹园招集亡命以迎军,时谓之娘子兵。
又见《类说》五四《嘉话》。无名氏实宾录娘子军条引作《传记》(原本《说郛》卷三)。
秦王府仓曹李守素,尤精谱学,人号为肉谱。虞秘书世南曰:「昔任彦升善谈经籍,时称为五经笥,宜改仓曹为人物志。」
又见《类说》五四《嘉话》、《说郛》二一《嘉话》、《说郛》三八传载。
隋司隶薛道衡子收,以文学为秦王府记室,早亡,太宗追悼之,谓梁公曰:「薛收不幸短命,若在,当以中书令处之。」
太宗将诛萧墙之恶,以匡社稷,谋于卫公李靖,靖辞。谋于英公徐绩,绩亦辞。帝以是珍此二人。
《通鉴》一九一《考异》引作《小说》。
太宗燕见卫公,常呼为兄,不以臣礼。初嗣位,与郑公语恒自名,由是天下之人归心焉。
太宗每见人上书有所裨益者,必令黏于寝殿之壁,坐卧观览焉。[一]
[一]「坐」原作「座」,据《稽古》本、《说荟》本改。
太宗每谓人曰:「人言魏征举动慢,我但觉其妩媚耳。」贞观四载,天下康安,断死刑至二十九人而已。户不夜闭,行旅不赍粮也。
太宗谓羣臣曰:「始人皆言当今不可行帝王道,唯魏征劝我,今遂得功业如此,恨不得使封德彝等见之。」[一]
[一]「恨」,涵芬楼影印本误改作「根」。
卫公既灭突厥,斥境至于大漠,谓太宗曰:「陛下五十年后,当忧北边。」高宗末年,突厥为患矣。突厥之平,仆射温彦博请其种落于朔方以实空虚之地,于是入居长安者且万家。郑公以为夷不乱华,非久远策,争论数年不决。至开元中,六胡州竟反叛,其地复空也。
此条原与上条相连,今依《说荟》本另列一条。
卫公始困于贫贱,因过华山庙,诉于神,且请告以位宦所至,辞色抗厉,观者异之。伫立良久乃去,出庙门百许步,闻后有大声曰:「李仆射好去。」顾不见人。后竟至端揆。隋大业中,卫公上书,言高祖终不为人臣,请速除之。及京师平,靖与骨仪、[一]卫文升等俱收。卫、骨既死,太宗虑囚,见靖与语,固请于高祖而免之。始以白衣从赵郡王南征,静巴汉,[二]擒萧铣,荡一扬、越,师不留行,皆靖之力。武德末年,突厥至渭水桥,控弦四十万,太宗初亲庶政,驿召卫公问策。时发诸州军未到,长安居人,胜兵不过数万。胡人精骑腾突挑战,日数十合,帝怒,欲击之。靖请倾府库赂以求和,潜军邀其归路。帝从其言,胡兵遂退。于是据险邀之,虏弃老弱而遁,获马数万匹,玉帛无遗焉。[三]
隋大业中」至「皆靖之力」,见《唐语林》五。缃素杂记六引作刘餗《嘉话》。「武德末年」以下,《唐语林》五另列一条,《通鉴》一九一《考异》引作《小说》。
[一]「骨」,《小史》本、《说荟》本及《唐语林》作「滑」。下同。
[二]「静」,《小史》本、《说荟》本作「靖」,《唐语林》作「清」。
[三]此句《唐语林》作「金帛一无遗焉」。
隋吏部侍郎高孝基,铨人至梁公房、蔡公杜,愕然端视良久,降阶与之抗礼,延入内厅,共食甚恭,曰:「二贤当为兴王佐命,位极人臣,杜年寿稍减于房耳。愿以子孙相托。」贞观初,杜薨于右仆射,[一]房位至司徒,秉政三十余载。[二]
又见《唐语林》三品藻门,文字稍异。
[一]「右」,《唐语林》作「左」。
[二]「三」,《唐语林》作「二」。
太宗之为秦王,府僚多被迁夺,深患之。梁公曰:「余人不足惜,杜如晦聪明识达,王佐才也。」帝大惊,由是亲宠日笃。杜仆射薨后,太宗食瓜美,怆然思之,遂辍其半,使置之于灵座。
郑公尝拜扫还,谓太宗:「人言陛下欲幸山南,在外悉装了,[一]而竟不行,因何有此消息?」帝笑曰:「时实有此心,畏卿嗔遂停耳。」
[一]「装了」,《说荟》本作「备装具」。
太宗曾罢朝,怒曰:「会杀此田舍汉!」文德后问:「谁触忤陛下?」帝曰:「岂过魏征,每廷争辱我,使我常不自得。」后退而具朝服立于庭,帝惊曰:「皇后何为若是?」对曰:「妾闻主圣臣忠。[一]今陛下圣明,故魏征得直言。妾幸备数后宫,安敢不贺?」
亦见《唐语林》残本(钱熙祚校勘记引)。
[一]「圣」原作「胜」,据《稽古》本、《说荟》本及《唐语林》残本改。
太宗得鹞绝俊异,私自臂之,望见郑公,乃藏于怀。公知之,遂前白事,因语古帝王逸豫,微以讽谏。[一]语久,帝惜鹞且死,而素严敬征,欲尽其言。征语不时尽,鹞死怀中。
又见《唐语林》三方正门。
[一]「微」原作「征」,据《说荟》本及《唐语林》改。
太宗谓梁公曰:「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古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朕尝宝此三镜,用防己过。今魏征殂逝,遂亡一镜矣。」
亦见《唐语林》四伤逝门。
太宗令卫公教侯君集兵法。既而君集言于帝曰:「李靖将反。至于微隐之际,辄不以示臣。」帝以让靖,靖曰:「此君集反耳。今中夏乂安,[一]臣之所教,足以制四夷矣,而求尽臣之术者,是将有他心焉。」
亦见《唐语林》三识鉴门。
[一]「乂」原作「义」,据《稽古》本、《说荟》本及《唐语林》三改。
卫公为仆射,君集为兵部尚书,自朝还省,君集马过门数步不觉,靖谓人曰:「君集意不在人,必将反矣。」
太宗中夜闻告侯君集反,起绕床而步,亟命召之,以出其不意,既至,曰:「臣常侍陛下幕府左右,[一]乞留小子。」帝许之。流其子岭南为奴。[二]
[一]「常侍」二字据《说荟》本增。
[二]「其子」二字据《说荟》本增。
侯君集既诛,录其家,得二美人,容色绝代。太宗问其状,曰:「自尔已来,常食人乳而不饭。」
原与前后两条相连。《类说》五四《嘉话》另列一条,题为「美人食乳」;《绀珠集》十《嘉话》亦另列一条,题为「饮乳而美」。亦见《唐语林》五,文字稍异。
又君集之破高昌,得金簟二甚精,御府所无,亦隐而不献,至时并得焉。
原与以上两条相连。《类说》五四《嘉话》、《绀珠集》十《嘉话》均另列一条,题为「金簟」。亦见《唐语林》五,文字不同。今分列三条。
英公始与单雄信俱臣李密,结为兄弟。密既亡,雄信降王充,[一]绩来归国。雄信壮勇过人。绩后与海陵王元吉围洛阳,元吉恃其膂力,每亲行围。王充召雄信告之,酌以金碗,雄信尽饮,驰马而出,枪不及海陵者尺。绩惶遽,连呼曰:「阿兄阿兄,此是绩主。[二]雄信揽辔而止,顾笑曰:「胡儿不缘你,且了竟。」充既平,雄信将就戮,英公请之不得,泣而退。雄信曰:「我固知汝不了此。」绩曰:「平生誓共为灰土,岂敢念生,但以身已许国,义不两遂。虽死之,[三]顾兄妻子何如?」因以刀割其股,以肉啖雄信曰:「示无忘前誓。」雄信食之不疑。
亦见《唐语林》五。《通鉴》一八八《考异》节引作《小说》。
[一]「充」上《说荟》本及《唐语林》有「世」字,盖后人所补。刘餗避唐讳,不当有此,今亦不补。下同。
[二]「此是绩主」,原作「绩王」二字,据《唐语林》改,《通鉴考异》作「此是绩王」。
[三]「虽」下《唐语林》有「不」字。
英公虽贵为仆射,其姊病,必亲为粥,釜燃辄焚其须。姊曰:「仆妾多矣,何为自苦如此?」绩曰:「岂为无人耶!顾今姊年老,绩亦年老,虽欲久为姊粥,复可得乎?」
又见《类说》六《传记》、《绀珠集》十《传记》。亦见《唐语林》一德行门。
英公尝言:「我年十二三为无赖贼,逢人则杀;十四五为难当贼,有所不快者,无不杀之;十七八为好贼,上阵乃杀人;年二十,便为天下大将,用兵以救人死。」
又见《绀珠集》十《嘉话》。
鄂公尉迟敬德,性骁果而尤善避槊。每单骑入敌,人刺之,终不能中,反夺其槊以刺敌。海陵王元吉闻之不信,乃令去槊刃以试之。敬德云:「饶王着刃,亦不畏伤。」元吉再三来刺,既不少中,而槊皆被夺去。元吉力敌十夫,由是大惭恨。太宗之御窦建德,谓尉迟公曰:「寡人持弓箭,公把长鎗相副,虽百万众亦无奈我何。」乃与敬德驰至敌营,叩其军门大呼曰:「我大唐秦王,能者来,与汝决。」贼追骑甚众,而不敢逼。御建德之役,既陈未战,太宗望见一少年,骑骢马,铠甲鲜明,指谓尉迟公曰:「彼所乘马,真良马也。」言之未已,敬德请取之,帝曰:「轻敌者亡,脱以一马损公,非寡人愿。」敬德自料致之万全,及驰往,并擒少年而返,即王充兄子伪代王琬。宇文士及在隋,亦识是马,实内之良也。帝欲旌其能,并以赐之。
太宗将征辽,卫公病不能从,帝使执政以起之,不起。帝曰:「吾知之矣。」明日驾临其第,执手与别,靖谢曰:「老臣宜从,但犬马之疾,日月增甚,恐死于道路,仰累陛下。」帝抚其背曰:「勉之,昔司马仲达非不老病,竟能自强,立勋魏室。」靖叩头曰:「老臣请轝病行矣。」至相州,病笃不能进。驻跸之役,[一]高丽与靺羯合军,方四十里,太宗望之有惧色。江夏王进曰:「高丽倾国以抗王师,平壤之守必弱,假臣精卒五千,覆其本根,[二]则数十万之众,可不战而降。」帝不应。既合战,为贼所乘,殆将不振,还谓卫公曰:「吾以天下之众,困于蕞尔之夷,[三]何也?」靖曰:「此道宗所解。」时江夏在侧,帝顾之,道宗具陈前言,帝怅然曰:「时匆遽不忆也。」驻跸之役,六军为高丽所乘,太宗命视黑旗──英公之麾也,候者告黑旗被围,帝大恐。须臾复曰围解,高丽哭声动山谷,绩军大胜,斩首数万,俘虏亦数万。
亦见《唐语林》五,至「时匆遽不忆也」止。以下似当另列一条。
[一]「驻跸之役」,《唐语林》作「上至驻跸山」。《稽古》本「役」作「后」,下同。
[二]「其」原作「一」,据《稽古》本、《说荟》本及《唐语林》改。
[三]「尔」原作「而」,据《稽古》本、《说荟》本及《唐语林》改。
郑公之薨,[一]太宗自制其碑文并自书,后为人所间,诏令仆之。及征高丽不如意,深悔为是行,乃叹曰:「若魏征在,不使我有此举也。」既渡辽水,令驰驿祀以少牢,复立碑焉。
《御览》五八九引作《国朝传记》。亦见《唐语林》一言语门。
[一]「郑公」,《御览》作「魏文贞」。
征辽之役,梁公留守西京,敕以便宜从事不请。或诣留台称有密者,梁公问密谋所在,对曰:「公则是也。」乃驿递赴行所,及车驾于相州。太宗闻留守有表送告人,大怒,使人持长刀于前,而后见之,问反者为谁,曰:「房玄龄。」帝曰:「果然!」叱令斩腰。玺书责梁公以不能自任,更有如此者,得专断之。
太宗尝止一树下,曰:「此嘉树。」宇文士及从而美之不容口,帝正色曰:「魏公常劝我远佞人,我不悟佞人为谁,意常疑汝而未明也,今日果然。」士及叩头谢曰:「南衙羣官,面折廷争,陛下尝不得举手,[一]今臣幸在左右,[二]若不少有顺从,陛下虽贵为天子,[三]复何聊乎?」帝意复解。
亦见《唐语林》一言语门。
[一]「手」,《唐语林》作「首」。
[二]「在」字据《唐语林》补。
[三]「为」字据《说荟》本及《唐语林》补。
太宗使宇文士及割肉,[一]以饼拭手,帝屡目焉,士及佯为不悟,更徐拭而便啖之。
[一]「肉」原作「寅」,据《说荟》本及《酉阳杂俎》、《唐语林》改。段成式《酉阳杂俎》续集卷四引《刘餗传记》:「太宗使宇文士及割肉,以饼拭手,上屡目之。士及佯不寤,徐卷而啖。」盖唐人所见亦不止一本。又见《说郛》三八传载。亦见《唐语林》三夙慧门。
赵公宴朝贵,酒酣乐阕,顾羣公曰:「无忌不才,幸遇休明之运,因缘宠私,致位上公,人臣之贵,可谓极矣。公视无忌富贵何与越公?」或对为不如,或谓过之。曰:「自揣诚不羡越公,所不及越公一而已。越公之贵也老,而无忌之贵也少。」
亦见《唐语林》四豪爽门。
武卫将军秦叔宝,晚年常多疾病,每谓人曰:「吾少长戎马,经三百余战,[一]计前后出血不啻数斛,何能无病乎?」
又见《类说》五四《嘉话》、《说郛》三八传载。亦见《唐语林》一言语门。
[一]「三百」,《类说》、《说郛》作「二百」,《唐语林》作「百」。
秦武卫勇力绝人,其所将枪踰越常制。初从太宗围王充于洛阳,驰马顿之城下而去,城中数十人,共拔不能动,叔宝复驰马举之以还。迄今国家每大陈设,必列于殿庭,以旌异之。
又见《说郛》三八传载。
隋唐《嘉话》中
太宗令虞监写列女传以装屏风,未及求本,乃暗书之,一字无失。
《广记》一九七引作《异纂》。又见《说郛》六七《异纂》。亦见《唐语林》三夙慧门。
太宗将致樱桃于酅公,[一]称奉则以尊,[二]言赐又以卑,[三]乃问之虞监。曰:「昔梁帝遗齐巴陵王称饷。[四]」遂从之。
明钞本《广记》四九三引作国史纂异(谈刻本作国史)。又见《说郛》六七《异纂》、《说郛》三八传载。亦见《唐语林》一言语门。
[一]《说郛》六七、《唐语林》有注:「隋后封为酅公。」
[二]「以」字《广记》无,《说郛》六七、《唐语林》作「似」。
[三]「以」字《广记》、《说郛》六七无,《唐语林》作「似」。
[四]「帝」上《说荟》本及《广记》有「武」字。
太宗尝出行,有司请载副书以从,上曰:「不须。虞世南在,此行秘书也。」
《御览》六一二引作《国朝传记》。《广记》一九七引作《异纂》,与「太宗令虞监写列女传」条相连。又见《类说》五四嘉话、《绀珠集》十《嘉话》、《说郛》六七《异纂》、《说郛》三八传载。
《小史》本、《说荟》本与上条相连。
太宗称虞监,博闻、德行、书翰、词藻、忠直,一人而已,兼是五善。
《御览》六一二引作《国朝传记》,又见《说郛》三八传载,均与上条相连。《广记》一六四引作《国朝杂记》,与前后两条相连。亦见《唐语林》三品藻门。
太宗闻虞监亡,[一]哭之恸,曰:「石渠、东观之中,无复人矣。」
《广记》一六四引作《国朝杂记》,与前后两条相连。又见《唐语林》四伤逝门。
[一]「闻」原作「称」,据《广记》、《唐语林》改。
虞公之为秘书,于省后堂集羣书中事可为文用者,号为北堂书钞。今此堂犹存,[一]而书钞盛行于代。[二]
《御览》六○一引作《国朝传记》。《广记》一六四引作《国朝杂记》。又见《类说》六《传记》、《说郛》六七《异纂》。亦见《唐语林》二文学门,与「太宗尝出行」条相连。此条原与前两条相连,《广记》同。今本《刘宾客嘉话录》亦载此条,唐兰考为误入。
[一]「此」,《说荟》本及《御览》、《唐语林》作「北」。
[二]「钞」字据《说荟》本及《唐语林》补。
太史令李淳风校新历成,奏太阳合日蚀当既,于占不吉。太宗不悦,曰:「日或不蚀,卿将何以自处?」曰:「有如不蚀,则臣请死之。」及期,帝候日于庭,谓淳风曰:「吾放汝与妻子别。」对以尚早一刻,指表影曰:「至此蚀矣。」如言而蚀,不差毫发。
「太宗称虞监」以下四条原为一条,今参考《小史》本、《说荟》本及《广记》分列四条。《广记》七六引此,出《异纂》及纪闻。
李太史与张文收率更坐,有暴风自南而至,李以南五里当有哭者,张以为有音乐。左右驰马观之,则遇送葬者,有鼓吹焉。
《广记》七六引此,与上条相连,出《异纂》及纪闻。又见《唐语林》五。
润州得玉磬十二以献,[一]张率更叩其一,曰:「是晋某岁所造也。是岁闰月,造者法月,数当十三,今缺其一。宜于黄锺东九尺掘,必得焉。」敕州求之,如其言而得之。
《御览》六一二引作《国朝传记》。《广记》二○三引作《国史异纂》。梦溪笔谈五引作国史纂异。亦见《唐语林》三识鉴门。《御览》「是晋某岁所造」下接卷下元行识阮咸条。
[一]「二」原作「三」,据《说荟》本及《御览》、《广记》、《梦溪笔谈》、《唐语林》改。
贞观中,景云见,河水清,张率更以为景云河水清歌,名曰燕乐,今元会第一奏是也。
《广记》二○三引作《异纂》。此条原与上条相连,据《小史》本、《说荟》本及《广记》分为两条。
太宗之平刘武周,河东士庶歌舞于道,军人相与为秦王破阵乐之曲,后编乐府云。
《广记》二○三「唐太宗」条之四引此,无出处。
破阵乐,被甲持戟,以象战事。庆善乐,广袖曳屣,[一]以象文德。郑公见奏破阵乐,则俯而不视;庆善乐,[二]则翫之而不厌。
《广记》二○三引作《异纂》。「郑公」以下亦见《唐语林》三识鉴门。
[一]「广袖曳屣」原作「广神屣履」,据《广记》改。
[二]「庆善」下原无「乐」字,据《广记》、《唐语林》补。
太宗阅医方,见明堂图,人五脏之系咸附于背,[一]乃怆然曰:「今律杖笞,奈何令髀背分受?」乃诏不得笞背。
亦见《唐语林》二政事下。
[一]「人」字据《唐语林》补。
贞观中,有河内人妄为妖言,大理丞张蕴古以其素狂病,不当坐。太宗以有情,令斩之,寻悔以无所及。自后每决死刑,皆令五覆奏。
梁公以度支之司,天下利害,郎曹当阙,求之未得,乃自职之。
亦见《唐语林》二政事门下。
张宾客文瓘之为大理,获罪者皆曰:「张卿所罚,不为枉也。」
亦见《唐语林》五。
中书令马周,始以布衣上书,太宗览之,未及终卷,三命召之。所陈世事,莫不施行。旧诸街晨昏传叫,以警行者,代之以鼓,城门入由左,出由右:皆周法也。[一]
原与以下三条相连,今分列为四条。本条又见《说郛》三八传载,亦见《唐语林》卷五,均至「莫不施行」止。
[一]「法」原作「发」,据《稽古》本改。
旧官人所服,唯黄紫二色而已。贞观中,始令三品以上服紫,四品以上朱,六品七品绿,八品九品以青焉。
今本刘宾客《嘉话》录亦载此条,唐兰考为误入。
贞观中,拣材力骁捷善持射者,谓之飞骑。上出游幸,则衣五色袍,乘六闲马,猛兽皮鞯以从。
又见《类说》六《传记》、《绀珠集》十《传记》。
李义府始召见,太宗试令咏乌,其末句云:「上林多许树,不借一枝栖。」帝曰:「吾将全树借汝,岂惟一枝。」
《诗话总龟》五引作《小说旧闻》。
宋谢朓诗云:[一]「芳洲多杜若。」贞观中,医局求杜若,度支郎乃下坊州令贡。[二]州判司报云:「坊州不出杜若,应由谢朓诗误。」太宗闻之大笑。判司改雍州司法;度支郎免官。
明钞本《广记》四九三引作《异纂》(谈刻本作国史)。又见《绀珠集》三《异纂》。今本刘宾客《嘉话》录亦载此条,唐兰考为误入。《广记》、《绀珠集》所引,文字不同,具录《广记》之文如下:「贞观中,尚药奏求杜若,敕下度支。有省郎以谢朓诗云『坊州采杜若』,乃委坊州贡之。本州岛曹官判云:『坊州不出杜若,应由读谢朓诗误。郎官作如此判事,岂不畏二十八宿笑人耶?』太宗闻之大笑,改授雍州司法。」《绀珠集》略同。按:本事亦见《大唐新语》卷九从善门,并录以备考:「尹伊尝为坊州司户,尚药局牒省索杜若,省符下坊州供送。伊判之曰:『坊州本无杜若,天下共知。省符忽有此科,应由谢朓诗误。华省曹郎如此判,岂不畏二十八宿向下笑人?』由是知名,改补雍州司法。」
[一]「朓」原避宋讳作「眺」,今改回。
[二]「坊」原作「芳」,据《稽古》本及《广记》、《绀珠集》等改。
太宗病甚,出英公为迭州刺史,谓高宗曰:「李绩才智有余,屡更大任,恐其不厌伏于汝,故有此授。今若即发者,我死后,可亲任之。如迟疑顾望,便当杀之。」绩奉诏,不及家而行。
亦见《唐语林》五。
有枭晨鸣于张率更庭树,其妻以为不祥,连唾之。文收云:「急洒扫,吾当改官。」言未毕,贺者已在门。
又见《类说》五四《嘉话》。《广记》一三七引作《异纂》。本事亦见《朝野佥载》一。
此条原与上条相连,据《小史》本、《说荟》本及《类说》、《广记》分列两条。
贞观中,西域献胡僧,咒术能死生人。太宗令于飞骑中拣壮勇者试之,如言而死,如言而苏。帝以告太常卿傅奕,[一]奕曰:「此邪法也。臣闻邪不犯正,若使咒臣,必不得行。」帝召僧咒奕,奕对之,初无所觉。须臾,胡僧忽然自倒,若为所击者,便不复苏。
又见《类说》五四《嘉话》。《广记》二八五引作《国朝杂记》。亦见《唐语林》三方正门。今本刘宾客《嘉话》录亦载此条,唐兰考为误入。
[一]「太常卿」,《刘宾客嘉话》录作「宗正卿」,《小史》本作「太宗卿」,《广记》作「太常少卿」。
贞观中有婆罗僧,言得佛齿,所击前无坚物。于是士马奔凑其处如市。时傅奕方卧病,闻之,谓其子曰:「是非佛齿。吾闻金刚石至坚,物不能敌,唯羚羊角破之。[一]汝可往试之焉。」胡僧缄縢甚严,[二]固求良久,乃得见。出角叩之,[三]应手而碎,观者乃止。今理珠玉者皆用之。[四]
又见《类说》五四《嘉话》、《类说》六《传记》、《绀珠集》十《传记》。《广记》一九七引作《异纂》。亦见《唐语林》三识鉴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