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绪朝东华续录选辑 - (TXT全文下载)
书籍类目:史藏 - 志存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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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籍内容:
光绪朝东华续录选辑上
同治十三年(十二月)
光绪元年
光绪二年
光绪三年
光绪四年
光绪五年
光绪六年
光绪七年
光绪八年
光绪九年
光绪十年
光绪十一年
同治十三年甲戌(一八七四)冬十二月庚辰(十一日),谕:『沈葆桢等奏「请将福建巡抚移札台湾以专责成」一折,着该衙门议奏』。
光绪元年乙亥(一八七五)春正月戊申(初十日),谕:『沈葆桢等奏「台湾后山亟须耕垦请开旧禁」一折,福建台湾全岛自隶版图以来,因后山各番社习俗异宜,曾禁内地人民渡台及私人番境,以杜滋生事端。现经沈葆桢等将后山地面设法开辟,旷土亟须招垦;一切规制,自宜因时变通。所有从前不准内地民人渡台各例禁,着悉与开除。其贩买铁、竹两项并着一律施禁,以广招徕』。
谕:『沈葆桢等奏请调员差委等语,工部候补员外郎陈一鹤、补用同知文炜、候补知县李益林,着杨昌浚、王文韶饬令该员等即赴台湾,交沈葆桢等差遣』。
谕:『沈葆桢等奏「请将明室遗臣赐谥建祠」一折,前明故藩朱成功,曾于康熙年间奉旨在南安地方建祠;兹据奏称该故藩仗节守义,忠义昭然;遇有水旱,祈祷辄应,尤属有功台郡。着照所请,准于台湾府城建立专祠,并予追谥,以顺舆情』。
谕:『沈葆桢奏「请将开山出力员弁奖励」一折,福建台湾府番地,经沈葆桢等督率文武员弁次第开辟,渐着成效;在事各员均属着有微劳,自应量予奖励。福建陆路提督罗大春,着开复革职留任处分,交部从优议叙。署台防同知袁闻柝,着俟补缺后仍留福建以知府尽先补用,先换顶戴。浙江温州右营游击王开俊,着以参将仍留闽浙尽先补用,并赏加副将衔。县丞周有基,着以知县留于福建尽先补用。署彰化县知县朱干隆,着俟补缺后以同知直隶州知州留于福建尽先补用。副将唐守赞,着俟补缺后以总兵尽先升用。降调总兵曾元福,着开复原官,并免缴捐复银两:以示鼓励。另片奏:「提督唐定奎统领铭、武等军到台,布置周密,纪律严明;恳请奖叙」等语。唐定奎,着赏穿黄马褂,以示优异』。
甲子(二十六日),予台湾阵亡嘉义县义民潘缔等建祠。
乙丑(二十七日),谕:『沈葆桢等奏「履勘琅■〈王乔〉形势拟建城设官」一折,即着照所议行。该大臣等即饬令委员将筑城、建邑等事,实力筹办。其余未尽事宜,并着随时具奏。沈葆桢现在回省,着将船政应办各事迅速料理,即前往台郡督饬该地方将「抚番开山」事务通筹全局,悉心经理,以副委任』。
——以上见光绪朝「东华续录」卷一(光绪一)。
二月丁丑(初九日),福建布政使潘霨以病免,以葆亨为福建布政使、郭嵩焘为福建按察使。
三月庚子(初三日),谕:『沈葆桢片奏请调道员段起差委,段起现在来京,已谕吏部饬令该员前赴台湾。惟闻该员向有嗜好,着沈葆桢留心察看』。
壬寅(初五日),予台湾阵亡游击王开俊建祠,守备周占魁、杨举秀及勇丁九十三名附祀。
——以上见光绪朝「东华续录」卷二(光绪二)。
夏四月壬辰(二十六日),以沈葆桢为两江总督兼办理通商事务大臣。
谕军机大臣等:『南、北洋地面过宽,必须分段督办;着派李鸿章督办北洋海防、沈葆桢督办南洋海防。所有练军、设局及招致海岛华人诸议,统归该大臣等择要筹办。其如何巡历各海口、随宜布置及提拨饷需、整顿诸税之处,均着悉心经理。至铁甲船需费过巨,着李鸿章、沈葆桢酌度情形,如实利于用,即先购一、两只。开采煤、铁事宜,着照李鸿章、沈葆桢所请,先在磁州、台湾试办。出使各国及通晓洋务人才,并着李鸿章、沈葆桢随时保奏』。
丙申(三十日),沈葆桢奏:修筑台郡城垣工程完竣。报闻。
——以上见光绪「东华续录」卷三(光绪三)。
五月丁未(十一日),谕:『沈葆桢等奏「南路剿番攻克各社情形」一折,淮军自到台后,艰苦出力;准其择尤保奖,以示鼓励』。
六月戊寅(十三日),谕军机大臣等:『台湾官军攻克狮头等社后,附近各社到营乞抚,经唐定奎示以条约,均尚输服。即着将应办各事次第妥筹,务令怀德畏威,以为一劳永逸之计。台北凶番出没,经兵勇击退,现俱安静;仍着妥为弹压。木瓜等社就抚、中路开山并卑南一带招集屯丁建筑碉堡等事,着饬该员认真经理。嘉义县滋事匪首业经格毙,在逃各匪责成地方文武缉获。沈葆桢已谕令来京陛见,所有台湾「开山抚番」事宜,着王凯泰妥筹具奏后,再行内渡将船政事宜妥为交代,即日起程北上。福建内地并台湾所属各县及各番社,着详细绘图呈览;并着将各种番族形状另行详绘成帙,一并呈进』。
两江总督兼办通商事务大臣沈葆桢奏请解任;上温谕止之,仍着来京陛见。
——以上见光绪朝「东华续录」卷四(光绪四)。
秋七月丁未(十三日),谕军机大臣等:『台郡事宜渐次就绪,沈葆桢交代清楚,着即前赴新任筹办海防,毋庸来京陛见』。
壬戌(二十八日),命郭嵩焘解福建按察使任,以侍郎候补。
癸亥(二十九日),以张岳龄为福建按察使。
——以上见光绪朝「东华续录」卷五(光绪五)。
九月乙未(初二日),谕军机大臣等:『船政事宜,沈葆桢即交李鹤年等暂行兼顾,督率道员吴仲翔一手经理;俟丁日昌到闽后,再行交代。并着沈葆桢即起程前赴两江新任』。
冬十一月辛丑(初八日),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奏:『本年八月间,据总税务司赫德申称:同治二年间奉到臣衙门札文,各关经费每年以七十万二百两为度;嗣后稍加,因领至七十四万八千二百两。惟当同治元年时,各关征收税饷,合计不过六百六十三万;至十三年,则增至一千一百四十九万。税饷日见增加,则各口所需之人不能不逐渐加增。统核各关经费,所出之数已逾经费所入之数,入不敷出;仍请照前「税饷至一千万两即可增加经费」之议,准给经费一百二十万两等因。臣等查从前总税司李泰国请给各关经费,臣等以关口之大小、税务之繁简拟定经费之多寡,计给各海关每年经费七十万二百两;于同治二年五月间附片陈明,奉旨允准在案。四年冬间,总税务司赫德因牛庄关常、洋两税较旺,申请于该关按月坐支银一千五百两以资缉私;六年三月间,复据该总税务司申称山海、东海、台湾、淡水四关应月增经费二千五百两,藉以巡缉偷漏各等因:均经臣衙门先后具奏,奉旨允准各在案。现据总税务司赫德申请添加各关经费,臣等查同治二年间奏定经费七十万二百两,其时一年所收之税不过六百数十万两;查同治十年至十三年每年各关均收至一千一百万两有余,经费自应议加。该总税务司申称各关经费入不敷出,亦系实在情形。且同治六年间该总税务司曾请加添经费,臣等告以「所收税饷能否畅旺尚未可知,如果将来收至一千万两以外,确有成效,届时再议加增」等语,当于是年三月间附片内声明。惟现在税饷已逾千万,该税务司遽请添至一百二十万两之多。臣等公同商酌,于旧有经费七十四万八千二百两外,增添三十五万两;并与议定:嗣后约以七十万两为收税一千万两之经费,将来关税非过一千五百万两,不得再为请益。所有议加之经费三十五万两并前有之七十四万八千二百两——统共各关经费每年一百九万八千二百两,自本年十二月初五日第六十二结起,查照发给。如蒙允准,当由臣衙门分别咨札户部、南北洋大臣暨总务税司、各关监督遵照办理』。得旨:『如所议行』。
丁未(十四日),福建巡抚王凯泰卒,予祭葬,赠太子少保衔,并于台湾府城建祠。
以丁日昌为福建巡抚。
己酉(十六日),予故福建巡抚王凯泰于福建省城建祠。
——以上见光绪朝「东华续录」卷六(光绪六)。
十二月丁丑(十四日),左宗棠奏:『泰西各国遇有兵事,向商人借用巨款,相习为常。洋商之来华贸易者,每以此为利。从前,尚有以应需借用洋款与否向问者;可知用兵借银本各国常例,商情称便,无华商居奇之心。且借数愈多,则息银愈减,亦与华商计划迥异。沈葆桢筹办台防时,闻初议借用洋款一千万两,每岁给息银八厘;洋商乐从,并无推诿。其时即有为臣筹策者,谓陇局艰难至此,盍亦仿照办理,免致坐失时机!臣以关内业已肃清,宜力图撙节;故祇拟商借三百万两。嗣奉命督办新疆军务,筹办关外采运,出款日增;而拟借洋款又因部议游移,洋商见胡光墉取银迟缓,怀疑未释。前又因粤东故生枝节,画押盖印,均多推诿,商情不能释然;虽勉践前言而发银迟缓,至臣处遣撤诸事未能应手,徒耗月息。而应协各省,见已借洋款三百万两,遂谓陇饷或可稍资周转,漠不关怀。不知臣因洋款迟到,先饬各台局息借华商各款外,祇一百七十余万到营耳。频年艰苦竭蹶之状,莫此为甚!臣不善经理,人乎何尤!现在出关各营均已齐集凉州,日加训练;拟于明正拔队先行。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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