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本难经阐注 - (TXT全文下载)
尺脉。寸大尺小者。邪在表也。寸小尺大者。邪在里也。
一呼四至。一吸四至。病欲甚。脉洪大者。苦烦满。沉细者。腹中痛。滑数伤热。涩者中雾露。
此指一息八至之数脉也。欲甚将甚也。洪大而数者。邪在胸膈。沉细而数者。邪在腹中。滑数伤热邪。涩数中湿邪也。
一呼五至。一吸五至。其人当困。沉细夜加。浮大昼加。不大不小。虽困可治。其有大小者。为难治。
此指一息十至之危脉也。困。病重也。沉细。阴将竭而夜重。浮大。阳将竭而昼重。所以不浮大。不沉细。虽重而可治也。
一呼六至。一吸六至。为死脉也。沉细夜死。浮大昼死。
此一息十二至之死脉也。以上四节。俱指近病而言也。
一呼一至。一吸一至。名曰损。人虽能行。犹当着床。所以然者。血气皆不足故也。
此一息二至之脉也。人虽能行者。言初损肺。人必能行。因其能行而不治。则必渐及于心肝脾肾。血气俱损。而着床也。
再呼一至。再吸一至。名曰无魂。无魂者。当死也。人虽能行。名曰行尸。
此一息一至之脉也。魂属真阳之气。阳气败绝。虽能行必死。故曰行尸。此二节复言损脉者。明损脉非起于一朝一夕。或有初起病。得似损非损之脉。恐人误认。故以下文结之。
上部有脉。下部无脉。其人当吐。不吐者死。上部无脉。下部有脉。虽困无能为害。所以然者。譬如人之有尺。犹树之有根。枝叶将槁枯。根本将自生。脉有根本。人有原气。故知不死。
此呼吸不至之脉也。上有下无。谓寸有尺无。因实邪一时闭塞。阻遏生气。吐则越其邪而升其气。不吐者死。谓不用吐法者死也。此条越人恐误认损脉。故谆之晰之。夫损脉者迟脉也。
至脉者数脉也。不言迟数。而言损至者。盖以迟数之脉。统摄虚证实证。表证里证。无所不包。无法不备之总名也。如首节言。至脉始于一息四至。终于十二至。损脉始于一息二至。终于两息一至。此为本原证提纲而论也。至脉从下上。损脉从上下。明至脉从肾阴虚竭。而及于肺气尽。损脉从肺气虚寒。而及于肾阳竭也。二节明损脉之本原证起于肺。若失治必递及于心脾肝肾。其损脉必反而为至脉。因肾虚火燥。复由肾而递及肝脾心肺而死。故曰反此者。至之脉病也。三节明调治本原诸法。言损于肺者。益其气。盖损肺即损气也。气即命门之真气。真气损。则皮皴而毛发枯。故曰皮聚而毛落。治之当益其气。益则补益之谓也。气虚即阳虚。
补其阳气。则皮毛可以充实。若非理中桂附等类。何以补其阳。轻则补中益气等汤。庶可取用。
若不明损脉之义。又何能明治损之法。及至脉数气喘发咳晡热。方云肺虚。然后补肺保气。终无成效矣。殊不知此是损脉失治。转到至脉不治之候也。又曰。损其心者。调其荣卫。盖损心即损血也。心为荣血之源。
肺为卫气之本。既损肺而复损其心。其气血不能荣养五脏六腑。当调而治之。调者。取和调之义。有顾此兼彼之法。非比益之径行直遂也。如归脾汤异功散八珍汤十全大补等汤。或六味八味等丸。消息病情。随宜投服。无不效也。若不明治损之义。必待脉数心烦。咽干口燥。惊惕不寐。方谓心虚。投之温补。必不受也。滋补必碍脾也。此亦损脉失治。转到至脉不治之候也。又曰。损其脾者。调其饮食。适其寒温。盖脾主中州。又主肌肉。消瘦则腠理不密。
不论寒温。感邪最易。故曰适其寒温。中州失职。则运化无权。易泄易滞。不特参苓药在温补健脾。而于饮食。亦必节其饥饱。察其所宜。故曰调其饮食也。若不明至损之义。必待饥不能食。
气急胀满。脉数双弦。方谓脾虚。用参 而胀满愈加。投桂附而虚烦转甚。此亦因损脉失治。转到至脉不治之候也。又曰。损其肝者。缓其中。肝主筋。筋藉血。血虚则肝燥而筋纵。必大补心脾。使心能生血。脾能统血。归脾养荣等汤。宜早投也。若不明至损之义。必待血枯脉数。手足难运。方谓肝虚。然后议用前方。已无及也。又曰。损其肾者益其精。骨属肾。精亏则髓枯骨痿。必益其精而髓自充。经曰。精不足者。补之以味。
味乃血肉浓味也。如鹿茸等类。兼地黄人参枸杞之属。俱能补精。若不明至损之义。必待真阴竭绝。虚火炎蒸。脉数心烦。不能起床。及投之以养阴必泄。进之以养阳必燥。此皆不能会悟此篇之精义也。
至第四节。另以至损之脉为问者。别在五邪表里之症。不混于本原之证也。第五节言不洪大。
不沉细。不病之平脉也。第六节言寸脉洪大。尺脉沉细,表证里证也。第七节言尺寸俱洪大。尺寸俱沉细。表热里热之证也。而又举洪大而滑者。必是伤热。沉细而涩者。必是中湿热也。第八节言尺寸沉细。必是里热而夜重。尺寸浮大。必是表热而昼重。又言不大不小。虽困可治者。此有邪退之机。重必转轻。而可治也。若愈浮大。愈沉细。此病进之机。而难治也。是即第九节之沉细夜死。浮大昼死也,自四节至九节。专以至脉提纲。明表里实邪之义也。第十节复叮咛损脉不可失治。如一息二至之脉。虽其人能行。必当早治。苟因其能行而不治。必至着床不起。其所以不起者。因血气皆不足故也。第十一节言一息二至失治。必至一息一至而不可治。或有能行。亦不过行尸耳。末节明急证无脉之义。恐其混于损脉也。盖言下部无尺脉。必因骤中有形之实邪。壅塞而可吐也。若上部无寸脉。
或因偶中无形之虚邪。虽困无能为害也。而复归重于原气。总结全章之义也。中峰云。阅此论悟古人之治本原。大异于今人。古人治可治之损脉。今人治不治之至脉。可慨也夫。
十五难曰。经言。春脉弦。夏脉钩。秋脉毛。冬脉石。是王脉耶。将病脉也。然。弦钩毛石者。四时之脉也。春脉弦者。肝东方木也。万物始生。未有枝叶。故其脉之来。濡弱而长。故曰。
弦。夏脉钩者。心南方火也。万物之所茂。垂枝布叶。皆下曲如钩。故其脉之来。来疾去迟。故曰钩。秋脉毛者。肺西方金也。万物之所终。草木华叶。皆经秋而落。其枝独在。若毫毛也。故其脉之来。轻虚以浮。故曰毛。冬脉石者。肾北方水也。万物之所藏也。极冬之时。水凝如石。故其脉之来。沉濡而滑。故曰石。此四时之脉也。
此章言四时之脉象。以起下文平脉病脉死脉之义。
如有变奈何。然。春脉弦。反者为病。何谓反。然。其气来实强。是谓太过。病在外。气来虚微。是谓不及。病在内。气厌厌聂聂。如循榆叶。曰平。益实而滑。如循长竿。曰病。急而劲益强。如张弓弦。曰死。
春脉微弦。曰平。弦多胃气少。曰病。但弦无胃气。曰死。春以胃气为本。
自此节以下。俱形容脉神。全在会悟自得。此即脉法中千手千眼。后人着诀。盈千万言。恐未能道破一二也。脉因气行。气来即脉来也。下仿此。
夏脉钩。反者为病。何谓反。然。其气来实强。是谓太过。病在外。气来虚微。是谓不及。病在内。
其脉来累累如环。如循琅 。曰平。来而益数。如鸡举足者。曰病。前曲后居。如操带钩。曰死。夏脉微钩。
曰平。钩多胃气少。曰病。但钩无胃气。曰死。夏以胃气为本。
秋脉毛。反者为病。何谓反。然。其气来实强。是谓太过。病在外。气来虚微。是谓不及。病在内。其脉来蔼蔼如车盖。按之益大。曰平。不上不下。如循鸡羽。曰病。按之萧索。如风吹毛。曰死。秋脉微毛。
曰平。毛多胃气少。曰病。但毛无胃气。曰死。秋以胃气为本。
冬脉石。反者为病。何谓反。然。气来实强。是谓太过。病在外。气来虚微。是谓不及。病在内。脉来上大下兑。濡滑如雀之啄。曰平。啄啄连续。其中微曲。曰病。来如解索。去如弹石。曰死。冬脉微石。曰平。石多胃气少。曰病。但石无胃气。曰死。冬以胃气为本。
以上四时之平脉。即有胃气之脉也。病脉即少胃气之脉也。死脉即无胃气之脉也。欲明脉神精义。当于平脉中参悟。
胃者水谷之海。主禀四时。皆以胃气为本。是谓四时之变病。死生之要会也。
此言四时变病死生。皆藉胃气为主。
脾者中州也。其平和不可得见。衰乃见耳。来如雀之啄。如水之下漏。是脾衰之见也。
此总结上文四时之脉。合五脏之义也。脾属土。而分旺于四季。则四时之平脉。皆属于脾。故不能另求脾土之平脉也。然脾之衰也。则有雀啄下漏之可见矣。
十六难曰。脉有三部九候。有阴阳。有轻重。有六十首。一脉变为四时。离圣久远。各自是其法。何以别之。然。是其病有内外证。
此越人谓去古轩岐既久。医者各执己见。各立成法。将何以别其是非耶。脉有三部。至变为四时。俱各立之成法也。谓不必别其孰是孰非。但以下文病之内外证。辨别脉之是非。则轩岐之旨。言言可据矣。即此可见轩岐而下。中流砥柱之书。惟此为最也。六十首古经名。
其病为之奈何。然。假令得肝脉。其外证。善洁。面青善怒。其内证。脐左有动气。按之牢若痛。其病四肢满闭。
淋溲便难。转筋。有是者肝也。无是者非也。
此诊得肝之病脉也。肝脏清净。故善洁。面青。肝之色也。善怒。肝之志也。肝属木而左。
故脐左有动气。牢坚硬也。肝病肝气不行。故四肢满闭。淋溲。小便淋沥而不快也。便难。大便难也。转筋。筋急也。
有肝之色。辨肝之证。是肝之脉也。下仿此。
假令得心脉。其外证。面赤口干喜笑。其内证。脐上有动气。按之牢若痛。其病烦心。心痛。掌中热而 。有是者心也。无是者非也。
此心色心病心脉也。心在上。故动气在上。 音噎。张注有声无物。心中热。故发 。则当于决切为是。俟考正。
假令得脾脉。其外证。面黄善噫。善思善味。其内证。当脐上有动气。按之牢若痛。其病腹胀满。食不消。体重节痛。
怠惰嗜卧。四肢不收。有是者脾也。无是者非也。
此脾色脾脉脾病也。脾位居中。故动气当脐。
假令得肺脉。其外证。面白善嚏。悲愁不乐欲哭。其内证。脐右有动气。按之牢若痛。其病喘咳。洒淅寒热。有是者肺也。无是者非也。
此肺色脉肺肺病也。右属肺。故动气在右。肺主皮毛。故寒热。
假令得肾脉。其外证。面黑善恐欠。其内证。脐下有动气。按之牢若痛。其病逆气。小腹急痛。泄如下重。(泄如下重即泄而下重而如古通)足胫寒而逆。有是者肾也。无是者非也。
此肾色肾脉肾病也。肾在下。故动气在下。欠者气相引也。泄如下重者。大便时。腰下沉而窘也。以上五条。言五脏脉色病之定体。证字病字俱有内外之义。
十七难曰。经言病或有死。或有不治自愈。或连年月不已。其生死存亡。可切脉而知之耶。然。可尽知也。
此言或有死。即下文之相克脉。不治自愈。即十三难之相生脉。或连年月。即五十五难积聚病之相应脉。
故曰可尽知也。
诊病若闭目不欲见人者。脉当得肝脉。弦急而长。而反得肺脉。浮涩而短者。死也。(证虚脉实)
此节论金克木之脉。下四节。兼参证实脉虚。脉实证虚之义。
病若开目而渴。心下牢者。脉当得紧实而数。而反得沉涩而微者。死也。(证实脉虚)
此肝心二经之病。应得紧实数之肝心脉。反得沉濡微之肾肺脉。则金水来克木火。故当死也。
病若吐血复鼽衄血者。脉当沉细。而反浮大而牢者。死也(证虚脉实)。
肺主气。血为气配。凡吐衄必由于肺。必伤于气。则脉当沉细为顺。反得浮大牢之火脉。则火来克金。故死也。
病若谵言妄语。身当有热。脉当洪大。而反手足厥冷。脉沉细而微者。死也。(证实脉虚)
证属阳。应得洪大属火之脉顺。若反得沉细属水之脉。则水来克火。故死也。是即阳病见阴脉者死。其理同也。
病若大腹泄者。脉当微细而涩。反紧大而滑者。死也(证虚脉实)
脾病则士虚。应得微细涩脉。微细涩心肺之脉也。火生土。土生金。则吉。反得紧大滑脉。紧大滑肝肾之脉也。木克土。水克火。故死也。以上言克制则死。以起下章关格克制之义。
十八难(误列三难)曰。脉有太过。有不及。有阴阳相乘。有覆有溢。有关有格。何谓也。然。关之前者。阳之动也。脉当九分而浮。过者。法曰太过。减者。法曰不及。遂上鱼为溢。为外关内格。此阴乘之脉也。
关以后者。阴之动也。脉当一寸而沉。过者。法曰太过。减者。法曰不及。遂入尺为覆。为内关外格。
此阳乘之脉也。(三十七难一有发明当参看。)
全章之义。只重关格二字。曰太过。曰不及。曰阴阳相乘。曰覆溢。俱是关格之注脚。故先论脉位之阴阳。寸为阳。尺为阴。次论脉体之阴阳。浮为阳。沉为阴。如寸部得浮大之脉。覆下而至尺部。即为阳太过。直浮至尺之尽头处为格。阳脉即阳乘阴也。如尺部而得沉实之脉。溢上而至寸部。即为阴太过。直沉至寸之尽头处为关。阴脉即阴乘阳也。减者。谓寸部而得沉脉。为阳不及。尺部而得浮脉。为阴不及。故法曰不及。又关者。阴太盛。阳气不能交。故曰关。阴格者。阳太盛。阴气不能通。故曰格阳。此纯阴纯阳无和气之硬脉也。若一手得之。浮大名格。沉实名关。若两手得之。则名关格。即下文之真脏脉。不病而死也。浮脉为阳。浮过者。自寸而下。
浮过关部一二分也。若浮而和。不得为病脉。不和则为阳盛。曰太过者。阳太过也。减者。关前九分当浮而反沉之谓也。
曰不及者。阳不及也。若沉过关部而直至鱼际。为外关内格。此即尺阴之脉。乘于寸阳之位也。沉脉为阴。沉过者。自尺而上。沉过关部一二分也。若沉而和。不得为病脉。不和则为阴盛。曰太过者。阴太过也。减者。关后一寸当沉。而反浮之谓也。曰不及。阴不及也。若浮过关部而直至尺内。为内关外格。此即寸阳之脉。乘尺阴之位也。总之。关格之义。不外乎阴阳相乘之为害也。
故曰覆溢。是其真脏之脉。人不病而死也。
覆则内关外格。如水从上流下。溢则外关内格。如水由下溢上。此孤阴独阳。乃真脏之脉。无胃气以和者也。人不病而死者。言不待久病而速死也。两手脉俱极浮极大为覆。两手脉俱极沉极实为溢。是即关格并见。必死之脉也。覆即格阳。溢即关阴。此以尺寸之阴阳论也。若以两手论之。又当分左右为阴阳。则格阳在右。便是阳乘阴。关阴在左。
便是阴乘阳。故两手得之。方可谓关格脉也。
十九难曰。脉有逆顺。男女有恒而反者。何谓也。然。男子生于寅。寅为木阳也。女子生于申。申为金阴也。故男脉在关上。女脉在关下。是以男子尺脉恒弱。女子尺脉恒盛。是其常也。反者。男得女脉。女得男脉也。
此章言男女之脉。合阴阳之理。以别弱盛之常道。木数三也。故男子阳生于寅。金数四也。
故女子阴生于申。男当阳旺者。旺于寸阳之位。故曰在关上。女当阴旺者。旺于尺阴之位。
故曰在关下。若男寸弱。女寸盛。则病矣。义在下文。后人解男生于寅。女生于申。从胎元而论。皆因看板生字故也。
其为病何如。然。男得女脉为不足。病在内。左得之病在左。右得之病在右。随脉言之也。
女得男脉为太过。病在四肢。左得之病在左。右得之病在右。随脉言之。此之谓也。
此言阴阳反常之脉。谓男得女脉为不足者。寸脉弱阳气不足于内。故病在内也。左寸脉弱病在左。右寸脉弱病在右。若女得男脉为太过者。寸脉盛阳气有余于外。故病在四肢也。左寸脉盛病在左。右寸脉盛病在右矣。此章论病。只论寸脉。不论尺脉者何也。盖人之有尺。犹树之有根。欲其盛而不可得也。若男得女脉指尺盛。岂可谓之不足乎。女得男脉指尺弱。岂可谓之太过乎。旧注以男脉为春夏。女脉为秋冬。与本文毫无干涉矣。
二十难曰。经言脉有伏匿。伏匿于何脏。而言伏匿耶。然。谓阴阳更相乘更相伏也。脉居阴部。而反阳脉见者。为阳乘阴也。脉虽时沉涩而短。此为阳中伏阴也。脉居阳部。而反阴脉见者。为阴乘阳也。脉虽时浮滑而长。此谓阴中伏阳也。
此章言阴阳相乘之中。又有相伏之义。如尺部而见浮滑长之脉。乃阳乘于阴也。于浮滑长脉之中。偶杂沉涩短之脉。此谓阳中伏阴也。寸部而见沉涩短之脉。乃阴乘阳也。于沉涩短脉之中。偶杂浮滑长之脉。
此谓阴中伏阳也。此脉法之最细者。注中言其大纲。读者当会悟而推展之。
重阳者狂。重阴者癫。脱阳者见鬼。脱阴者目盲。
此承上文而言。若阳部而见阳脉。宜也。设阴部亦见阳脉。则谓重阳。阴部而见阴脉。宜也。设阳部亦见阴脉。则谓重阴。重阳则阴部失滋燥之权。阳邪飞越而狂矣。重阴则阳部失宣和之令。阴邪郁结而癫矣。人身之阴阳偏胜。则病偏极。而至于纯阴纯阳。并无伏匿之机。必至脱阳则见鬼。
脱阴则目盲也。
二十一难曰。经言人形病脉不病。曰生。脉病形不病。曰死。何谓也。然。人形病脉不病。
非有不病者也。谓息数不应脉数也。此大法也。
此章发明气血先后受病之义。以起下章之意也。言形病脉不病者。非脉不病也。盖病患之息数不与其脉数相符也。假令邪入于气。气属阳而应于表。则形先病而息先乱。脉必随后应之。非脉能不病也。谓形先病而息数不应脉数也。假令邪入于血。血属阴而隐于里。则形后病而息后乱。然脉已病也。非形能不病。谓脉先病而脉数不应息数也。此即气血先后受病之大法也。曰生者。病在表腑也。
曰死者。病在里脏也。坊本云。医者不能调息以应病者之脉数。真不经语也。
二十二难曰。经言脉有是动。有所生病。一脉辄变为二病者。何也。然。经言是动者气也。
所生病者血也。邪在气。气为是动。邪在血。血为所生病。
此章言血病必由于气病。气者血之帅也。脉者气之充也。气先病脉即应之。故经言是动者气也。血后病。病可验之。故曰所生病者血也。邪在气已见脉。邪在血又见于病。故有一脉辄变为二病之问也。下文详言所以气先病血后病之故。
气主 之。血主濡之。气留而不行者。谓气先病也。血滞而不濡者。谓血后病也。故先为是动。后所生也。
。煦也。犹蒸也。濡。犹润也。气先留而不行。然后血滞而不濡。故气先为是动于脉。而血后所生于病也。
二十三难曰。手足三阴三阳。脉之度数。可晓以不。然。手三阳之脉。从手至头。合三丈。
手三阴之脉。从手至胸中。合二丈一尺。足三阳之脉。后足至头。合四丈八尺。足三阴之脉。从足至胸。合三丈九尺。人两足跷脉。从足至目。合一丈五尺。督任脉各长四尺五寸。合九尺。凡脉共长一十六丈二尺。此所谓经脉长短之数也。
此章言脉起长短之数。即一难之二百七十息。脉行一度。共长十六丈二尺为一周。一日夜一万三千五百息。脉行五十周义同。
经脉十二。络脉十五。何始何穷也。然。经络者。行血气。通阴阳。以荣于身者也。其始从中焦。注手太阴阳明。阳明注足阳明太阴。太阴注手少阴太阳。太阳注足太阳少阴。少阴注手心主少阳。少阳注足少阳厥阴。厥阴复还注手太阴。别络十五。皆因其原。如环无端。转相灌溉。朝于寸口人迎。以处百病而决死生也。
此节即一难之荣卫行阳二十五度。行阴亦二十五度。其注始于肺而终于肝。一日夜一周之义也。其络脉十五。不与十二经直行而注脏腑。乃各因十二经之原穴。傍行于十二经脉之外。流注于诸穴。循环不已。朝于寸口人迎之脉。以处百病之吉凶也。手足二字俱贯下。如手太阴阳明。
即手太阴手阳明也。足阳明太阴。即足阳明足太阴也。诸穴之所。详六十六难。
经曰。明知终始。阴阳定矣。何谓也。然。终始者。脉之纪也。寸口人迎。阴阳之气通于朝使。
(喻朝使之臣往来无阻也)如环无端。故曰始也。终者三阴三阳之脉绝。绝则死。死各有形。故曰终也。
此一节承上决死生之义。而问脉之终始。以起下章脉绝之形。盖常言终始者。不过谓脉之纪也。今言死生之终始者。谓左右人迎寸口脉。阴阳之气。循环不已。人之生机皆始于此。故曰始也。三阴三阳之脉绝。人之生机皆终于此。故曰终也。但三阴三阳脉绝。形各不同。义在下章。
二十四难曰。手足三阴三阳气已绝。何以为候。可知其吉凶不。然。足少阴气绝。(气绝即脉绝下仿此)则骨枯。少阴者。冬脉也。伏行而温于骨髓。故骨髓不温。即肉不着骨。骨肉不相亲。即肉濡而却(濡滞也却不就也)肉濡而却。故齿长而枯。发无润泽。无润泽者。骨先死。戊日笃。己日死。
此章言脉绝之义。足少阴属北方肾。肾主冬。气当敛藏。故脉当着骨伏行。伏行者。如潜伏而行也。所以诊肾脉按之至骨。肾者水也。戊己土也。土克水。故死也。
足太阴气绝。则脉不荣于口唇。口唇者。肌肉之本也。脉不荣。则肌肉不滑泽。肌肉不滑泽。则肉满。(满懑同败也)肉满则唇反。唇反则肉先死。甲日笃。乙日死。
足太阴脾也。脾主肌肉。所以诊脾脉。与肌肉相等。脾属土。甲乙属木。木克土。故死也。
足厥阴气绝。则筋缩引卵与舌卷。厥阴者。肝脉也。肝者。筋之合也。筋者。聚于阴器而络于舌本。
故脉不荣。则筋缩急。筋缩急。即引卵与舌。故舌卷卵缩。此筋先死。庚日笃。辛日死。
足厥阴肝也。肝应乎筋。所以诊肝脉与筋平。肝属木。庚辛属金。木受克。故死也。
手太阴气绝。则皮毛焦。太阴者。肺也。行气温于皮毛者也。气不荣。则皮毛焦。皮毛焦。
则津液去。津液去。则皮节伤。皮节伤。则皮枯毛折。毛折者。则毛先死。丙日笃。丁日死。
手太阴肺也。肺主皮毛。所以诊肺脉与皮毛相得。肺属金。丙丁属火。金受克。故死也。
手少阴气绝。则脉不通。脉不通。则血不流。血不流。则色泽去。故面黑如黧。此血先死。
壬日笃。癸日死。
手少阴心也。心在上而主血。所以诊心脉与血脉相得。心属火。壬癸属水。火受克。故死也。五行之中。必阳日笃而阴日死。乃见人之生机系乎阳。而命门真阳之义。不可不明也。手厥阴即心主胞络。与手少阴气绝同。故不另载。
三阴气俱绝。则目眩转目瞑。目瞑者。为失志。失志者。则志先死。死则目暝也。(此三阴因厥阴同于心脏故不言六阴而六阴在内矣)
前言五脏之气绝。则以五行日干相克之期应之。此言三阴绝。死不待日矣。目眩者。目眩乱而见不真也。
转者。瞳反也。目瞑则无所见矣。志死则不知喜怒之类也。
六阳气俱绝。则阴与阳相离。阴阳相离。则腠理泄,绝汗乃出。大如贯珠。转出不流。即气先死。旦占夕死。夕占旦死。
前言三阴绝。死不待日。此言六阳绝。死不待时。乃见阳重于阴。气先死者。即命门真阳之气先死也。
二十五难曰。有十二经。五脏六腑十一耳。其一经者。何等经也。然。一经者。手少阴与心主别脉也。(心主即手心主胞络别脉者不同于心经脉也)心主与三焦为表里。俱有名而无形。故言经有十二也。(胞络配一脏成十二经也)
此章言心主与三焦为表里。俱有名而无形。后人因无形二字。不参经义。持论纷纭,不特议越人之错谬。
而并议叔和附会之非。三千年来。未有定论。余每思难经去古未远。出诸家之最先。且字字必本内经。
岂独于胞络三焦大关键处。反创异言而惑世耶。不得不即以内经合难经之义。而明辨之。如内经之言五脏俱载形色。五腑亦载丈尺。所盛水谷。亦载升斗。若胞络三焦有形。何独不明载其色。并尺寸升斗之数。乃见难经所言胞络者。以包字取义也。言三焦者。以三字取义也。如灵素本输篇曰。三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