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严法相槃节 - (TXT全文下载)

第一也。若印顺皆狭印。即初后品顺。通中后品。下忍名印。中忍乐顺上忍印。顺忍即印。印即是智。  四世第一位。依无间定。发生上品如实智。一念双印前能所空。名世第一。异生性中最后念。故有漏无间。有无漏起。无漏无有。有漏生。既无实境。离能取识。宁有实识。离所取境。如实无漏智生。我法二执俱无。故名世第一也 若入见道。唯依欲界身。第四禅心。余二厌心非殊胜。故 暖顶忍位。通依诸二禅。三禅。静虑。世第一。唯依第四禅心。入见道。若二乘四善根。唯依初禅。未至定回心。入大乘见道。唯断所知障。许依色界身入。
  见道义

  若时。於所缘智。都无所得。尔时住唯识。离二取相。故心境相称如智冥合。离二取绝戏论。能证之智有三。一云。相见俱无说无二取。二云。二分俱有。若无相缘色。应得声无见非能缘。三云。见有相无。无分别。见分狭带真如体相。起今世第一。无漏智生。体会真如。名为见道。初照理故。多生欢喜。本论云。实断二障。分别随眠实证二空所显真理。虽多剎那事。方究竟而相第故。总名一心。

  相见道缘非安立

  无漏后得智。见分缘。真见道理。作三心仿之。一缘内遣有性假智。除下品二障惑。二外遣诸法假智。除法执中品惑。
  三遍遣内外假智。除上品二障。
  若小乘仿法。俱是烦恼障。
  若大乘仿法。有情诸法是二障。粗者分二。细者为一。第三仿证。前二心总别。既殊缘名。法总缘名类。
  三缘下名法缘。上名类。
  若别仿用二无间道。合仿用一解脱道。

  渐断十四解

  有云。此中二空二障。渐断渐证。以有理浅深障。有粗细异故。一二障各分三品。次第断之用。六无间。六解脱。二胜进。共十四心。二用十三心。除中间胜进。三用十二心。除末后胜进。四若用后无间。即前解脱有八心。六无间。一解脱。一胜进。五用七心。除末后胜进。六二障各分二品。用四无间。四解脱。二胜进。七除末后胜进。八除中间胜进。九用后无间即前解脱。有五心。十除末后胜进。十一二障粗者别断。细者合断七心。十二除末后胜进六心。十三后无间。即前解脱。有四心。十四除末后胜进。有三心。

  顿断十一解

  有云。此中二空二障。顿断顿证。以真见道。不别缘。故二障共作二大品。用三无间三解脱一胜进。七心除末后胜进。六心若后无间。即前解脱。四心除末后胜进。三心若二障粗细。共二品二无间二解脱。一胜进除末后胜进。有四心后。无间即前解脱。有三心除胜进有二心。若二障合为一大品。或三或二或一。

  相见道安立谛

  无漏后得智。见分缘安立谛。作十六心影像。仿真见道无间解脱二见。分於四谛。下断惑证理。见分观真如为境。时断四谛下惑。证四谛下理。有八个见分。其自证分。证前所断四障。所证四理。是观正智为境。今相见道。后得智见分。似彼真见道中断证。故云。仿法论云。四谛法忍智。(自性立名见分断惑)为断三界二十八种分别随眠。(仿法解义)四谛下法智。(仿法立名见分证理)证前所断。(仿法解义)四谛类智忍。(自性立名自证证断)於前法忍。各别内证。(通自性仿法解义立名)四谛类智。(自性立名自证分证见分证理)印可前印。又上下谛境。不说自证分只论见。分下界现前名法。不现前上二界。是类三界。四谛下。有一百十二种分别。烦恼论云。法真见道。无间解脱。各有见。自证分。差别建立。

  六现观义

  一思即现观。上品喜受。相应慧思。缘共相境。二信俱现观。四不坏信。二戒之现观。助成智故。四现观。即智智之谛。谛之现观。五现观之边边。即智智之谛。谛之现观后得智。六究竟即现观。上一现观。别名下一现观。通名真见道。收无漏戒至究竟。四少分相见道收。第五全。余四少分除第四现观 颂曰。
  此一非依□。(思现观。不依九地定生)三依五依生。(后三未至定。及四禅根本)一种分亦尔。(信现观也)余依一切依(戒现观不依九地定生)。

  修道义

  无得不思议。是出世间智。舍二粗重。故便证得转依。上二句无能所取。是根本智。下二句是修道义。取后得智。依字通染。净转字为因。舍染得净。是转之依无漏智。种本有三品。其新熏种亦有三种智体。是一转去劣。用资新熏下品。齐本有中品。资新熏中品。齐本有上品。一念无漏智生。其用有三。一上资新熏。二傍资万行。三脚下用增。不说无漏智。有惑可断。但违彼二障。种体令永不生。於染净功能。上立凡性。圣性是不相应收。

  十地作释

  一极即喜。二垢之离。三光之发。四慧如焰。五难之胜。六现即前。七远之行。八不能动。九善之慧。十法如云。每地作四释。若地之极喜。喜是加行智。若地即极喜。喜是根本智。若极喜之地。以别拣通。是后得智中修行。若极喜即地所证真如。

  十胜行义

  十行者。前六行对法论通有三种。如六行束三坛。宽狭可知。后四各有二种。要有七最胜。方成度义。一安住菩提性。二依止菩提心。三意乐慜有情。四事业具足行。五巧便无相智。六回向无上菩提。七不为二障。间杂应作四句。一是施非度。无七最胜。二是度非施随喜。具七最胜。三亦度亦施可知。四俱非贪等。前三施戒忍。人天增上。生道后三。勤定慧。决定胜道。方便助施。戒忍愿助。精进力助。静虑智助。般若凡行。一施定得五果。一断悭得离系果。二摄授自他。得士用果三得胜生处等流果。四引大涅盘增上果。五感大财异熟果。

  十重障义

  异生性。障善不善业。是能异因。五蕴报是所异果。果从因别。是异之生。报生五蕴。是总相性。是身中染法。别从总以彰名。是生之性。性是二障。种体障。是种上功能。是性之障。所依种断能依功。能不生名为圣性。然愚与粗重。皆第六识中俱生法执。作七分断之。若障即是愚。障中无烦恼。若障之愚。障通二障愚。用所知一分为体。
  一极喜地。断异生性障。执着我法愚。恶趣杂染愚。  二离垢地。断邪行障。微细悞犯愚。种种恶趣愚。  三发光地。断暗钝障。闻思修妄失欲贪愚。闻持愚。  四焰慧地。断现行烦恼障。彼昔多与所知俱生六识有俱生二见。永不现行。贪嗔不与。二见俱此名。害伴等至爱愚法爱愚。  五难胜地。断下乘般涅盘障。背生死愚。向涅盘愚。  六现前地。断粗相障。观察流转愚。无相现行愚。  七远行地。断细现行愚流。转生死愚。生灭愚。  八不动地。断无相加行障。加行愚。相土未自在愚。  九善慧地。断利不欲行障。义词愚。辨才自在愚。  十法云地。断未得自在障。大神通愚。悟入微细愚。  十一断佛第一障所知着愚。微细碍愚。

  十真如义

  依如说教。依教谈如真如转胜。将旨就诠。有其十种。一遍行。二最胜。三胜流。四无摄受。五类无别。六无染净。七法无别。八不增减。九智自在。十业自在。
  二转依果约位。有六种转。一损力益。能转为忏悔。过恶胜解力。损染种子。势力益净。种功能二。通达转为五。无下劣转。六果圆满转。

  转依义

  一能转道有二。一能伏道。加行位。伏随眠不起。引无分别智。二能断道。见道根本智断迷理事惑。
  二所转依有二。一持种依。第八不依。於他受染净熏。是净无记性。二迷悟依真如。凡不减圣不增绝。染净。
  三所转舍有二。一所断舍。为无间道断。二障种令永不行。二所弃舍。有四事。一有漏善。二劣无漏。三异熟无记。四习气。於解脱道中。舍劣得胜。
  四所转得有二。一所生得。即四智相应心品。有二十二法。二所显得。真如体。三乘离障不同。说四涅盘。
  由能伏道熏持。种依有所断舍。获四智菩提。
  由能断道证。迷悟依弃舍。四事显得。四种涅盘。

  四涅盘义

  一本来清净涅盘。一切众生。共有二有余依涅盘。为前三果。有余俱生惑。七返身能伏断。智无学人未入灭。有苦依身。在三无余依涅盘。乐寂灰断者。小乘择灭。大乘法空真理。四无住处涅盘。由悲故不住涅盘。由智故不住生死。
  料拣三乘有学凡夫。具初一。若回心入大者。初二四无学。不定性。有初及三。大乘有学具三。直住入地。有初后。唯佛具四。云何。佛有有余依涅盘。答。假说二乘。但得择灭。依不得无住处。云何。断所知障。不得涅盘。答。法空真理。即无住处。初一真如无为。后三择灭无为。想受灭不动。非择灭收虚空离碍。

  四智义

  一大圆镜即智。能现能生身土智影。是自受用身。土所现所生。二一切有情平等性即智。依无住涅盘建立。为十地菩萨。现他受用身土。三妙观察之智。观自共相转能遍十方。善说法故。四成所作即智。为地前菩萨现千丈身。为凡夫现丈六。随类鹿马。此四智皆有三十二法。相应总收。佛地一切功德。转於有漏八七六五相应心品。东中智强识。劣六七二识。见道转成智。第八前五果中。方转此四心品。缘一切真俗为境。论云。此即无漏界。(释名)不思议善常。(叹德)安乐解脱身。大牟尼名法。(拣因位二乘也)诸漏永尽。(罗汉亦具)非漏随增。(前三果亦具此)性净(凡夫亦具)圆(无学亦具)明。(菩萨亦具)但长读文势义意乃远。

  三境义

  奘法师颂善唯识解
  性境不随心。独影唯从见。带质通情。本性种等。随应一性。即境为五。尘根境从实种生。有实体用。能缘之心。得彼自性。为自住自性。不随能缘通。三性有二。一真。性境为前。五识缘自界。因中五尘。亲得体八识。各自证分缘见分。二似性境。第六识。缘前念中心。及缘自身五根疎。得体名似。
  二带质境。见能变相。相能带质。是质之带。能带即相分中间。相分摄归本质。唯无记摄归。能缘见分通三性。若离见别谈。与本质种。同有二。一真带质。以心缘心。有实本质。如第七识。缘第八识自证分。为我中间。相分不熏种子。二似带质。前六识心缘外境时。中间相分。定熏种子。名似带质。
  三独影境。第六识见分。变三际境。独头意识。影像相分。唯从见分生有二。一有体。第六识缘过未。五蕴性系种三定。同能熏相分种后生。本质二无体。第六识缘遍计实我实法。龟毛兔角。不熏种遍计色收。
  四性种等。随应者。不定义。二合有三。一第八缘散地境。心王缘是性境。心所缘是独影。不熏种子。二前五缘自他根尘。是性境。亦带质熏种子。三第六缘过未五蕴。是独影境。能缘见分上有。相分亦名带质。三合有一因中。第八缘定果色。圣境界也。心王缘性境心。所缘独影。仗他圣境为质。亦带质。或性种系不同。能缘如下界。缘上界天眼耳等。或系同种性不同。如缘当界。自他五尘。或心种同系性不同。如第八缘上界。天眼耳心所直缘相从。见生独影境。心王缘之。带质虽系性不同。心王与心所。同是心种也。

  假我法义

  若唯有识云何。世间圣教说有我法。答。由假说我法。有种种相转。世间假有二。一云。无体随情。假约言为因。起我法说。所执全无言当我法。一云。以无依有假。约妄计我法。熏习为实。情当我法。即有情命者。实德等业。五常之道。圣教假有二。一云。有体强说。假约言虽有。如向非实。真如随缘。施设言教。一云。以义依体。假约所变相见。起於言说。断染取净。引生真见。

  二十七贤圣

  知苦断集。证灭修道。修道根有利钝。一信解。二见至望自乘见道。利者三生。钝者六十劫。入见道。三预流果。断三界分别。舍凡入圣。名流。四预流。向相见道。前十五心。五七返得初果身。死修惑力。能闰七生。六一来果。断修惑前六品。或起断不超果。七一来向用六无间六解脱前十一心。八家家。断欲界俱生。前三品名三生。家家断至四品。名二生家家。九不还果。断欲九品俱生惑。更不还生欲果。十不还向。九无间九解脱前十七心。十一身证断。欲界九品俱生惑。亲得四禅八地定。十二一间。断下上品俱生惑。身死更有半生。十三不生界。断二界七十二品惑。超出分断生死。十四不生。向前七十一心。十五中有身般。涅盘非欲。本有身生。结已尽非色界生。有身起结已亡。十六一种盘。得色界身。便般涅盘。十七有慧般。不断定障。十八无慧般。断定障。十九无行般。不起行。由宿习力。至色界身。证无学果。二十有行般。依色界身。起行入涅盘。二十一上流般。乐慧生。五净居乐。定生无色界。二十二退法般。退现法乐。二十三思法般。思即不退现法乐。二十四护法般。若不护持。即便失之。二十五住法般。不能转钝成利。二十六堪达法般。定慧均平。断下劣受。二十七住不动般。不为烦恼。习气所动。颂曰。
  信见身正慧  向果各有四  七返家种间  中有生无上  退思护法住  堪达并不动

  表无表义

  论云。然依思。愿善恶分限。假立无表有四。
  一定道俱时。戒即依思善。分限假立。二别解脱戒。依思愿善。分限假立。三不律仪。依思恶。分限假立。四处中戒全便文。
  又律不律。或依发胜身。语善恶增长。位立有五。
  一假戒。依实思。二发胜拣去。动身思发语思。三身语唯表色。四善恶拣无记。五增长拣佛果。
  又定共戒。道共戒。依定中止身。语现行思。立大乘道。共戒唯无漏。小乘定共戒唯有漏。大乘定通漏无漏。先有期愿。别解脱类。思即是业。意不得名。业由思作。动是意之业。名为无表。
  又依身语之业。业即是表。或身语即表。若表名句。是语之业。有四句。一思非思无表。二散意。唯表非无表。三思种。唯无表非表。四定道共成。亦表亦无表。

  问答料拣

  无表依表立。表有多念。从何念立。答。俱时同一种。或先动身只依动。身上立无表戒。先发语亦尔。前后各别种。或动发俱时同一种。上立无表戒。皆依初。上立戒所依。为於第二。
  礼足请师三翻。请中於第一翻。作白云。我今欲於大德所乞。受我菩萨一切净戒。於此发心。或先合掌。后发语。只於初上立问。熏种必是有心。於和尚处。得戒应尔。答和尚第三翻羯磨。其受戒者。虽住睡眠。由前要期。今时缘具。新熏种子。虽无现行熏习。亦得功能。念念倍增。如使人行施。遣使杀生亦尔。已后功能。遇破戒有舍时。其种常在。问八戒是人天戒。一日一夜受。得尽形受否。答非出家相。问若尽末来际。受声闻二百五十戒得否。答非菩萨相。问患手足人。既有三乘种性。得受僧戒否。然佛不许出家。答但持五戒亦得证果。如二果人犹有妻奴。问无种性人。不许受三乘戒。如何得尊高果。答得受人天戒。问人天戒。不杀与菩萨戒何别。答其心别故。问何故皆招人天果。答兼正不同菩萨无着。问声闻戒要无十三难事。何故不拣无种性人。或云。难知。问云。舍利弗。不度樵人言。无出家分。

  自共相义

  经言。诸法离言。名为自相。在言名为共相。名不遍法。有论中自共相。论云。然依声假立。名诠诸法。自相句诠。诸法差别。文即是字。为二所依。法无碍解缘。假名义无碍。解缘实声。问何经中名诠共相。论中言名诠自性。答经中共相。是论中在言之自性。问何名自共相。答智证离言。名为自性相假。智及诠名为共相。或云共相。如五蕴军林是假。问在言离言以何返覆。答共相是义。如说火遮火体。问经中但诠共相。自相离言。离言称理否。答为遮可言。言自相不可。言非不可言。即称法体。法体亦非不可言。问心缘应得体。答但得共相之自性。非得法体。但证而知。

  种子六义

  论云。遮无为。心心所现行不具此六。不遮现在种子。谷麦生牙。亦具此六义也。
  一剎那灭现行。心体才生。即灭有胜功能。方熏种子。  二与果俱有。依生现果。立不依种。引种现望现。  三恒随转。一类相续。生灭至果位。方断余无治道。  四性决定。造善恶因。功能决定遮异性。因生异性果。  五待众缘。名言种子。现行时具根境。意方生遮自然。  六引自果。遮色心。互引自性相望。是然种子。非色无执碍。非心无缘虑。能生色心故。名种子。唯第八中业招聚。种子方具上六义外谷麦。种子两重变是第八识。亲相第六识种子。

  残果义

  论云。内外种子势力。生近正果。名曰生因。引远残果。名曰引因。无性论云。内种望现识。名生近正果望。名色等引远残果外种望芽。名生近正果望。青叶为远果。世亲论云。内种望前六识。生近正果。望死后残体。为远果因。外种望芽茎等。生近正果望干果为远果。因后解不遍四生化生。无残骸。胎生人虽生他界。由前引因力故。有残骸。具增上缘。其白骨相分。是后人亲变。若前人引因力尽时。一界中人亲相分同时尽。如田苗无水种子亦绝。问树若拔之。唯一人坏业熟。何故余人不变亦坏也。答拔人望自变何亲因。望他人是增上缘。增上既坏。余人因缘亦坏人命。备杀亦然。问后人有漏识心。如何变得无漏舍利。答非是残骸。是佛无漏智亲变。

  能熏新熏义

  论云。内色心二种。名言定。有熏习外种不定有。有如香熏巨胜。无如余谷麦所熏四义。唯是第八识持种。依自证分也。一坚住性。非前七识自性。有变动。二无记性。非是善恶。如极秽物。三可熏性。非无物心所。自在体虚。四与能熏和合。非他身异处。
  能熏四义。唯前七识。非异熟生及异熟。报心心所自证分。前七识见分为能熏。自证与见分力。一有生灭。非无为及第八常住无间。二胜势用。非异熟心心所。三增减。非佛果性。彼已圆满。四与所熏和合。非他身要和合。问发毛爪牙。即是外。境应不执受。答从内根生。亦执受有四义。
  一执为自体。二持令不坏。三领亦为境。四能生觉受。

  四分义

  瑜伽论云。然心心所。同依一根。同一所缘。不同一行相。为受想思等各别。若无自证分。应不能过去事。一外道世人根为量果。二小乘说。见分为量果。三安慧师说。一分自证。似能缘名见分。似所缘名相分。能似自证。说为量果。四难陀论师。二分能缘。见分所缘。相分见分体。说自证量果。五陈那论师。三分所量。相分见分能量。自证量果。如尺量物。物为所量尺。是能量记忆量果。六护法论师。四分因中有四重量果。向外缘一相分所量。见分能量。自证量果。二见分所量。自证分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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