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比丘三千威仪 - (TXT全文下载)

者当得助尔乃得猗。随时者。谓四时。安床者。谓绳床。软座者。谓毛坐。闲处者。谓山中树下。亦谓私寺中不与人共。善知识者。谓同居。善檀越者。谓令人无所求。善意者。谓能观善。善药者。谓能伏意。能服药者。谓不念万物。善助者。谓禅带。
  禅带有五事。一者当广一尺。二者当长八尺。三者当头有钩。四者当三重。五者不得用生草。亦不得用金钩。
  有五事不应用坐。一者众坐时。二者入城时。三者九十日竟时。四者与三师同处为恭敬。五者至白衣家若客舍皆不应独自一室中安隐时得用作私匿。
  有五事。一者当用熟韦。二者当如法作。三者不过再重。四者不得丝缀之。五者着当如法。不得使湿着。
  有五事。一者不得着礼佛。二者不得着入众坐。三者不得着上佛塔上。四者不得着经行。五者天雨不得着自得分卫。
  复有五事。一者不得着入三师室。二者不得持问经。三者不得着持为和上阿阇梨作礼。四者不得着为众僧作礼。五者日暮不得用洗。
  有五事应相入室。一者问讯。二者病瘦往瞻视。三者问经。四者有所借。五者众人使往呼住有五事。一者当于外弹指。二者入当脱帽。三者当作礼。四者当正住人教坐乃坐。五者不得忘持入经。
  问经有五事。一者当如法下床问。二者不得共坐问。三者有不解直当问。四者不得持意念外因缘。五者设解头面着地作礼反向。出户复有五事。一者不得教买某来我欲饭之。二者不得持果蓏与沙弥。汝持授我我欲食之。三者不得调譺卧人床上。四者不得唾人净地。五者人如法呵之。不得怒去。是为恭敬。
  和上当有十五德。一者当知戒。二者当持戒。三者当不犯戒。四者当知经。五者当自守。六者当教经。七者当教诫。八者当教习意。九者当教稍稍受。十者当教法则。十一者当自有隐德。十二者能致檀越。十三者不得有独匿心。十四者人持物来。当言皆为众人物。十五者占视病瘦。当令差。
  复有十五事。一者有弟子当能衣食。二者当能经纪。三者当能解经令知义。四者有深经好语。皆悉当教弟子。五者有所问当能报语。六者当能分别。为说三恶道罪。七者当能教黠慧如我胜我。八者当教持戒分别知所行。九者当教晓戒随说。十者当审弟子意节度与。阿阇梨当有五德。一者当有四阿含。二者当有戒具德。三者当有慧德。四者当有大德。五者当自守。
  复有五事。一者作师当自持戒。二者设弟子衣被破败当能给与。三者弟子病瘦。当能瞻视。四者当致布施。分别为说罪福。五者十岁应作和上。所知当具悉。
  复有五事。一者当教学慧。二者当教多诵经。三者当教能解经。四者当教深经。五者当教莫与人诤经。
  复有五事。一者当教诫。二者当教稍稍受。三者当教知戒。四者当教持戒。五者当教。随和上。十岁尽所知事。事师有五事。一者当畏敬师。二者。当随师教诫。三者当随顺师意。四者当识师语。五者不得违师教。
  复有五事。一者朝暮往问讯安否。二者往当着袈裟脱帽。三者往至户前当三弹指。不得纵横入。四者当头面着地作礼。前长跪问消息。五者若师言贤者某人来。说卿所作不如法。汝自知犯过不。设有即当悔过。言某实愚痴。若无有不得还语。师教去即起作礼。还向出户。
  复有五事。一者当为师取宾揵澡槃。出净洗着水持还。二者当拂拭床席次襞被杭。三者当为师襞袈裟着常处。四者自却住。师教坐不得便坐。师三言坐。乃应坐。若问卿经利不。若不教诵不应便诵。五者若自问经戒。视时可问不应问。
  复有五事。当报。一者沐浴剃头。二者澡洗。三者出行。若近读。四者若作众事。五者病瘦服药。有弟子事师二十事。若比丘作法衣服。有五事。一者当头面着地作礼。二者当如事说。某到。某今持作。某白如是。三者师默然不报。当起作礼去。四者若听使作。当如法受教。五者师若言是未可作。某使广若干长若干。当随师教不得违。
  复有五事。一者三衣不具。急当具足。二者已具不复多作。三者法衣破败应当作。四者衣未极败不应作。五者作法衣当如度。得作三色青黄木兰。是为衣服。
  染法衣有五事。一者当用净器。二者当屏处。三者当令竿坚。四者不得离去。五者当数持视。
  着法衣有五事。一者至檀越家。不得开胸前入门。二者不得以法衣挂肘入。三者不得摸法衣入门。四者不得担法衣入门。五者不得左右顾视。
  行到时着法衣。有五事。一者道中见三师。当出右肩。二者覆两肩。当从喉下出右手。三者覆两肩。得从下出右手。四者行泥中。得持一手敛衣。五者还入户恐污衣。得两手敛衣。
  不应着僧伽梨。有三事。一者作塔事。二者作招提僧事。三者作比丘僧事。
  复有十事。一者补未讫。二者浣未燥。三者沙弥持钥出未入。四者大风。五者雨堕。六者大水。七者大火。八者县官。九者盗贼。十者与女人事。
  复有五事。一者泥湿。二者霜露。三者大阴。四者入出。五者远行。
  曝法衣有五事。一者风起不得曝。二者六日当还一曝。三者不得当人径。四者不得太久。五者不得即襞。且当尽起。
  浣法衣有五事。一者不得持足蹋。二者不得两手着擩。三者不得两手捉提。四者不得持衣披戏人。五者不得襞着席下居。
  复有五事。一者着净巾上。二者欲襞持入。当从人受。三者持入当着常处。四者不得持余衣着上。五者不得襞法衣卧上。
  复有五事。一者不得无三法衣入众僧坐。二者法衣不具。不得入寺中止。三者至舍后未净手不得着衣。四者至舍后未用水不得上塔。五者至舍后。当脱袈裟僧迦支。
  沐浴剃头报有五事。一者从十五日至十五日报。具沐浴剃头应报。二者澡洗当报。三者除手足爪应报。四者自知常。若小小不应报。五者自知不应时。皆不应报。欲出行报有五事。一者当头面作礼。二者当正住如事说。三者已可当礼。四者若师可止不得违。五者。欲还入室读经。
  入浴室有二十五事。一者当低头入。不得上向。二者当随次踞。勿当日前。三者不得读经狂语。四者日达嚫。不得以水洗。五者不得取日水用。六者不得持水浇火。七者不得呵火多少。八者不得多用人水。九者不得于中浣手巾衣。十者浴已即出去十一者和上阿阇梨在中不得入。十二者三师浴。当入回之。十三者三师浴。当持衣住外待。十四者已出易衣。当取浴布浣之。十五者自入浴当报。十六者入当着麻油。十七者当用土。十八者用澡豆。十九者当用灰。二十者当用汤已乃用水。二十一者当多少诵经二十二者当持水澡浴处。二十三者不得住上座前二十四者设无日当达嚫礼越主二十五者出。不得当风住急入室。
  入温室有二十五事。一者当随次坐。二者各自读经。三者当思惟念道。四者不得妄起至上座前。五者不得与下座共说世事。六者闻揵槌声当先礼佛。七者当礼比丘僧。八者不得至上座处坐。九者不得左右顾视语。十者不得唾污净地。十一者不得呵叱下座。十二者不得呵人火。十三者不得数起出入。十四者行不得使足有声。十五者出当牵户反闭之。十六者设户已闭当弹指。十七者不得大排户使有声。十八者已弹指安心读经。十九者。自读经不得中语。二十者人读经不得妄语。二十一者读经未竟。不得数起使床有声乱人意。二十二者读经未竟。不得先去卧。二十三者达嚫未已。不得便开户去。二十四者当礼佛。二十五者当礼上座。
  入堂室有五事。一者当礼上坐。二者不得解袈裟着上座前舍起。三者不得大声。四者不得聚语笑。五者上座说经。当一意听。
  复有五事。一者人说经时有是非不得中断人语。二者已竟徐起问疑。三者不得诤经以恶意相向。四者不得嗔恚卧人坐上。五者当思惟自责。
  对问经。有三事应问。三事不应问。一者人身安隐应问。二者人欢喜时应问。三者人自说经随时因缘应问。人身不安隐不应问。若不欢喜不应问。人说他事不应问。
大比丘三千威仪卷下
  十二头陀者。一者不受人请。日行乞食。亦不受比丘僧一饭食分钱财。二者止宿山上。不宿人舍郡县聚落。三者不得从人乞衣被。人与衣被亦不受。但取丘冢间死人所弃衣。补治衣之。四者止宿野田中树下。五者一日一食一名僧迦僧泥。六者昼夜不卧。但坐睡来起经行。一名僧泥沙者伛。七者有三领衣。无有余衣。亦不卧被中。八者在冢间。不在佛寺中。亦不在人间。目视死人骸骨。坐禅求道。九者但欲独处不欲见人。亦不欲与人共卧。十者先食果蓏。却食饭食已。不得复食果。十一者但欲露卧。不在树下屋宿。十二者不食肉亦不食醍醐。麻油不涂身。
  持锡杖有二十五事。一者为地虫故。二者为年老故。三者为分卫故。四者出入见佛像。不得使头有声。五者不得持杖入众。六者日中后不得复持杖出。七者不得担着肩上。八者不得横着肩上以手悬两头。九者不得手掉前却。十者不得持杖至舍后。十一者三师已持杖出。不得复持杖随出。十二者若四人共行。一人以持杖出。不得复持杖随后。十三者至檀越家。应杖不得离身。十四者至人门时当三欬嗽不出。应当便去至余处。十五者设人出。应当杖着左肘挟之。十六者杖在室中。不得使着地。十七者当持自近卧床。十八者当取拭之。十九者不得使头有生。二十者欲持杖出。当从沙弥受若白衣受。二十一者至病瘦家宿。应得暮杖二十二者远送过去。当得暮杖。二十三者远请行宿。应得暮杖。二十四者行阿其云。应得暮杖。二十五者常当以自近。不得指人若画地作字。
  至优婆塞家。有五事应往。一者为僧使。二者分卫。三者阿其云。四者请饭。五者疾病死亡。其余一切皆不应往。
  比丘为优婆夷说经。有五事。一者优婆夷抱小儿来问经。不应持淫意向说。二者设淫意起。不得前取小儿摩弄。三者不得牵坐着边。四者优婆夷使比丘说麻油术经。当令男子持杨枝与比丘。当持男子手中杨枝者善不应说。五者若优婆塞。与优婆夷俱来问经。若优婆塞先去比丘亦应出。不者非法。
  新至比丘有十德。一者礼佛已。当却住问摩摩德姓字。比丘僧几人日持为姓字。二者上座当礼下座问讯。三者不得问所止处。四者人与比丘床席卧具。不得呵好丑。五者当求依止阿阇梨。六者当亦供养。七者不得呵经。八者不得自在出入。九者欲扫塔上当报摩波梨。十者欲出去有卧具当寄主人。
  复有五事一者当忧众事。二者不得妄用。寺中净水。三者不得妄至人户。四者不得逆行。五者不得踰越寺中杖木上。
  当以十事待新至比丘。一者当避与房。二者当给所须。三者当朝暮往问讯。四者当语国土习俗。五者当教避讳。六者当语乞丐处。七者当语僧教令。八者当语其可食。九者当语县官禁忌。十者当语贼盗。某许可逃。某许不可逃。新至比丘。欲到贤者所自归持作依止阿阇梨。当先自说言。今我为某远离三师。各去是若干里。今某独来在此。本意欲学。连遇国君不安故。来到是今自归贤者。当为我作依止阿阇梨贤者用某自归故。受某甲为弟子。当与某甲共止作弟子当依某甲与共居。为某甲弟子。贤者当用法故。当为某甲作阿阇梨师。已头面作礼因言。阿阇梨。为用三尊故。已受某甲为师作。当教某甲所行出入法若有强共某诤某。阿阇梨当有某甲作弟子。若阿阇梨若某。欲去止俱得自在。设某去后。复从彼面来还。阿阇梨故当受某为弟子。如是说至三。师当言报贤者某听今我所说。令卿得道常当行。如佛语当护戒。当忍辱当精进。当一心念道当念慧。当止身口意灭毒。当为三法事。已作佛弟子。不得念行世间事。能如法行者。会当得道度世耳。说竟。起作礼持头面着师足去。还取衣钵往上师从受衣。若比丘受衣钵三衣。阿阇梨比丘当自说亡失。若水火盗贼坏败因缘。比丘先自归言。明贤者。慧行净戒是某三师为某。如是便三说本因缘已。三说便上。若钵若衣受阿阇梨。便说教诫。某贤者听人有六情。当护当念清净。虽世间净洁。不能到清净行慧者道。当护内外清净。不垢不漏内外相应。是为能致清净道者。是故当依当摄当护。是为钵事依者。当言数持视数着以时浣。比丘譬如贤者。亦世间处身。乐沐浴薰香衣服卧具。宁欲令身不安隐意不安隐。所有可意有破服。不设具坚安隐。亦不能致清净慧者道中。若漏湿为虫所食腐。譬身若一处腐烂。从是不安隐。不致慧者道。譬身若一处。为虫所食疮。若痛若痒。从是不安隐。不致慧者道。从上至竟依护内外洗净。是为除贪亦少欲。使致贤者清净。是为依事。
  依止阿阇梨教弟子。有十五事。一者比丘僧会时。当教如法视上下。二者比丘僧有令语使莫犯。三者当教随顺僧上下。四者当教令恭敬。五者当语国土方俗忌讳。所可食饭应尔不应尔。六者当语丐处。某处可往。某许不可往。七者若有贼盗。某处可逃。某处不可逃。八者病瘦当占视之。九者衣被破坏当给与。十者若有去住不得留难。十一者当相视人意。十二者当随方便所住。十三者来有问当答让。十四者欲浇洒地常当谦让。十五者有过不得言我不复与卿语。是为依止阿阇梨法。
  弟子依止阿阇梨。有五事。一者当数往。二者往至户当三弹指。三者入当头面礼。四者长跪问消息。五者去当还出户。
  复有五事。一者旦夕往问讯。二者师呼即着袈裟往。应不得单身着屐入。三者当扫地具澡水拂拭床席。四者若自有所作。若出入行止当报。五者往受经问解得不得。不应有恐意。是为五事。自依止阿阇梨法。
  贤者比丘不应畜七种药。一者辟谷药。二者消谷药三者吐下药。四者强中药。五者服食药。六者毒药。七者兵疮药。无有病一切不应服药。亦不得与他人使服。堕罪。
  比丘欲起沙弥法。有五事。一者当知四阿含。二者当知戒。三者当知经。四者当知有慧。五者当有德。
  复有五事。一者当持戒。二者当不犯戒。三者当能解经。四者当忍辱。五者当自守一切。具有是行者。乃可举沙弥。不悉知不应起沙弥比丘有沙弥。当教行五事。一者沙弥作众事未竟。不得呼使。二者不得令沙弥求贤者长短。三者不得信沙弥语。四者不得于众中大声骂沙弥。五者不得独使令当给众事。
  有三事不应与沙弥共居。一者爱端正好。二者见之欲嗔。三者疾病。
  有三事应逐去。一者言犯戒无罪。二者言无佛法僧。三者行向人说和上阿阇梨善恶若欲远行。持沙弥寄人。有五事。一者先问沙弥某可汝意不。二者汝承事主能可人意不。三者设呵骂汝不得言非我阿阇梨骂我为非。四者承事主如视我。五者如法教汝不得舍去。持沙弥至主许寄时。有五事。一者当教头面礼。二者教自归。三者当言卿视。我沙弥如卿沙弥。四者我从彼来还。自当归我。五者若我无常长属卿。
  受人寄沙弥。有五事。一者当教读经二者教莫犯戒。三者当教随众上下。四者当教行步法则。五者教恭敬众人。
  比丘僧饭时。有五事。一者上座未坐不得先坐。二者上座未受案不得先受。三者上座未饭不得先饭。四者上座饭未讫不得先止。五者上座未起不得先起。
  受案有五事。一者当持手巾并受。二者当决阔尺六。三者当持手巾连案若机足。四者当却膝。五者两肘不得离膝。
  复有五事。一者已受莫离。二者不得狂左右顾视。三者已离当从上座受。四者设人不应不得食。五者若人宿与不相便。可当自作方便。若自呼人。
  复有五事。一者左右手不得有所携持。二者不得大呼有所求索。三者授人钵当视上下相前人。四者授钵当右手抚上。五者当护所受。
  复有五事。一者人来授物。手近当更澡手。二者不得持上着钵中。三者若见不可意不应食。亦不得使左右人知。四者食中不得唾上座前。五者不应饭而饭之。堕罪。
  复有五事。一者不得以手摩抆面目。二者左手已污。不得近右手。三者若手已污不得获钵水。四者不得已污手正袈裟。五者不得持手巾拭腻手。
  复有五事。一者前杯着设横当正之不正者不得食。二者食具已堕不应复食。三者若人来有所益。常当以指堕柱之。四者不见来时不应食。五者饭食在前不得尝味。
  复有五事。一者饭时不得于坐上失风。二者饭未已不得中唾前地。三者急欲唾唾履下。四者已澡手不得复持履。五者已持履自知手污。不取拭者不得以持袈裟右饭食四十条事。
  饭食上澡漱。有五事。一者不得挼手杯上。二者不得手指挑撩口中。三者不得涕鼻大唾钵中。四者漱口不得令有饭吐钵中。五者不得大奋手污溅左右人。
  复有五事。一者持手巾不得教软。当先熟历手。二者不得奋湿取燥。三者不得以手拭面目鼻口。四者不得言我自有不取持去。五者当如法用之。
  复有五事。一者以拭手燥即当藏弃膝上巾。二者已即当正袈裟。不得罗左右人。三者下座澡未已。不得呵令使来。四者日达嚫不得乱语。五者达嚫未竟不得妄起。
  复有五事。一者若上座为檀越说经。当正坐听。二者若急欲去作众事。当过白摩波利。三者急欲东西使。当语下坐人。四者若得钱分即当捡藏之。五者若有所还若欲寄人。不得以足推徙。亦不得遥掷与。
  饭上有十事。左右顾视无不有罪。一者当视上座受案未。二者当视上座前具未。三者视下座亦尔。四者人皆饭。当复视之上座前少。何等有尽者。为呼益。五者视下座亦尔。六者饭未已。当复中止视。上座欲得何等。七者视下座亦尔。八者当视上座已未设自先已。以手持前所有不得坐视人。九者视下座亦尔。十者不得先取案。当排之当持待人。
  比丘持宾揵澡槃。有二十五事。一者手不净不得擭上饰手。二者手不净。不得擭上盖。三者手不净。不得擭前口。四者手不净。不得使益水。五者手不净。不得擭前颈。六者当从下捧腹。七者水少但当小洗手使净。八者当出益水还入善浇。九者欲益澡水当先浇水三洗令净。十者欲着水。当三倒易水满持入。十一者欲持入不得当道住。十二者安着屏处。十三者下常当使有枝。十四者安正上盖。十五者当宿盛水令满。十六者持澡槃不得曳有声。十七者不得使上边污。十八者不得使中有饭。十九者弃不净水。二十者弃水不得远手徐徐泻之。二十一者澡槃当先澡内外使澡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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